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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自作主張地抽出一根香菸,點了火。
“警視閣下問我防範課在哪兒,我就說了,沒有給你添麻煩吧?”
“沒。”
“有木津的訊息嗎?”
“找到一家他常去的店。”
“是嗎?”
男子叼著香菸,走近裝有鐵柵欄的窗戶。
鮫島問道:“下頭情況怎麼樣?”
“一團亂。”
“犯人好像用了槍是吧?”
“嗯。”
菸灰越來越長,可他毫不在意,而是俯視著新宿警署的人口。
他姓藪[10],是個鑑識課員。他是彈道檢查的專家,本廳鑑識課曾三番兩次請他去,可他就是不肯去。
他總說自己本來想當個醫生,可因為姓的關係就作罷了。也是他查出了四星期前發生的殺人案用的是木津製造的槍。
藪看了看鮫島,他的眼神很恍惚,讓人捉摸不定。
“當地警員說,‘蒙大拿酒店’的老婆婆只聽見了一聲搶響。而且那槍聲還特別響,附近的其他證人也說只聽見了一聲槍響。”
鮫島無言地望向藪。
“坂巡查和……哦,他已經是瞽部補了,連升兩級[11]……還有尾上,兩個人一前一後騎著車,坂在前,尾上在他的左後方。唯一一顆子彈就在坂的體內。”
注:[10]藪:日語中的藪醫者是庸醫的意思、[11]連升兩級:殉職的警官套得到連升兩級的待遇。
“只有一發?”鮫島問道。
“只有一發。子彈是從尾上警部補左後方飛來的。從左肩胛骨下方射人,貫穿胸部中央,再命中坂的背骨,射碎右肺葉,停在了肋骨裡。尾上當場死亡,坂因為失血過多,在十分鐘後喪命。”
“用的是什麼槍?”
“法醫在坂的胸口找到了子彈。那子彈已經被壓扁了,不過肯定不是手槍的。”
“是獵槍嗎。”
藪點點頭。
“大概是來復槍吧,現在正在查口徑。”
“來複……”
“和手槍比起來,來復槍的火藥量要多出許多,兩者的貫穿力也不是一個數量級的,畢竟來復槍的子彈速度要更快。這速度當然和口徑也有關係,手槍的話,轉輪手槍裡的44馬格南的初始速度是360米/秒,自動手槍裡的9mm魯格是340米/秒。你們用的新南部38型只有278米/秒。轉換成時速是1000公里。可來復槍就不一樣了。在日本用來獵鹿、獵野豬的30-30型獵槍的初始速度是728米/秒,再大一點的30-06型就是890米/秒了,轉換成時速就是3200公里。手槍子彈的速度和音速相當,要麼就是比音速慢一點,而來復槍則是音速的兩倍或三倍。說不定尾上沒來得及聽到槍聲就丟了小命。”藪一口氣說完了這些話。
“犯人是從哪兒開槍的?”
“問題就在這兒。要確定開槍的位置非肯困難,要是有目擊者就好辦了,可是我聽說沒有找到證人。仔細想想也是,那一帶白天人少,晚上人還挺多的。只是子彈這玩意兒有個很有意思的特性,那就是飛出槍口的時候,並不是貫穿力最大的時候。尤其是來復槍,子彈剛出槍膛的時候,屁股會上下搖擺。”
藪取下嘴裡的香菸,開始詳細解釋。
“你也知道槍膛裡是有來復線的吧?就是膛線,是為了讓子彈直著飛。子彈在槍膛裡行進的過程中,在膛線的作用下,就會產生旋轉,然後再飛出槍膛。來復槍的子彈,啊,我說的子彈,指的是彈頭那部分。那個彈頭要比手槍子彈的彈頭更細、更長一點。彈殼長,彈頭也長。所以旋轉的時候總是難以避免產生尾部上下搖擺的情況。不過子彈在飛行一段時間之後就會穩定下來。大概飛個100一150米就行了。之後子彈就會直線行進。如果不碰到其他東西,動能就會在重力和空氣阻力的作用下漸漸消失,再次出現尾部擺動的狀態,並緩緩下降,就像倒地之前的陀螺樣。”
“也就是說在稍微遠一點的地方開槍,來復槍的破壞力會更大?”
“破壞力和貫穿力是兩碼事。你可以想一想,用針刺和用榔頭敲哪個更痛,破壞力和速度不一定成正比。速度慢的子彈會在身體裡扭動,還留在身體裡不出去。反倒是有些打穿身體的子彈沒有打中要害,不會威脅生命。再看看這一次的槍殺案,貫穿尾上身體的子彈停在了坂的身體裡,看起來它的貫穿力好像還挺強的,可那畢竟是來復槍,口徑還不小,這點貫穿力並不算大。”
“近距離的來複射擊。”
“這個可能佳極高,不過即使不這麼分析,光看現場的情況就能猜出個大概了。你想,現場是個小弄堂,視野很狹窄,除非是在樓上開槍,否則是不可能搞遠距離射擊的。”
這位彈道分析專家從來不喝酒,也不喜歡做運動,因為他很容易出汗。
可是,他是個一流的搜查官。聽取證詞、追查犯人、抓捕犯人——這些並不是一流搜查官的必備條件。
藪總在想象案發現場的場景。而現場的刑警們並沒有開動腦筋想象的閒工夫。
藪的想象,總是基於現場的環境與證據進行的,並非毫無根據。鮫島總會聽取藪的想象。新宿警署的其他刑警只想知道藪的分析結果,沒人願意聽藪多囉嗦。只有鮫島注意到了,藪也是個一流的搜查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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