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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宗遖自知不是正人君子,向來隨心所欲。也從不會委屈著自己。

可就是這麼一個利己主義者,卻在離她的唇僅僅只有幾公分時,選擇了撤離。不管她是不是已經發出了邀請,他還是沒能任由自己為所欲為。

沒別的原因,只是單純覺得,如果真在她醉酒的情況下做了什麼,那就成了趁人之危。

他問她,明天會不會記得。

她點頭,說會。

會個屁。

天沒亮就穿著他的襯衫跑到他面前晃來晃去,考驗他的忍耐力。

但昨晚,他也的確做了些失控的事情,只不過沒有對著她。

她昨晚喝得可謂是爛醉如泥,纏著他鬧了好久,之後吐了他一身,他用紙巾簡單清理了一下衣服和床單,想把她抱回她自己的房間,結果她又開始鬧,抓著他的床單不放手,非要在他床上睡,後來他實在沒轍,安撫好她後去了客房。

程宗遖真的沒想到,自己還會有這麼有耐心的一天,她沒完沒了的吵鬧、糾纏他的時候,煩是真的煩,卻又一點都不覺得生氣。準確的來說,應該說是想生氣,卻一點都氣不起來。

因為他明白自己心中的煩躁,不是情緒上的,而是…生理上的。

他並不是個重欲的人,一個人如果連自己的慾望都控制不了,那麼就會淪被慾望驅使的傀儡。

然而在花灑之下,湍湍的水流還是衝不散身體裡的躁,腦海裡一遍又一遍的閃過虞粒穿著他襯衫的迷離模樣,耳邊一遍又一遍的迴盪著虞粒叫他程叔叔時的聲音,似嬌哼,又似不滿。

然後他就像個傀儡,被慾望所支配和控制,情不自禁的幻想著她的樣子,用手解決,卻又宛如和她做了一場酣暢淋漓的愛。

虞粒還不諳世事,宛如一張白紙,可偏偏他又邪惡如斯,想要在白紙上塗滿他想要的圖案,瘋狂的、大膽的、離經叛道的。儘可能的帶壞這個什麼也不懂的乖乖牌。

所以在當她問起時,他才會如此坦蕩直言。他骨子裡就是這樣的人,壞得徹底,浪蕩又毫無顧忌。

而虞粒的反應,也確實令他很滿意。

呆呆地看了他片刻,隨後後知後覺反應過來,瞬間臉紅脖子粗,眼睛瞪得圓溜溜的,一句話也說不出來,從他身上跳下來,光著腳丫子就落荒而逃。

她的腳步聲遠去,偌大的書房內不再有敲擊鍵盤的聲音,取而代之的是一記短促的笑聲。

沉甸甸的,透著愉悅。

程宗遖要補覺,專門給虞粒安排了一個司機,負責接送她上下學。

宿醉之後,虞粒元氣大傷,窩在後座昏昏欲睡。

學校路口的路段,上下學時間通常會堵車,再加上她在車裡呆久了頭又疼又重,估計是酒勁兒緩過來,有點暈車。

所以她就讓司機將她放在這個路口,她步行過去。

虞粒從小吃街穿過去。

這一大清早,小吃街便熱鬧非凡,早點攤冒著騰騰熱氣。

程宗遖讓人給她送了港式早茶,她只吃了一點,沒什麼胃口。不過在路過早餐店時,又買了一杯現榨豆漿,她很喜歡喝豆漿。

在她上小學前,蔣瀟雅將她扔到了鄉下,跟外婆一起生活。

外婆有一個很大的院子,裡面種滿了蔬菜瓜果,夏天有吃不完的西瓜,每天早上都有新鮮豆子現榨的豆漿。

後來外婆去世了,她還是會每天喝一杯豆漿,因為這是外婆的味道。

老闆將榨好的豆漿遞給她,虞粒摸出手機付了錢。

她一邊喝豆漿,一邊往外走。

伴隨著一個不經意的抬頭,目光不由與一個男生撞上。

他應該是剛吃完了早飯,嘴裡叼著根牙籤兒,正在剔牙,頭髮留得很長,劉海兒遮住了眼睛,但仍舊遮不住他那打量的目光,以及眼神裡的不善和敵意。

他的坐姿很粗曠,絲毫不講究,一隻腿踩在塑膠凳上。腳上一雙破舊的老北京布鞋。

哪怕穿著校服,也蓋不住他身上流氓地痞的氣息。

虞粒一眼認出來,這是偷她手機和錢包的小混混。甭管上次是不是誤會,反正樑子自上次就已經結下了。

冤家路窄。

虞粒裝作不認識的模樣,淡定的往外走。

結果小混混腿一抬,直接攔住了她的去路。

“誒,臭娘們,還沒找你算賬呢,自個兒送上門了。”

小混混吐了嘴裡的牙籤,“今天又該冤枉我偷你什麼東西了?”

虞粒迅速瞄了眼。

和小混混坐在一起的有四個人,都是流裡流氣的男生。

虞粒是個非常有自知之明也是個非常懂得識時務為俊傑的人,她清楚現在她勢單力薄,根本就不是他們對手。

什麼樣的局勢做什麼樣的事兒。

她強裝著鎮定,儘量擺出無辜的姿態:“不好意思,上次認錯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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