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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暗裡響起了電話鈴聲,鈴響了三遍之後,床墊彈簧才吱吱嘎嘎響了。手指在木頭上摸索,一件小小的硬東西噗的一聲掉在鋪著地毯的地板上,彈簧又吱吱嘎嘎響了。一個男人的聲音在說話:

“喂……是啊,你說吧……死了?……嗯……十五分鐘。謝謝。”

開關卡嗒一聲,天花板中心由三根鍍金鍊條吊著的藍白色碗形吊燈照亮了屋子。斯佩德光著腳穿著綠白格子的睡衣坐在床沿上。他沉著臉望著桌上的電話,從電話旁拿起一刀棕色捲菸紙和一袋達勒姆[1]牛頭牌菸草。

水汽濛濛的冷空氣從兩扇敞開的窗子裡吹進來。傳來了阿克塔拉茲島[2]上的霧號。單調的號聲一分鐘響六下。一隻小鬧鐘擱在一本杜克寫的《美國著名罪案錄》的書角上,好像隨時會掉到地上;書的封面朝下,時針指著兩點零五分。

斯佩德十個粗指頭不慌不忙、小心翼翼地捲起煙來。他挑出一撮定量的棕色菸草,放在卷彎的紙上,把菸草鋪得兩頭一樣平,中間稍微癟下去,兩個大拇指從紙的內沿把它往外一卷,食指在外層捻緊,大拇指和另外幾個手指滑到菸捲兩頭把它挾住,舌頭隨即舔了舔紙邊,左手食指和大拇指夾住菸頭,右手食指和大拇指就把舔溼的縫口捋平,把菸頭一擰,另一頭就塞到自己嘴裡。

他撿起那隻掉在地上的豬皮套鎳殼打火機,按了一下,嘴角叼著點燃的菸捲站起身來。他脫掉睡衣,雙臂雙腿和身體光溜溜的,粗壯有力,勻稱的寬肩膀往下坍,看上去真像一隻熊的身子;像一隻剃光了毛的熊:他胸前沒有毛,面板像孩子一般柔軟,呈粉紅色。

斯佩德搔搔脖後根,開始穿衣服。他穿上一套薄薄的白色連衫褲,灰襪子,黑吊襪帶,深咖啡色皮鞋。繫好鞋帶後,他抓起電話,接通了格雷斯通街[3]四千五百號,要了一輛出租汽車。接著穿上一件白底綠條子的襯衫,一條白軟領,一條綠領帶和白天穿的那件灰上衣,套上一件寬大的粗呢大衣,戴上頂深灰帽子。正當他匆匆把菸草、鑰匙和錢塞進口袋裡時,大門鈴響了。

布什街[4]是條山路,有一段路面正好覆蓋著斯托克頓街地道[5],然後通往山下的唐人街。斯佩德就在這段路口付了車錢,下了車。舊金山的夜霧是淡淡的,溼黏黏,冷氣入骨。街上一切都影影綽綽。離斯佩德下車的地方几步路,有一堆人聚在一起,朝一條小巷裡張望。布什街另一面站著一男兩女,也朝這條小巷張望,窗子裡也有人往外看。

那些有鐵欄杆的視窗,就開在難看的山路階梯高處。斯佩德穿過兩邊都是視窗的人行道,來到扶牆旁,手擱在溼漉漉的牆頂上,俯視著山下的斯托克頓街。

一輛汽車突然從下面地道口出現,馬達隆隆,嗖的一下馳過,一陣風似的開走了。地道口不遠處有個男人蹲在一塊電影廣告牌前面。一根煤氣管橫亙在兩家店鋪當中的空地前。那蹲著的人為了往廣告牌下張望,把腦袋幾乎彎到人行道上。他一隻手撐在地上,另一隻手抓牢廣告牌的綠框子,保持著一個奇形怪狀的姿勢。另外兩個人尷尬地一起站在廣告牌另一頭,朝廣告牌與另一頭一所房子之間幾英寸的空隙處探頭探腦,那所房子有一道光禿禿的灰色邊牆,牆下就是廣告牌後面這塊地方。燈光在牆上晃來晃去,人影也在燈光中忽隱忽現。

斯佩德轉身離開扶牆,沿著布什街朝人們聚集的小巷走去。一個穿制服的警察嚼著口香糖,站在一塊白底藍字印著布里特街[6]的搪瓷路牌下面,伸出一隻胳臂攔住他,問道:“你到這兒來幹什麼?”

“我是山姆·斯佩德。湯姆·波勞斯打電話給我來著。”

“果真是你,”警察放下胳臂。“我剛才沒認出你來。好吧,他們在後面。”他伸出大拇指朝肩後一指。“事情真糟糕。”

“糟透了,”斯佩德附和道,朝小巷走去。

走進巷口不遠,半道里停著一輛黑色的救護車。救護車後面,小巷的左面,有一道齊腰高的柵欄。那是用粗糙的橫木條築成的。柵欄跟前那塊黑沉沉的地面通向下面斯托克頓街上的廣告牌,形成個陡坡。

柵欄頂上一根十英尺長的木條連根拔起,吊在旁邊的木條上搖搖晃晃。斜坡往下十五英尺的地方矗出一塊扁圓的大石頭。邁爾斯·阿切爾仰面朝天躺在大石頭和斜坡之間的凹處。有兩個人緊緊看著他。一個人把電筒光照在死者身上。另一個拿電筒在斜坡上來回照看。

有人向山姆打招呼道:“嗨,山姆,”一面往上爬到小巷裡來。這個身影在他前面的斜坡上跑著。他是一個大肚子的高個兒。一對機靈的小眼睛,厚嘴唇,兩頰都是沒刮乾淨的鬍子茬。他的鞋、膝蓋、兩手和下巴頦兒都給黃泥弄髒了。

“我猜你一定想在我們把他運走之前來看一看。”他一面跨過柵欄,一面說。

“謝謝,湯姆。”斯佩德說,“出什麼事啦?”他把肘拐兒擱在柵欄樁子上,望著下面的人,對那些跟他打招呼的人點點頭。

湯姆·波勞斯伸出一隻骯髒的指頭,往自己左胸脯捅捅。“正好打穿心臟——用這個。”他從上衣口袋裡拿出一支大號左輪槍,送到山姆面前。槍身的凹縫嵌滿了泥。“是威勃利牌,英國造的吧?”

斯佩德肘拐兒從柵欄上放下,探著身子,看看這把槍,可是手沒碰它。

“對,威勃利-福斯伯利自動左輪槍,不錯。三八口徑,八發子彈,現在已經停止生產了。這槍打了幾發?”

“一發。”湯姆又捅捅自己的胸脯。“柵欄壓壞那會兒他肯定已經死了。”他舉起那把沾上黃泥的手槍。“你見過這個嗎?”

斯佩德點點頭,不感興趣地說:“威勃利-福斯伯利手槍我見得多啦,”隨後他又連珠炮似的說,“他是在這兒被打中的,呃?就站在你的位置上,背靠著柵欄,開槍的人站在這兒。”他走過去站在湯姆跟前,一手舉到胸前,食指瞄準。“打中以後,邁爾斯往後一退,翻過柵欄,往下滾,滾到被石頭擋住為止,是這麼回事吧?”

“是這麼回事。”湯姆皺起了眉頭,慢條斯理回答說。“子彈把他外衣都燒焦了。”

“誰發現他的?”

“巡邏的,叫西林,他從布什街那頭過來,剛走到這兒,一輛汽車拐彎,開了前燈,照亮這兒,他見柵欄頂上壞了,就走過來看看,卻發現了他。”

“那輛拐彎的車是怎麼回事?”

“屁事也沒有,山姆。西林完全沒注意那車。當時也不知道出了事。他說他從鮑威爾街[7]一路走過來,路上沒遇見從這邊去的人,有的話他準能看見。要知道唯一的出路就是從斯托克頓街廣告牌下出去。可沒人那麼走道啊。霧氣把地面弄得溼透了,地上留下的痕跡只有兩處,一處是邁爾斯一路滑下去的地方;一處是這把槍扔下的地方。”

“難道沒人聽見槍聲嗎?”

“唉,上帝呀,山姆,我們也是剛到這兒。總有人聽見槍聲的,等我們找到了再說。”他轉過身去,一條腿跨過柵欄。“趁著他還沒運走,要下去看看嗎?”

斯佩德說:“不必了。”

湯姆剛跨上柵欄又停下,回過頭來,一對小眼睛神色驚訝地望著斯佩德。

斯佩德說:“你已經看過他了,我能看到的你都看到了。”

湯姆還是望著斯佩德,滿腹狐疑地點點頭,把腿從柵欄上抽回來。

他說:“他的槍插在屁股後面,沒用過,大衣也扣得好好的。口袋裡有一百六十五塊錢。他是在執行任務嗎,山姆?”

斯佩德猶疑了一會兒,點點頭。

湯姆問道:“哦?”

“按說他應該去跟蹤一個叫弗洛伊德·瑟斯比的傢伙,”斯佩德說。接著就照溫德利小姐所說的把瑟斯比的模樣形容了一遍。

“為什麼?”

斯佩德兩手插進大衣口袋,對湯姆眨了眨那雙睏乏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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