羽毛兒飛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50章 驚喜,試火,羽毛兒飛,大文學小說網),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時涵和負責照顧別墅的阿姨打了招呼,上下熟悉房子後,尋到一塊空白的背景牆。

沒有任何具備辨識度的裝飾,一面任誰家裡都能找出的空白牆面,作為錄製背景。

楊笠連夜為他準備的自白稿,洋洋灑灑近千字,字字珠璣,字裡行間所透露出的氣勢,令他感慨,不愧是楊笠親手寫的。

他最後檢查一遍儀容,開啟錄影鏡頭,一字不差地背出來,然後發給楊笠,讓楊笠登陸他的賬號代發。

以防萬一,他得尤其小心,千萬不能被人發現躲在哪裡。

影片很快剪輯好,由他個人的名義推送出去,那些在評論區和私信裡叫囂著讓他回應的人一呼百應地跳了出來,如預期中一樣,沒有一個買賬。

時涵快速掃過活躍頻繁的幾個ID,異常眼熟,顯然是收過好處故意帶節奏的頭子。

他把手機靠近唇畔,給楊笠發過去一條語音:“笠姐,發律師函吧。”

楊笠回覆OK的手勢,很快,冬音官微幫他艾特了十幾個領頭造謠的賬號,其中包括為他和許照秋寫通稿的幾家媒體以及前公司。

篇幅巨長的一則微博,在列完主要造謠者之後,以官方口吻平靜地加了一句話:已報案,靜待處理結果。

駱星遙汙衊他是交際花,汙衊他背叛前經紀公司,汙衊他和許照秋不清不楚,汙衊永遠是汙衊,就像邪不壓正,總有云開見月的一天,只是可惜,所有一切事情,沒有一樁一件和駱星遙直接扯上關係,通告發出去,和預料中一樣沒能激起太大水花,吃瓜群眾根本不關心他是否蒙冤,反而關心起他的名字。

“他不是叫時涵嗎?怎麼變駱希涵了?”

“駱希涵是藝名……”

“真的假的,搞笑吧,取什麼藝名不好,要和駱老師一個姓?”

時涵不為所動地注視著不斷重新整理的訊息。

閒言碎語無法引起他的注意,他在等關鍵人物下水。

大概過了半小時,前公司的微博慢吞吞地回應了:“時涵先生和我們簽下7年合同,公司幾乎傾盡全力培養,但在出道前夕,他無緣無故毀約,跳槽去了駱星遙先生的工作室,我們是小公司,只能認栽,我們有當年談判時的監控錄影,毀約是事實,並沒有造謠或者誹謗!”

時涵伸了手指,點開那段錄影,確實是當時的監控資料,黑白色畫面,他在黑白色的辦公室裡不斷向經紀人鞠躬道歉。

駱星遙逼他走,卻不打算負責毀約造成的後果,當時的他,就是這樣,一遍又一遍地鞠躬,一遍又一遍地道歉,求經紀人幫他。

那是第一個發現他的伯樂啊,比楊笠還愛惜他的才華,對他痛心疾首,最終頂著壓力說服老闆,沒有收他一分賠償金。

如果沒有那位經紀人,他欠下的錢,就不止是父親那筆高利貸那麼簡單。

難得,時涵心裡泛起一絲暖意,但伴隨更多的,依舊是酸楚。

“咚~”的一聲,新微信訊息,楊笠說:“準備發第二段影片了。”

時涵默默回覆:“嗯。”

第二段影片推送出去,還是那面白牆,還是一副素顏,時涵目視鏡頭緩緩說道:“當年突然毀約,是我個人的問題,感謝前公司在我最困難的時候尊重我的選擇,賠償金我會補上,但關於我必須毀約的真相,也是時候說出來了。大家應該注意到,我改了名字,駱希涵,和駱星遙先生同姓,這不是偶然也不是巧合,他是和我一起長大的同父異母的親哥哥,當初之所以不得不毀約,是因為家裡父親出事,拿不出手術費,我求他救爸爸,他說要錢可以,條件是我得放棄原來的公司,去給他做一輩子的替身演員!”

這條影片是驚雷,炸得評論區譁然不止。

“什麼情況???從沒聽說駱星遙有弟弟……”

“他是不是瘋了?怎麼突然把駱星遙拉下水?要沒有駱星遙,他能拿到今天這些資源?”

“回踩前老闆,你有證據嗎?空口無憑誰不會!”

時涵心道,這些人可真心急。

他當然有證據,他又不是傻子,沒有證據貿然跳出來和駱星遙對線,結局不用想也知道,他原本可以把當時保留的錄音加進影片裡,讓這些人服服帖帖地閉嘴,但是他不能急,他要等駱星遙的反應。

故意不放出證據,駱星遙如果足夠聰明,就會知道這是給他挖的坑,但他現在應該躺在醫院裡吧?

果然,不出半小時,駱星遙工作室發出一張大大的闢謠:“駱先生是獨生子,和時涵先生是普通的前僱傭關係,請大家不要隨便造謠。”

時涵不可控制地撇嘴。

一看就是手底下人的手筆,駱星遙藉著杜山闌不在的時機亂潑髒水,他也藉著駱星遙昏迷不醒的時機搞事情,效果出奇地好。

他給楊笠指示,作為重要證據的錄音終於發出去了。

事態發展到這個地步,已經足夠成為談資。

熱搜買上去了,沒有人再關注他和許照秋怎麼樣,頭一次,他的名字和駱星遙死死捆綁在一起。

他給楊笠打了個電話過去,“笠姐,有駱星遙的訊息嗎?”

楊笠說:“當然有,和你們想的一樣,他讓蔣蓉把演播廳的事情壓下去了,現在在一傢俬人醫院接受治療,那裡的護士經常和我報訊息,兩分鐘前說,駱星遙在病房裡大發雷霆。”

時涵點頭,“第三條影片也發出去吧,然後給駱星遙那邊透露訊息,就說我手裡還有猛料,看看能不能唬住他。”

楊笠說“好”。

和第二條影片相比,第三條的內容稍顯弱了許多,畢竟想要鑽到駱星遙的空子不算容易,時涵有且僅有的一條錄音已經用掉,他只能拿出和駱星遙簽過的合同,指控不合理的高達三千萬的違約金,順便感謝冬音,願意替他墊付。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

都市小說相關閱讀More+

在火影練吸星大法

三服

吾妹千秋

木秋池

秘境3:迷失的絕世秘藏

冷娃

大佬他又開掛了

月色遙

官路梟雄

小鬼上酒

南北朝那些事兒:劉裕拓跋珪卷

雲海孤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