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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完衣服,胡桃從書包裡摸出小梳子,颳了兩下自己的劉海。

程可欣很興奮,推了推胡桃:“胡桃!加油!”

胡桃不好意思地擺擺手。

這是她和林向嶼相識的第五年。

這五年裡,他們從初中畢業,順利升入了一中的高中部,從原本的校友變成了正兒八經的同班同學。新的學校裡,胡桃和林向嶼依然是好朋友,最好的朋友。一中的直升生很少,再加上大家都長大變得懂事,沒有人記得他和她曾經遭受非議的過去。

新的班級裡,同學們都很喜歡胡桃,人又漂亮成績又好,當之無愧的女神,而林向嶼更是一躍成為全校女生的夢中情人。

升旗儀式上有一個詩歌朗誦節目,每個年級輪流表演。胡桃和林向嶼是他們這一級的代表。兩個人往臺上一站,就是萬丈光芒。

這一次,他們選的是舒婷的《致橡樹》,林向嶼將胡桃朗讀部分的中文翻譯成英文。

胡桃和他正好相反,她把全詩在信紙上工工整整地謄了一遍。可是她剛剛走到話筒前,卻被線給絆住了,她一個趔趄,手裡的稿子慢悠悠地飄到了臺下。

胡桃窘迫地站好身子,對著話筒大眼瞪小眼,聲音都堵在喉嚨裡,緊張得一個字都吐不出來。

這時候,站在她身邊的林向嶼順勢拿起話筒:“我如果愛你,絕不學攀緣的凌霄花,借你的高枝炫耀自己——”

男生的聲音低沉如大提琴,卻又帶著少年特有的明朗,讓人怦然心動。他穿著熨燙得平平整整的白色襯衫,釦子解開兩顆,能看到鎖骨。

然後他把話筒遞給胡桃,胡桃下意識張口就來:“我如果愛你,絕不學痴情的鳥兒,為綠蔭重複單調的歌曲——”

“……彷彿永遠分離,卻又終身相依……”

等胡桃背完全詩,林向嶼把話筒收回來,用英文翻譯:“IfIloveyou…”

林向嶼的祖上是個敗家子,一朝散盡千金。到了他爸爸那代,靠著挖煤礦,一夜暴富,是本市赫赫有名的暴發戶。聽說他爸第一次去奢侈品店,說的第一句話就是:“把你們這兒最貴的拿出來。”

標準的電影臺詞,引得眾人暗自嘲笑。可能是因為自己沒文化,小學都沒上過幾天,林向嶼的爹對他很是用心,從小就給他重金聘請外籍老師,教他三門外語,勵志將自己的兒子培育成才。

林向嶼卻天天插科打諢,變著法子地偷懶,在他爹面前,一張嘴就是標準的“Chglish(中式英文)”,只有胡桃才知道,他其實能講一口流利的英式口語。

原本應該一句中文、一句英文的模式,被林向嶼臨時改動,卻也沒有人指責他,全場掌聲如雷。胡桃僥倖完成任務,轉過頭去看林向嶼,穿著白色襯衫的少年,挑著眉頭,正似笑非笑地看著她。

上午九十點鐘的太陽,明亮而溫柔,落在他英俊的臉龐,胡桃慌忙地別過臉,在心底默唸:“我必須是你近旁的一株木棉,作為樹的形象和你站在一起。”

臺下,程可欣給胡桃豎起大拇指。

程可欣和胡桃同桌兩年了。作為青春期的少女,程可欣心中有個小秘密,為這,她每天都要拉著胡桃說悄悄話。胡桃很羨慕程可欣,她性格簡單,從小被父母呵護著長大,沒經歷過什麼挫折,每天最大的煩惱就是考試不及格,不過聽說這件事在她父母心中根本不算事。程可欣每天最開心的事就是能見到林向嶼,雖然林向嶼到現在都還會把她和班上一個叫“程可穎”的女生弄混。

“可惜沒帶相機,不然真應該拍下來,”等胡桃從臺上下來,程可欣一個勁兒給她鼓勵,“特別美!”

胡桃不好意思地笑笑,目光穿越人群落在林向嶼身上,他正在扭頭和身邊的白冬遠說話。可是他的聲音尤在她耳畔縈繞。

“Wepartakecoldtide,thunderstorm,firebolt;Togetherwesharebrume,flowingmist,rainbow;Asifweseparateallthetime,Actuallyweforeverrelyoneachother.(我們分擔寒潮、風雷、霹靂;我們共享霧靄、流嵐、虹霓;彷彿永遠分離,卻又終身相依。)”

“發什麼呆呢,回去上課啦。”程可欣拉了拉胡桃的衣襬。

2.

回到教室,班主任老師佔用了一點下堂課的時間,向大家宣佈學校要組織奧林匹克競賽的事情。

一中向來沒有在奧賽得過獎,都給同市的四中獨攬了。今年新換了校長,自己就是數學老師出身,決心好好抓這塊,也彌補一下這所百年老校缺失的遺憾。

競賽得獎的誘惑很誘人,能保送去重點大學,不用再經歷地獄式的一輪二輪三輪考試。班主任一扔下這顆“炸彈”,全班立刻沸騰起來,大家都七嘴八舌地開始討論。

“真想去。”

程可欣趴在桌子上,哀怨地嘆了口氣,她成績太差,連報名的資格都沒有。

胡桃瞟了一眼林向嶼,他把課本立在桌面上,偷偷彎著身在看課外書,肯定是那本《海洋生物圖鑑》。那是他十七歲的生日禮物,他爹專門飛去美國給他買了一套,一套十本,一本要三四百美元,折算成人民幣要好幾萬元。

林向嶼從小就喜歡看這類書,在初中的時候,別人都以為是沒營養的課外書,害得他被舉報他考試作弊。

胡桃看到許成給林向嶼寫字條,揉成一團從後面拋過去,也不知道林向嶼是不是後腦勺長了眼睛,居然一把抓住了。

“林向嶼肯定會去,他那麼聰明,絕對是頭號種子選手。”

“那也沒什麼,大家都是為了高考,只是形式不同而已,你不是說你媽媽讓你惡補一下,去考美院嗎?”

“唉,”程可欣再一次嘆氣,“真是嫉妒那些聰明的人,感覺和我呼吸的空氣都不一樣。”

果不其然,下課的時候,全班同學都蜂擁到了數學課代表林向嶼的桌前,都想要報名試試。林向嶼一個頭兩個大,他這個課代表當得本來就不稱職,哪次不是主動發放作業給大家抄?也正是因為如此“貼心”,才會每一學期都連任啊!

“食堂搶飯也沒見你們這麼積極啊,一個一個來嘛,自己把名字寫本子上。”

林向嶼抱著頭,從人群裡鑽了出來,看到胡桃坐在後面,用筆帽戳了戳她的背。

“你不報名?”

“我不去,”胡桃搖搖頭,“這個太佔用時間了,我媽媽懷了小baby,我得多陪陪她。而且我自己幾斤幾兩還是清楚的,我屬於不偏科、穩紮穩打型,和你們這種上課睡覺下課胡鬧的天才型選手不一樣,就不要去高攀奧林匹克了。”

“Takeiteasy.”林向嶼豎起手指搖了搖,“不要凡事都急功近利。”

林向嶼懶懶地將手臂搭上胡桃的肩膀,說得頭頭是道:“我覺得學習的過程,主要是學習一種思考問題的方式,鍛鍊自己的邏輯和分析能力,尤其是理科。你去聽點奧賽的課,可以收穫很多新奇的思路,這些東西都是沒法用分數衡量的。”

真不愧是林向嶼,一句話讓胡桃轉變心意。

“那那那,那也給我報個名啊!”

胡桃晚上回家,正好胡叔叔帶著她媽媽從醫院做了檢查回來。胡琳是第一個回家的,坐在沙發上,故意把遙控器摔在地上,藉此大發脾氣:“爸!遙控器又不好用了!看個電視都一堆破事!”

胡桃懶得搭理她,她按照慣例給媽媽做了會兒按摩,寶寶發育得很好,胡桃十分開心,隔著肚皮貼上去聽裡面的動靜。又陪著媽媽聽了會兒古典音樂,母女倆面對面地坐著,胡桃再摸摸自己的肚子,撇撇嘴:“晚上吃燒烤吃多了,現在肚子還火辣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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