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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完這話,我的臉火辣辣的,好像又捱了我爸一掌。我暗暗祈禱,瀝川和我爸,最好終身不見。

下車時我在脖子上掛上一個尼康相機——這是瀝川拍風景用的。他經常拍照,但從來不拍自己。可今天,我謊稱要替他拍金馬坊的牌樓,其實心中暗暗打算,要留下一張我與瀝川的合影。

我們先去駝峰酒吧喝酒,裡面燈紅酒綠,瀝川要了啤酒,卻不許我喝。說我未滿二十歲,只能喝果汁。我選了菠蘿汁,他又說菠蘿汁太甜,不健康。橙汁最好。等我們喝完出來,天已經黑了。回到了牌樓,我抓住一個行人,請他給我們拍合照。

“他又不會拍,”瀝川小聲說,“不如我來拍,保證質量。”

“你已經給我拍了很多了,我現在要合影。”我強調,“合影。”

“能不能就拍你和這個樓的合影?”他皺眉,“我不喜歡拍照。”

“不行。就要我們的合影。我們——你和我——在一起。”我陰著臉,一個字一個字地說。

“好吧。”他無奈地點頭。

那行人擺出專業姿勢,要我們彼此靠得近些,然後,卡卡卡地閃光,一連拍了五六張。

我說:“勞駕,大哥,拍張遠點兒的,我要這個牌樓的全部。”

他拿著相機往後退,退著退著,忽然轉身就跑。

瀝川的相機價格不菲。那人多半是見財起心,又見瀝川行動不便,於是趁機下手。

“站住!”我大叫一聲,拔腿就追。

那人在人群間穿梭,很快走入一個窄巷。看來他也不是很熟悉這個路段,每過一個路口都猶豫一下要不要轉彎。我一路狂追過去,穿過窄巷,進入一條安靜的小街,那人始終在我前面百步左右。我大約跑了有兩站路,那人數次回頭,以為已經甩下我,卻不知我一直如影隨行地跟著他,而且越來越近。他轉身又進入一道小巷。小巷不斷地有出口通向馬路,漸漸地,小巷越來越窄,似乎到了盡頭,卻突然間又出現一條岔道。他猶豫了一下,正要轉身,我已經追上了他。他只得站住,手裡拿著相機說:“別過來!這裡只有你一個人。信不信我能擰斷你的脖子!”

我說:“怎麼只有一個人,你身後就有兩個警察。”

他的身後是有行人,兩個男人,且有很大的腳步聲,我大叫一聲:“抓小偷!”兩個男人便疾步向我奔來,其中一人跑得太急,一腳踏破一個花盆,那小偷忍不住往後一望。

就在這當兒,我想起了以前體育課學散打時一個重要動作,一腳踢向他的褲襠!

他“噢”地一聲,跪在地上,疼昏過去。我奪過相機拔腿就逃。這才發現我自己因為剛才一頓長跑,早已汗流浹背,氣喘吁吁。心臟激烈地跳動著。沒跑幾步,就到了路口,一輛黑色的汽車驟然而至,停在我面前,車門開啟,傳來瀝川的聲音:“上車!”

我跳進去,汽車急馳而去。

“受傷了沒有?嗯?”瀝川抓著我,急切地問道。

“沒有。”

“你怎麼把相機搶回來的?”他拿手絹給我擦汗,繼續問。

“我踢了他一腳,他昏過去了。”

“不會吧?這麼容易?踢一腳就昏了?這是昆明市職業小偷的水平嗎?”他說,“這麼沒用,連個相機都搶不到?”

“哎哎,你幫誰說話呢?”

“我變相誇你是女英雄。”

“這還差不多。”

我們回到金馬坊的牌坊——剛才拍照的地方,一起下了車。

瀝川看著我,說:“你跑累了嗎?跑了多遠?有兩千米吧?”

“差不多。”我還在喘氣。

“能再跑一趟不?”他說,“剛才,就在這兒,有人偷了我的錢包。”

“啊!?什麼?!你?丟了錢包?”我大叫,“這是什麼破地方呀!?怎麼這麼多小偷?在哪裡丟的?人往哪個方向跑了?他還偷了些什麼?”

我看著他,發現他在幽幽地笑。

“瀝川,我知道你不在乎丟現金。可是信用卡人家是可以刷到爆的!”

“開你玩笑呢,瞧你急的。”他幫我把跑散的頭髮攄到耳後,“以後再出現這種事情,你寧肯丟下相機,也不能丟下我。”

“是,是,我錯了。千金之子,坐不垂堂。我得先保護你。”

“這就對了。”他看著我,目光與月光一樣寧靜。

我抱著相機,沉浸在勝利的喜悅中:“瀝川,裡面有我們的合影。我才不讓人家偷了呢。”

“如果沒有合影呢?”他問。

“這是你的相機,又不是我的,偷就偷了唄。就算值錢,你也不是丟不起,是不是?再說,我的命也很珍貴,對不對?”我振振有辭。

“說你不明白、不會算賬吧,你又挺明白,算得挺清。”他嘆氣,“我只求上帝保佑我,以後千萬不要得罪你,不然也會挨你一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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