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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珩將手裡的錢包拋到胡桃懷裡:“還真不讓人放心。”

胡桃接住,是自己剛剛被偷走的錢包。她拿著錢包,十分感激:“謝謝!”

周珩看著胡桃,笑了笑,然後他側開身,胡桃這才看到剛剛撞自己的男孩子,他站在陰影裡,耷拉著腦袋,剛剛還盛氣凌人地罵罵咧咧,現在就歇菜兒了。

周珩努努嘴:“過來。”

男孩走過來,走到胡桃面前,“撲通”一聲跪下來:“對不起,姐姐,我錯了。”

胡桃被這陣勢弄得哭笑不得,她出門買個冰淇淋而已,怎麼成了這樣?

“沒事了,”胡桃說,“你走吧。”

“你清點一下,看有什麼東西丟了沒?”

胡桃搖搖頭,開啟錢包卻沒有數,只是抽出十塊錢遞給冰淇淋店老闆。

男孩還跪在地上,看看胡桃,又偷偷瞟周珩。周珩不耐煩,擺擺手:“你走吧,長點眼色。”

男孩連滾帶爬,混入夜色裡跑遠了。

“你怎麼在這裡?”胡桃問周珩。

“剛剛吃完散夥飯,正好看到你一個人,想跟你說說話,就跟過來了。”

“什麼話?”

胡桃又多買了一支冰淇淋,撕開包裝袋,遞給周珩。

周珩猶豫了一下,接過來,一口咬下去:“現在沒什麼了。”

胡桃點點頭,也不再多問。周珩順手接過她手裡的塑膠袋,走在她旁邊陪著她,把冰淇淋帶給齊悅和項潔潔。

項潔潔看了看周珩,又看了一眼胡桃,媒婆之力又在心中翻湧起來,她說:“胡桃,我們等下吃完去唱歌,你去嗎?”

胡桃不去KTV,這是寢室裡大家都知道的規矩。倒也沒有別的原因,胡桃不喜歡唱情歌,每一首歌,都讓她想起林向嶼。

“不去了,”胡桃果然這麼說,“你們慢慢玩。”

項潔潔和齊悅拼命給周珩使眼色,他也不知道有沒有看到,倒是笑著給胡桃鞠了一躬:“走吧,我的公主,讓我送你回去。”

胡桃擺手:“不用,我沒怎麼喝酒,清醒著,自己打個車就回去了。”

“走吧,”周珩堅持說,他看著胡桃的眼睛,說,“最後一次了。”

胡桃欲言又止,想到周珩剛剛還幫了自己一個大忙,妥協道:“那就麻煩你了。”

上一次胡桃和周珩這樣並肩走在路上,他們還在讀大二,她的室友和他的朋友們聯手,請君入甕。那時候他們兩人的緋聞傳得沸沸揚揚,所有的人都以為胡桃死皮賴臉地追著周珩不肯放。

走在路上,天色暗下來,路燈一盞一盞地亮起來,周珩忽然開口同她聊天:“你還記得我們第一次見面嗎?”

“嗯,”胡桃點點頭,“我們兩個學院打球,我還記得你穿的球衣,10號,對吧?”

周珩淡淡地笑了一下:“你還記得啊。”

胡桃欲言又止,周珩卻繼續說了下去:“其實那不是我們第一次見面。”

胡桃“哎”了一聲。

“我很早以前就見過你,高中的時候,我那時候很叛逆,有次和爸媽吵架,一怒之下買了機票去C城。我有個關係很好的哥們兒在那裡讀書,我打他電話,打不通,就去他學校裡找他。”

胡桃停下腳步,和周珩面對面站著,等待他接下來的話。

“那天我在學校門口,看到了一個女孩子,她站在郵筒邊,低著頭在讀信。”

周珩說完,開啟錢包拿出一張拍立得遞給胡桃。

胡桃接過來,看到穿著淺藍色襯衫長裙的自己,站在郵筒旁,頭髮垂下來大半,沒有陽光,天氣是大雨滂沱前的陰霾,卻更襯托出她側臉的美。

“哦,”胡桃想了想,笑著把照片還給他,“那不是信,是明信片。”

是林向嶼從北京寄過來的明信片,上面是他用黑色鋼筆龍飛鳳舞地寫的:但願你的眼睛,只看得到笑容;但願你流下每一滴淚,都讓人感動。

“胡桃,你相信一見鍾情嗎?”

胡桃抬起頭看周珩。

這世間,有無數種愛情的形態。你相信一見鍾情嗎?

怎麼會不信。胡桃想,十年前,她站在學校老舊的圍牆邊,看到了一個男孩,怦然心動。一生就此改寫。

周珩沒有等到胡桃的回答,六月的夏夜裡,蟬鳴不停歇,他玉樹臨風地站著,目光沉沉,說:“有一件事,想了很久,覺得還是要告訴你。”

胡桃停下來,說:“你不必說了,我……”

“每一次在學校裡看到你,我總是忍不住多看你一眼,然後又自欺欺人地告訴自己,你也沒什麼不同。就算是漂亮,世界上比你漂亮的人也多得很……可是,偏偏是你,讓我惦記了好多年,一直惦記著,久了,好像就成了魔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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