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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媽奔回我跟前坐下,一把拉住我的手,撥浪鼓式搖著頭,嘴裡不住說著,“不行,不行,孩子,堅決不能這樣做!”

我目光堅定得凝望著她,等她稍稍平靜才說道,“鄭媽,您相信我嗎?”

鄭媽猶豫一下,但還是說道,“相信!”之後抿緊嘴唇回望著我。

“那就好!”我說道,“既然相信我就別攔著我,待會兒拿上東西我就走,我會給所有人、還有自己一個交代的!”

“可是,孩子。。”鄭媽揚起手還想說什麼,被我硬給按下了,使了幾下勁兒,卻掙不開我的手。

“鄭媽!”我叫一聲,“相信我!我走後,不要跟任何人提起我來過。”

鄭媽望著我,汩汩的淚水往外湧著,咬緊嘴唇說一句,“好吧!孩子,照顧好自己!答應媽媽。。”

下午兩點,滄海市公安局。

熙熙攘攘上班的人群與我擦肩而過,深秋呼嘯的北風吹得人有些睜不開眼,我深吸一口氣,瞬間一股涼意浸透心脾,撣撣衣襟,邁步走進莊嚴而巍峨的辦事大廳。

一位女警禮貌得起身,向我問道,“先生您好,請問您要辦理什麼業務?”之後習慣性得補充道,“出入境業務請到西大廳,處理違章等交警業務請到東大廳,戶籍業務請您到屬地派出所。”

“自!”我微笑著看著她,緩緩吐出兩個字。

“自請到。。”女警隨著我的話剛說一半,立馬警覺得站起來,快步繞過辦事櫃檯走向我,邊走邊略帶吃驚得自問,“自?”

“是的,自!”我重複道,聲音乾脆而洪亮。

幾名剛上班、路過大廳的警察紛紛駐足,目光警惕得盯著我。

“蹲下,雙手抱頭!”不知是誰喊了一嗓子,“快,去叫刑警隊的人來!”又有一人說道。

我聽話得原地蹲下,雙手交叉放於腦後,馬上一股巨大的扭力從手臂位置傳來,緊接著是冰涼的手銬感覺,你別說,還真疼!

不一會兒,從樓上傳來急促的腳步聲,聽聲音至少有三四個人,料想是刑警隊的人趕來“接”我了,我下意識苦笑著搖了搖頭。

“後悔嗎?”我問自己。

“不!”腦海裡立馬蹦出堅定而沒有半分猶豫的回答,“這是我計劃得第一步,既然邁出了這條腿,就沒有後悔的餘地!”

“抬起頭來!說!叫什麼名字?”一個聲音在我頭頂炸響,我應聲慢慢抬起頭,正與四五雙鷹隼般俯視我的眼睛相對。

“文寧。”我答道,吐字清晰,沒有半點含糊。

“文寧?文寧?哦,你是文寧!!”一個約摸四十來歲的警官凝眉琢磨著,突然興奮得喊道,伸出食指指向我腦門兒。

“對”我略顯無辜而又十分坦然得說道,“我就是文寧,去年李嘯坤、齊秋國被撞的案子,是我做的,前幾天醫院門口趙鵬的屍體,是我放的。”這裡我耍了一個小心眼兒,刻意迴避“故意殺人”的字眼兒,巧妙得說成“撞車”、“放屍體”,至於我為什麼這麼做,後面讀者會明白。

“你可讓我們找的好苦啊!”剛才那位警官如釋重負般說道,之後向兩邊人吩咐道,“先帶到樓上,辦批捕手續,小王,馬上組織錄口供,小李,知會檢察院,做好案卷移交準備。。”

幾名警官七手八腳押著我,錄指紋、拍照、錄口供,我承認撞人、承認放屍體,對殺人的“事實”就是隻字不提,而且絲毫不涉及到“罪魁禍”胡師哥,搞得幾位經驗豐富的刑警不到半天兒就紛紛撇起嘴,失去耐心。

晚上,我被投入滄海市第一看守所,交接的時候,我聽到押送我的刑警對看守所幹警說道,“可得看好了,重刑犯!”

“犯了啥大罪了?”看守所幹警邊接過手續邊饒有興致問道。

“故意殺人,好幾起呢,局長親自督辦的大案子,今天口供取過了,這兩天就把案宗移交檢察院,你可得看好了,千萬不能出差錯。”

“放心吧,一會兒我跟我們所長也特意彙報一聲!”

。。。

入夜,監室。

我的監室住了六個人,我是最後一個進去的,他們五個坐一起,我坐在他們對面兒最角落的床上,彼此冷冷得對視著。

“因為啥事兒進來的?”最中間一個滿臉橫肉的胖子操著一口濃厚的東北口音問道,目光及語氣裡充滿挑釁。

“殺人!”我淡淡答道,說得輕鬆而平靜,彷彿這是極平常的事情,就像人們日常的買菜、坐車,甚至羞赧還不及最稀鬆平常的小偷小摸。

“呵?就你,還敢殺人!”旁邊一個二十多歲、有些弓腰的小夥子不屑得吐口唾沫,滿臉的不可置信。

“呵呵!”我冷笑一聲,不再說話。

“規矩知道嗎?”胖子接著問道。

“不知道!”我坐直身子看著他,一臉“茫然”。

“大哥,是個雛兒!”旁邊又一人說道,語氣裡充滿嘲弄。

“三兒,告訴告訴他!”胖子吩咐一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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