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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酒喝得太多了。

頭有些痛,胃裡還很不舒服,我一邊用力地按著自己的太陽穴,一邊盯著桌子上的照片發呆。照片上的少女,大概只有十八九歲的樣子,很是可愛。棕色的靴子上點綴著一些銅環,鬆鬆垮垮的象鼻襪把腿襯得修長筆直,淺白色不到膝蓋的百褶裙散發著青蔥氣息,天藍色的毛料對襟上衣襯著光滑柔軟的長髮,略顯稚嫩秀氣的臉可愛地笑著。

“你的意思是?”我抬起頭,看著面前扭扭捏捏的高中生。

他臉色發紅:“拜託你找到她,你能找到她的,對不對?”

我的頭痛有些加劇,“只有一張照片?這樣很不好找。名字啊,年齡啊,履歷啊,這些基本的資料都沒有嗎?”

高中生猶豫了一下,搖了搖頭。

“我接。不過資料太少,跑來跑去的調查費用會比較多,沒有個四五千塊錢是辦不成事的。”幾乎三個月沒接到什麼像樣的工作了,我決定賭一把。

“只要你能找到她,多少錢我都願意給。”高中生的言辭頗為懇切。

我暗地裡舒了口氣,將自己的名片丟給他,“那麼,你交過定金之後,我就會開始工作了。”

“謝謝!謝謝!”他眼角竟然有淚水溢位,“這兩天,就這兩天,我就把錢送來!”

我猶豫了一會兒,終於還是說道:“不過有一點,我要提醒你一下。”

雖然知道下面的話一出口,這個高中生很可能會改變主意,但是這些話還是不得不講。私人偵探畢竟是個處於社會邊緣的職業,如果跟委託人產生糾紛的話,很不好收場。所以,我習慣把醜話說到前面。

“這五千塊錢是尋人的費用,也就是說只要我開始找人,不管找沒找到這個女人,錢都是不會退給你的。明白嗎?”話說完之後,我盯著高中生的眼睛忍不住又補充了一句,“當然,我會盡力去找的。”

出乎我的意料,高中生對我的話並沒有產生多大反應,他對著我連連鞠躬後倒退著出了房門。好像我一答應了他,就肯定能找到照片上那個少女似的。

看著他退出房門,我發了一會兒呆,隨即笑著搖了搖頭。誰沒有年少痴狂的時候?想當年自己為了見一個女網友,不也奔波千里前去赴約嗎?

越是年少,越是無畏啊!

快到中午了,不得不找點東西對付一下腸胃。我翻箱倒櫃,終於在一摞厚厚的書下面,發現了一包泡麵。哼著歌兒,撕開泡麵的塑膠袋包裝,將黃色的麵餅丟到青花瓷碗裡,再撕開蔬菜包,將那些乾癟的紅色綠色小塊兒撒在上面,然後把醬包、調味包裡的東西全部擠了進去。

開水衝進去,發出嘶嘶的聲音,一股熱氣撲面而來,眼前變得一片模糊。

說起來,我昨天剛剛滿二十六歲,正處在一個尷尬的年齡階段。在就業壓力如此巨大的今天,一個沒有受過高等教育,又沒有什麼特長的人,是很難找到什麼體面工作的。有時候,我甚至會有點後悔,高中那幾年活得實在是太放肆了。雖然不抽菸不酗酒,不跳舞不唱歌,不賭博不胡混,不泡妞不泡吧,卻總是翹課去漫無目的地遊蕩,從一個城市到另一個城市,跟那些見過或者沒見過的論壇網友們聊天,一天一天地消耗著我的人生。

回顧那幾年的生活,可以用兩個字作一個精準的概括——無聊。

不過,或許無聊也是人生的一部分,尤其是對我這個不入流的私人偵探來說。

電話突兀地響起,嚇了我一跳。看看號碼,我按下接聽鍵:“吳哥,什麼事?”

“你昨晚不要緊吧?看你喝高了,滿嘴胡話,而且還當著那麼多人唱歌。”

我完全沒有印象。

“丟人不?一個大男人,唱什麼《菊花臺》,那麼陰柔的歌,只適合女人。”

《菊花臺》,原唱好像也是個男人吧?

“最近不是沒什麼生意嗎?我手裡有個案子,要不要幫個忙?”

“好啊,好啊,吳哥你中午有空嗎?我請你吃飯!”

“請我吃飯?你有錢嗎?還是我請你吧,順便跟你說下案情。”

“吳哥,你真是個好人。”

德興麵館。

桌子上擺了四樣小菜,大腸、肚絲、豬肝、羊肺。

沒有一樣是我喜歡吃的。

吳哥對內臟有著近乎病態的痴迷,我卻對內臟有種與生俱來的抗拒。還好等下有面吃,我拿著筷子,攪動著水杯裡溫溫的茶水。

“這次是什麼案子?”我問。

“碎屍。”吳哥夾起一筷子大腸送進嘴裡,“媒體一摻和,上面的壓力就下來了,真讓人頭大!看報紙了沒?頭版頭條!”

“沒啊,報紙又不能吃。”我訕笑,“這次需要我做什麼?”

“就像去年的那個午夜拔頭案,你幫我梳理下線索,給點建議。”

午夜拔頭人這案子在去年極為轟動。一天清晨,多家電視臺均收到一封措辭狂妄的匿名信,聲稱要用史上最複雜的案件來挑戰警方。當天上午,陸續在市內幾個相距甚遠又毫無聯絡的地點,發現了四具死者屍體。所有的屍體都有一個特徵,全部被生生拔去了頭顱。因為兇手行事高調、手法殘忍,被媒體稱為中國版的“開膛手傑克”。警方壓力很大,成立了四十多人的專案組,然而經過了一個多月的全力調查,卻一無所獲。當時,我跟吳哥偶然間相識,又偶然間破了此案,公安局的全額獎金讓我足足過了大半年的好日子,我和吳哥從那時起就成了哥們兒,常在一塊探討一些案子。

“那麼,大致是什麼情況?”我端起茶杯一飲而盡。

吳哥嚥下嘴裡的大腸,“很變態的,我們今天凌晨在市郊一棟爛尾樓裡發現了一具屍體,是個二十多歲的女大學生。”

“又是切胳膊切大腿的那種?相當俗套的殺人手法嘛!像這種碎屍案子,早就被小說、電影給編排爛了,一點新意都沒有。”

“不是。”吳哥的表情突然變得相當微妙,“其實嚴格上來說,不能算是碎屍案。因為屍體很完整。”

“……那怎麼能叫做碎屍?”

“內臟。屍體被解剖了,心、肝、脾、肺、腎,這些內臟全都不見了。”

“這個……會不會是那種走私人體器官的組織乾的?”聽說在國外某些地方,外地遊客會莫名其妙地失蹤,被犯罪組織肢解後取內臟賣掉。

“不是,她的內臟在那棟爛尾樓的第十八層被找到了,被擺在一個塑膠模特的肚子裡。”吳哥拿出幾張照片給我,“這是現場照片,看看能找出什麼。”

我拿起了照片,如果不去看小腹上的那道又深又長的傷口,照片上的死者還是很漂亮的。

不是。

跟我錢包裡照片的那個少女並不相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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