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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皺眉,因為姜眠條理清晰、口齒伶俐到完全不遜於一位專業律師。他感覺自己是在一打二!
他忙道:“請姜眠女士正面回答,您不願公開遺囑的原因!”
董雪帥卻適時插入話:“那待會也請被告律師別忘了回答我方姜女士的話——在所有證件都證明姜眠女士才是四膳堂真正擁有者時,她為什麼還能越過姜眠女士代表四膳堂簽訂這些合同?以及簽訂合同、抽調資金,為何不簽署她自己的名字,而是冒籤姜眠女士的名字?”
話音剛落,法庭兩側白屏均投放不少四膳堂採購合同中的甲方簽名、或四膳堂有大款支出的排程者簽名。所有簽名,均是手寫的“姜眠”二字!
除此之外,每份簽名旁邊都有來自鑑定科的鑑定結果,說合同上的“姜眠”二字並非出自姜眠手中,實質出自陸卓桃!
被告律師愣得不輕。
他驚聲反對:“我方在舉證期間並未見過這類證據,我抗議原告方做‘證據突襲’!”
作者有話說:
前期評估失敗,不是上下兩章寫完,得分上中下才能徹底跟陸、姜父薑母拜拜。(我每章節字數不多)
另外,有點弱弱的申訴下:我就上週更新比較少,往常都是每週1.5w或者2.1w的字數更新(這也是編輯強制要求)。那些小紅花,是隻有日更3000以上才顯示,我有些2k+更新的都沒顯示花~~~
我很注意不注水。
有時也會回頭調整語病或者抓蟲(這會導致提示更新?讀者今天提示我說影響不好。我下回注意,我現在都是晚上十點多才下班,所以更文時間在晚上十二點甚至凌晨兩三點,沒辦法,我很嘔血的盡力了~~~不是故意吊胃口,IT真得非常忙)
第53章
“在舉證期間, 我方就曾備註說明——部分證據因時間關係,未必能在開庭前完成!因為這麼多合同提交鑑定科鑑定筆跡,需要相當長的時間,這是客觀原因造成。”
所以, 董雪帥不疾不慢:“對方律師, 你應該知道在特殊情況下, 當事人確有‘新證據’, 可以在一審開庭前或者開庭審理時提出。我們一切操作合法合規, 絕非‘證據突襲’。”
唯恐被告律師跟陸卓桃的表情不夠崩裂,姜眠追補發言:“被告律師, 而我沒有正面公開遺囑, 不是因我不願公開, 而是因我前期確切不知情!”
短暫的停頓後,她輕道:“像我爺爺那輩人, 活得久、看通透了,或許猜到了某些事情, 保險起見就特意給我留著這一手吧。但他寄期望那些事情不會發生, 唯恐傷了親子情分,非到不得已就不會讓律師帶著遺囑來找我。”
被告律師咄咄追問:“可有證據證明你說的這些話?”
姜眠皺眉:“律師先生, 您是將我當做犯人審問嗎?”現在就開始沉不住氣了?
董雪帥亦是斯文拔刀:“法官大人,我也對被告律師的態度、措辭表示嚴重的抗議。我方姜眠女士可是這樁商業欺詐案的受害者!即便是被告者也有人權,在法庭要求尊嚴平等的辯護!”
法官落錘回道:“抗議有效。”
被告律師愣了愣神, 這才剛開場就給法官跟陪審團落下不良印象,尤為不利。
他迅速斂容,識相地向姜眠致歉, 然後客氣重申剛剛那一個問題。
他之所以如此糾結, 無非就是想給姜眠挖坑——造成她有心“蓄意陷害”的現象, 再讓陸卓桃“不知者”而減刑罷了!
不過呀,姜眠暗自嗤笑:想想就算了,別想太美。
她冷靜回道:“我沒證據。畢竟我爺爺過世多年,再者,我沒想到您會糾結我對遺囑的知曉時間?而那位宣遺律師似乎也沒想到甚至覺得沒必要糾結,前日直接出國旅遊了。因為沒有遺囑,從陸卓桃初涉四膳堂就調款簽單開始,很多流程都需要企業法人親自出面,那她也該知道四膳堂的歸屬權在我手中!可是為什麼……”
姜眠挑眉,疑道:“……被告律師,您總想說她不知情?那再度迴歸到剛剛的問題,陸卓桃她若真不知情,到底是如何跳過我去簽訂那些合同,甚至知道籤用我的名才能調動大筆資金呢?!”
姜眠直接將問題又繞回去,繞得被告律師幾乎是戰慄。
他們想從根源性來動歪主意。
那就得從根源性回覆姜眠的問題。
可惜兩者答案相悖,他們敢實問實答嗎?
被告律師首戰折戟。
哪怕是意料之中亦是扼腕:誰讓陸卓桃前期得勢太囂張,野心大露,做事均是持槍持劍、毫無遮掩,導致後期根本無法自圓其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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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場商業欺詐案之所以備受矚目,除了看熱鬧未散的輿論網民,還有行家:各個都清楚陸卓桃確切有罪,但皆是好奇打賭——她最終會被如何判?
以姜眠狠辣程度,再配之一戰成名的雙董律師,陸卓桃被判重了,理所應當。
但若是判輕了……
越輕,就越能彰顯被告律師的能力更強!
所以不少人爭著搶著要當陸卓桃的辯護律師,企圖再成第二個“一戰成名”的律師。
而他有幸爭到了,起初很竊喜,如今卻莫名的後悔。因為陸卓桃完全不是姜眠那種添翼隊友。
被告律師在短暫的沉默之後,轉換策略:“那按照姜眠女士所說,陸卓桃小姐是明知故犯,冒充您貪贓枉法、偷挪公款、買賣股權,後期甚至為了掩蔽贓款,直接套取現金並委託您父母洗錢對嗎?”
“胡說八道!”
“你這個辯護律師是怎麼當的?不是幫我們辯護嗎?為什麼要瞎編我們沒有做過的事!”
角落裡,專門設來隔離所有被告者的欄內,突然傳出一聲暴喝,正是姜父。他氣得雙目圓睜。
因他也是被告,所以與陸卓桃、陸楠等人的辯護律師均是同一人。
可這位辯護律師自受聘起來,只與陸卓桃接觸,將他們看做無關無礙的“小蝦小米”,連最基本的交談都無。顯然,對方重心全是在幫陸卓桃如何脫罪減刑上!
他曾提出抗議,要求更換律師,但被陸卓桃否決。
因為陸卓桃是主犯,她目前罪最大,人權也就最大!更何況讓姜父薑母太好過,姜眠又豈會投鼠忌器?
被告欄裡,薑母亦是惶恐到幾度哽咽了。“卓桃,姨媽我明明是好心借筆錢給你,怎麼隔了幾年還回就變成贓款了?卓桃,你做人要有良心呀!你不能為了脫罪,就讓那個律師信口胡說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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