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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殺了山內。

昭和五十三年一月一日(星期日)

過程沒什麼好寫的,只寫出結果就足夠了。除我之外,沒有其他人能看到這筆記。再說殺一個人,也不是什麼值得誇耀的事,沒必要寫在紙上留給自己回憶。

一月二日(星期一)

還是寫下來吧,就當做是獻給千賀子的供物。

該注意的事項我都已經記下來了,所以我選擇搭乘天黑後才達到日義站的列車。下車的人很多,完全沒有擔心的必要。我在廁所換上運動衫,然後去坐公交車。公交車上的人也很多,只是這次到站的時間有點晚,一切都和上一次一樣,計劃進展得無比順利。

到達開田時已經十點多,這也是早就計劃好的,因為這種時間大路上已經沒什麼人了。但是為了安全起見,我還是選擇走背街小巷,在到達山內家之前不會碰見任何人。

走在被冰雪封凍的森林中,我想到待會兒要用登山刀殺死山內,突然感到有些棘手。計劃進行至此可以說是完美無缺,但最後也是最關鍵的一步我卻沒考慮好,那就是具體怎樣殺死山內的問題。我不習慣使用刀具,更何況是用刀殺死一個人,如果對方乖乖地站在原地讓我下手,那當然可以一刀斃命,而不產生其他的傷口。但誰會那樣引頸待戮呢?山內肯定會大吼大叫,瘋狂地掙扎反抗,畢竟他是個對在刀口上舔血的日子已經習以為常的黑道大哥啊。

我走進山內家屋後的樹林裡思考這個問題,到底用什麼兇器比較好?這時我看到雪地上有一根直徑三厘米左右的鐵棒,鐵棒一頭是尖的,另一頭彎曲成一個可以勾住繩索的鐵環。這大概是橛子什麼的吧。我戴上手套,握住鐵環的部分,試著掄了幾下,感覺就像是在工廠裡見過的撬棍,用起來挺順手的,於是決定用這根鐵棒當兇器。不過要注意的是不能在鐵棒上留下指紋,我小心翼翼地把它夾在腋下帶走了。

我把登山刀別在皮帶上,以備不時之需,手裡則緊緊地握著鐵棒,躡手躡腳地靠近主屋。四周鴉雀無聲,除外之外再也沒有別人,而遠處的神社此時正值祭典的高潮。一動一靜,兩相對比,更顯出這棟房子周圍的寂靜。我從後門的窗戶往裡窺視,透過被水霧覆蓋的玻璃,看到了山內穿和服的後背。他坐在地爐邊,正背對著我看電視,電視的音量很大。我本想就這麼破窗而入,但一想這樣做很費工夫,他或許在房間裡藏有武器,比如武士刀之類的東西。等我爬進窗內,說不定他早就拿好武器站在那裡等我了。

我暫時先蹲在窗戶下面,注意聽屋裡的動靜。這樣做的另一個原因是我擔心屋裡會不會還有其他人。我要殺的只有山內,和山內的家人並沒有過節,所以我不想傷害他們。過了一會兒,在確認屋裡的確只有山內一個人後,我決定從正門進入屋內,穿過走廊,然後悄悄地走到了山內的背後再出手殺他。

我將這個過程在腦子裡演練了一遍,卻又發現了一個新的問題。腳印,雪地上四處殘留的腳印。雖然地上的雪大多已經凍結變硬,但我還是怕會留下腳印。現在才想到也來不及了,我不可能再回頭去清除樹林裡那些腳印。不過我是穿運動鞋來的,因為我擔心行動失敗,逃起來比較方便。這雙鞋子很普通,沒什麼特別的地方,應該不會留下獨一無二的足跡。

我繞到正門,確認四周沒有人後,才輕輕地推開大門口的玻璃門。大門沒有上鎖,我把大門推開一米左右的空隙。我是屏住氣完成這幾步動作的,緊張得我差點忘記了呼吸。

我從大門的空隙側身而入,門後就是走廊。我慢慢前進,腳部發出輕微的聲音,木地板也隨之發出了嘎吱嘎吱的響聲。但是電視的音量實在是太大了,那個傢伙一點兒都沒發覺。電視里正在播放相聲節目,我走進房間,踩在榻榻米上,逼近山內的身後。

我躲在柱子後面,探出半個腦袋,原來這裡就是剛才一直在偷窺的窗戶下面。從這裡看,這個房間相當大,穿著棉質和服的山內將整個後背暴露在我的面前,要下手真是太簡單了!但我的雙腿還是會發抖。

一棍子打死他實在是太便宜他了!但又不能發出太大的聲響。算了,先別考慮這些,該怎麼樣就怎麼樣。心臟的跳動聲彷彿在屋內迴響,畢竟是第一次殺人,我緊張得幾乎無法控制我自己,但我想起了千賀子的日記,剎那間,整個人冷靜得像墜入了寒冰地獄。動手吧。

離他只有兩三步的距離了,但他還沒發覺。我看見前方的玻璃上映出了我和山內的影子,慌了神,但馬上鎮定下來。

“山內……”我壓低嗓音叫他的名字。聽到這聲音我自己都嚇了一跳,好像亡魂的低語,而那個混蛋回頭時,臉上居然帶著聽相聲留下的笑意。我用盡全力拿起鐵棒向他掄了過去。一聲切白菜的聲音過後,山內頹然倒地。他的右手扣在地爐上,揚起了一陣菸灰,我還以為他要撒灰迷我的眼睛,連忙屈身躲閃。

但什麼也沒發生,山內的鮮血在地板上輻展蔓延。我放下鐵棒,拿出登山刀刺向他的心臟,這也是早就決定好的。補上這一刀很有必要,因為我怕他沒有死透。然而……我卻懷疑自己的手感,刀刺進他身體的感覺,就像刺進一塊鐵板,他的身體一點兒也不像人類的身體那樣柔軟。我感到刀子很鈍,無法完全刺入他的身體,最後只能將自己的身體壓在刀上,用體重將刀刃完全推入他的胸膛。真噁心,拔出刀後我連忙避開身子,免得被血濺到。

等鮮血不再噴湧,我把手伸進獵物的懷中,掏走了他的錢包。我又拉開櫃子和抽屜,有的半開,有的全開,但我沒拿走裡面的東西。幹完這些,我急急忙忙地走出大門,看清四周沒人後,再輕輕地關上玻璃門。我手指不停顫抖,按捺著激動的心情,慌慌張張地逃離現場,朝樹林中跑去。

在樹林裡走了一段路,我才察覺到異常。真奇怪!不應該這樣的啊!到底哪裡不對?啊!我想起來了,我來的時候帶著一個手提包,但現在手裡什麼也沒有。手提包沒了!到底在哪兒弄丟的?我完全想不起來。

我試著讓自己先冷靜下來,於是就在原地蹲下。終於想起來了!在撿那根鐵棒的地方。如果警察撿到了我的手提包,那我的身份就暴露了。不知道還在不在那裡,我真是個糊塗蛋!我連忙折返去發現鐵棒的那個地方檢視,真是奇蹟啊!手提包居然還在那裡。我一把抓起手提包,把帶血的登山刀塞入包內的最底層。剛才一陣慌亂,輕手輕腳走出山內家後,我不知從什麼時候開始狂跑起來。

又走了幾步,雙腳開始打顫,步行變得十分艱難。殺人後都會有這種反應嗎?我放慢了腳步,終於又冷靜下來。低頭看看自己的衣服,或許是光線暗的關係,並沒有發現明顯的血跡,這樣就沒必要換衣服了。取出眼鏡戴上時,天空開始飄雪。我心中暗暗叫好,連腳印也用不著擔心了。

拖著沉重的步伐,我在風雪中行走。四周是無盡的黑夜,而我將面對慘淡的人生。我的心已經死了一半,手中沾染上他人的鮮血,我不再是個普通的人,我是個殺人兇手。我半夜在異鄉徘徊,經受著寒冷與恐懼的侵襲,雙腿顫抖,無法前進,只能緊抱雙肩蹲坐在道旁休息。

喘了一口氣,我繼續往前走。在屋裡乾的那些事,大概才用了兩分鐘都不到吧?作為外行來說已經很不錯了,恐怕山內死到臨頭也不知道自己是為何而死。可惜的是,我沒勇氣能夠先告訴他理由,再殺死他,畢竟對方是個狠角色,而我在不久之前還只是個手無縛雞之力的善良小市民。所以只能從背後偷襲他。

我這才想起來要數數他錢包裡有多少錢,一數才發現居然有四十七萬之多,有幾張票面上還染有血跡。看著這些錢我心情很複雜,思前想後,最後決定就把這些錢當成我做這件骯髒工作的報酬吧。真是可悲啊,想著想著,我的眼角流出了淚水。

走了三小時左右,在路上也曾遇上過幾個人。不過天上飄著小雪,四周光線又暗,就算沒撐傘也只是互相打個照面,他們應該無法看清我的容貌。我感到極度的疲勞,好幾次腳底打滑,甚至摔了個四腳朝天。

一進車站我就嚇了一跳,或許因為是元旦的關係,都已經是半夜三點了,站內還是人山人海。我想利用站內的燈光,重新檢查一遍衣服上有沒有血跡,就把衣服脫下來仔細看,連後背都沒有放過。大概因為布料是藍色的,衣服上找不到肉眼可以看清的血跡。這次行動的日期選得太好了,我混入人群,走進檢票口。原來的計劃是找個地方躲到天亮再離開,但如果屍體被發現,警察派人搜山就麻煩了。所以為了爭取在他老婆、女兒和母親早上六點回家之前離開這裡,和上次一樣,我選擇搭乘那班四點零五分開的列車。

列車內的暖氣讓我逐漸恢復人類應有的感情。車窗外,天色漸明,就好像一個噩夢終於結束。經常在報刊雜誌上的小說裡看到這樣的描述,現在我才算是切身體會到了,恐懼已經遠去,殺人這種事我也從未做過,這一切都只是一個夢。隨著太陽漸漸升起,這樣的感覺越來越強烈。

第二天,第三天,東京的報紙上都沒有刊登有關那起殺人案的報道。難道這只是一個夢?不過手提包裡的刀子和凝結在包底的血塊卻告訴我那是現實,不是夢。刀上的血跡,無論怎麼洗也洗不掉。

一月四日(星期三)

今天去了一趟涉谷的槍械店。我想井原應該已經得知山內的死訊,所以他和他的手下不會坐以待斃。如果井原猜到山內的死和千賀子有關,那他馬上就會查到千賀子的丈夫已經辭職,並且搬家的事。都怪我糊塗,把寫有現在住址的紙條搞丟了。我想掉在舊公寓裡的可能性比較大。萬一這張紙條被井原找到了,那他就會帶著同夥來找我算賬。要應戰,光靠一把登山刀是不夠的,這就是我去槍械店的目的。有把散彈槍在手能讓我安心許多,不光可以用它轟爛井原的腦袋,萬不得已時也可以用來轟爛我自己的腦袋。

但到了店裡,店員告訴我購買槍械需要身份證明和保險證明,有了這兩樣還不夠,總之手續非常麻煩,槍支彈藥不是那麼簡單可以買到的。今天是買不成了,我向車站走去。沒走幾步,一個混混打扮的男人追了上來,剛才在店裡見過他。

他開門見山地問:“大哥你要槍嗎?”我點點頭,他就說有我想要的東西。是用幾把舊槍的零件拼起來的,沒登記過,槍身做過截短處理,雖然射程不長,但威力大,而且帶起來十分方便。我問他多少錢,他回答十萬,不講價。我說我要了,他讓我一小時後在後面的公園等他。雖然覺得這種交易很危險,但反正錢是搶來的,再被人搶走我也不會有怨言。

一小時後他如約而至,不光帶來了槍,還送我十盒一打裝的子彈,真想不到做他們這行的還挺講信譽的。

到了晚上,我半信半疑地來到荒川四木橋的橋墩附近試槍。先確認四周沒人,然後等電車來時我扣下扳機。這槍的確能用。

一月六日(星期五)

井原沒山內那麼容易解決。去井原家一看才知道,他住的是帶有街門的氣派豪宅。他不知道我的長相,這對我非常有利,不過他想搞一張我的照片也不是什麼難事。我以前的同事手裡肯定有我參加員工旅行時拍的紀念照,井原只要隨便抓個人來威脅一下,就可以得到我的照片。

估計他還沒這麼做,也就是說他還不知道我長什麼樣。為了查清井原的作息規律,從早上開始,我就一直在遠處監視他家。這樣做的危險性很大,為了靠近一點觀察,我偽裝成上早班的上班族從他門前經過,我這張臉也就完全暴露在他們的視線之內。我不得不這樣做,因為這附近連家小吃店或者茶室都沒有。

不入虎穴,焉得虎子。明知危險,我還是站著觀察了一陣。有個打扮像傭人的女人拉開鐵門,從裡面開出一輛“皇冠”。車子由司機駕駛,井原坐在後座上,一副大老闆的派頭。他身邊還坐著一個男人,看樣子他是要去位於上野的公司上班。

皇冠開走了。我也走路回了家,下午五點過後,才又來到了井原家附近。我信步走過他家門前,順便偷瞄庭院裡的情形。車庫是由鋼架和塑膠頂棚搭建而成的簡易車庫,裡面的車子還沒回來。我找了一個角落繼續監視,突然察覺這樣做很危險。

如果井原已經有所警戒,那他可能會派嘍囉在家附近四處巡邏,我這樣待著不動很容易被他們看見。萬一他們記住了我的長相,就算我日後能成功殺死井原,那些見過我的嘍囉也肯定會出來對我進行指證。

我也曾想過坐在車裡監視,但這附近幾乎沒人停車,就我一輛車停在路上,實在太顯眼了。或許用不著井原那幫人,附近某個嫌我礙事的大嬸都會記下我的車牌和車型。所以用車是我的最後手段。

今天算了,還是再想個別的辦法吧。剛這樣想時,那輛皇冠就回來了。車還是那輛車,人還是那兩個人。有所不同的是,這次鐵門是司機下車開啟的。我又站著看了一會兒,井原以外的那兩個男人難道不回家嗎?看來他們和井原都住在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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