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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內庭在沃爾特·E. 霍夫曼法院大樓[1]四層的西側翼,內部有一套相連的辦公室,我手下的法院職員都在此工作。每到將要宣佈判決的上午,這裡的氣氛總是與平常不同。所有工作人員都比平常安靜,表情也更加肅穆。假如你曾到過聯邦監獄,就能明白大家為何這樣了。聯邦監獄是非常可怕的地方,那裡的運作方式讓囚徒的人性都逐漸泯滅了。再瞧瞧我們的入獄率,幾乎比其他國家要高出七倍,甚至比斯大林統治時期的蘇聯都高。一個社會居然需要把這麼多人關起來,難免令人感到不安。

這就是我工作的一部分,但絕不是我喜歡的那部分。我的職員都明白這一點,所以總是在這樣的上午給我留一些個人空間。因此,當我走進小廚房,給自己倒了點兒咖啡時,我不無驚訝地聽到傑里米·弗裡蘭的聲音從他的辦公室裡傳來。

“法官閣下,您現在有空嗎?”

傑里米快四十歲了,是一個非常英俊的男人。他有一雙清澈的藍眼睛,沙褐色的頭髮梳理得整整齊齊。他一直堅持鍛鍊,每週的跑步量至少有二十英里[2],身材保持得很好。來上班時,他總是穿著剪裁合身的西裝,並完美地搭配著各色領帶。他的性格較為柔弱,而且至今未婚,所以我覺得他可能是個同性戀,不過我們從來沒談過這個話題。促使弗吉尼亞州對同性戀婚姻解禁的波斯蒂克訴訟案[3],就是在我們法院下達的判決。我對傑里米表示過,我覺得該案法官所下的判決是非常公正有力的,而且對於美國的公民權利而言,這是一次姍姍來遲的勝利。作為回應,他只是冷靜地分析了一下美國憲法第十四修正案[4]。

傑里米的正式頭銜是“法院專職文員”,但是千萬別被“文員”一稱矇蔽了。他是一名律師,憑藉豐富的經驗多次將我從尷尬棘手的困境中解救出來。在聯邦法庭上,有許多規程都是不成文的,而是在數十年的具體操作慣例中演變出來的。我剛離開參議院前來就職時,已經把這些規程慣例都忘得差不多了。而傑里米就是我的秘密武器,多虧了他,我才能顯得胸有成竹。

此前,傑里米一直在一位第四巡迴上訴法院的法官手下任職。那位法官退休了之後,傑里米同意接受挑戰,從上訴法院調任地方法院,手把手地幫助我這個初出茅廬的新法官。他給我收集所需的材料和資料,管理年輕的法院職員,提前起草常規性的判決,並且在複雜的案件上充當智囊團。我總是跟傑里米說,他是弗吉尼亞州東部地區有史以來最棒的專職文員,此話絕非虛言。

我來到他的辦公室門口。他的辦公室就跟他本人的外表一樣整潔。他養了一些植物,像對待寵物一樣地愛護它們,而他對待自己真正的寵物就像對待孩子一樣。他的寵物是兩條魚,名叫瑟古德和馬歇爾,名字取自他最喜歡的最高法院大法官[5]。

“抱歉,打擾了,”他說,“我只是想告訴您,今天早上有一個《紐約時報》的記者打來電話。我跟他說了,我們無可奉告,但他還是希望跟您通話,並且保證絕不錄音。我回答他不行,但我覺得您至少應該知道有這麼回事。”

先是《華爾街日報》,接著又是《紐約時報》。這個斯卡夫朗竟然如此神通廣大?

“好,”我說,“謝謝你。”

“此外,我還接到了一通電話,對方是一個名叫史蒂夫·波利蒂的記者,自稱為一個叫‘理性投機’的網站寫報道。那是一個釋出投資資訊的部落格,由這個叫波利蒂的傢伙自己運營。部落格的名字不叫‘理性投資’,而叫‘理性投機’……我登入那個部落格看了一下,內容嘛……依我判斷,全是些傳聞和影射,就像一份給金融投資者看的八卦雜誌一樣。他聲稱這個部落格每月有超過兩百萬的獨立訪問量[6]。”

他為什麼也關心斯卡夫朗案?

“好吧。我們當然還是無可奉告。”我說。

“當然。”

有好一會兒工夫,我都伸長脖子盯著傑里米桌子上的監控畫面顯示器看。我們的法院大樓早在大蕭條[7]時期就建起來了,雖然外表看上去頗為老舊,但很多人都不知道,其實大樓裡處處都隱藏著監控攝像頭。法官內庭外的走廊上,有兩三個角落是裝了攝像頭的。這麼做主要是為了當有人進來時,我們能先從監控畫面上看到來者何人。負責給我擔任法官助理的瓊·史密斯不喜歡在桌子上放個監控畫面顯示器,於是這玩意兒便被擺到傑里米的辦公室了。

此刻,跟大多數時候一樣,走廊裡空空如也。但我仍然盯著顯示器螢幕看,只覺得自己腦中也一片空白。

我喃喃地對傑里米道了謝,然後端著咖啡回到了自己的辦公室,試影象以前一樣正常工作:再看一遍將要開庭的案子,並且反覆思考該如何給出公正的判決。

可是,這天上午,我根本沒法集中注意力。我頻頻望向窗外,諾福克市區林立的大樓使天空的邊緣變成了鋸齒狀,每當我沉思時,總是會盯著這片天空發呆。但此時此刻,我心裡想的全是孩子們。

我把糟糕的念頭全都趕走,努力去想一些快樂的事情。我想起,在過去的一年多里,薩姆和愛瑪每天早上起床的情景。薩姆總是要起得早一些,但沒有妹妹做伴,他從不單獨下樓。起床後,他就一直在自己的房間裡玩,等著愛瑪叫他。

一旦聽到愛瑪的聲音,薩米[8]就會跑進愛瑪的房間。他總是輕輕地抱著她——他們以前一直睡在同一張嬰兒床上,已經習慣了這種親密的相處模式——直到她宣佈自己要起床下樓了。雖然薩姆只比愛瑪高兩英寸[9]、沉十英磅[10],但是他每天早上都揹著妹妹下樓,來到起居室。

這個場面實在是太可愛了,我和艾莉森對此的喜愛之情自然不必言說。有的時候,我們會在床上多躺一會兒,悄悄地傾聽他們的歡聲笑語;還有的時候,我們會躡手躡腳地起床,站在臥室的門後,偷偷地看著他們嬉戲玩鬧。

我默默地沉浸在這份美好的回憶中,突然,我感到手機振動了。我拿出手機,螢幕上來電顯示的名字是:艾莉森。

“喂。”我接起了電話。

“賈斯蒂娜有一頂假髮。”她說。

“什麼?”

“我說,賈斯蒂娜有一頂金色假髮。”她又說了一遍,並且重重地強調了最後四個字,彷彿這四個字就能說明一切,“我在她住的小屋裡發現的。就在她的衣櫃裡。”

“對不起,我沒明白。賈斯蒂娜的衣櫃裡有一頂假髮,那怎麼了?”

“她為什麼會有一頂金色假髮?”

雖然我特別小心不去關注賈斯蒂娜的外表,但我也知道她的頭髮是深褐色的。假如你是一箇中年男人,家裡有個女大學生寄宿,那麼為了婚姻考慮,你對她的關注自然越少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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