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韋利和奎因父子在弗倫奇府邸外分手時,夜幕已悄悄地降臨到了這個城市。警方已開始追查失蹤少女伯尼斯•卡莫迪的下落,韋利得趕去督導這頂任務的執行。

韋利走後,警官看看靜靜的哈德遜河,又看看漸漸暗下來的天空,最後,將視線落在了兒子身上。埃勒裡雙眼盯著路面,正起勁地擦著他的夾鼻眼鏡。

警官嘆了口氣。“新鮮空氣對我倆大有好處,”他疲憊地說,“反正我得讓我這糨糊腦袋清醒清醒埃勒裡,咱們走著回家吧。”

埃勒裡點點頭,兩人沿著河濱大道並肩向街角走去。向東拐過街角後,他們放慢了腳步。兩人各想著心事,默默地漫步到了下一街區。

“我現在終於有機會,”埃勒裡攙著父親,一邊走一邊說,“好好想想至今為止所獲得的諸多資訊了。它們可都是關鍵的要素,有說服力的要素,爸爸。這麼多的要素,它們簡直令我頭痛!”

“是嗎?”警官耷拉著雙肩,悶悶不樂地問道。

埃勒裡專注地看了眼父親,緊緊地握了握父親的手臂。“得了,爸爸,別垂頭喪氣的了!我知道你現在腦子裡一片空白,這都是因為你最近太忙。而我近來是異乎尋常的輕鬆,大腦非常清醒,所以一下子就把握住了今天瞭解到的大量的基本情況。我把我的想法跟你說說吧。”

“說吧,兒子。”

“這個案子最具價值的兩個線索之一就是,屍體是在面對第五大道的櫥窗裡發現的。”

警官不屑地哼了一聲。“我還以為你要告訴我你已經知道這是誰幹的呢。”

“是的。”

警官吃了一驚。他一動不動地站在原地,瞪著埃勒裡,一臉的驚愕與難以置信。

“埃勒裡!你不是在開玩笑吧!你怎麼可能知道?”他終於唾沫橫飛地開了口。

埃勒裡嚴肅地一笑。“別誤解我的話。我知道是誰殺害了弗倫奇夫人,因為一些跡象同時指向了同一個人,而且這些跡象之間都有著不可思議的連續性。我還沒找到證據;對這些跡象的認識連十分之一都不到。我對兇手的犯罪動機一無所知,而且這案子背後肯定還有不可告人的齷齪,我對此也毫無頭緒因此,我還不能告訴你我懷疑的是誰。”

“你就是不願意告訴我。”警官氣沖沖地說道。

“別這樣,爸爸。”埃勒裡微微一笑。他抱緊了手中的包裹,裡面是弗倫奇辦公桌上的那幾本書。從離開百貨店的那一刻起,這包裹就沒離開過他的手。“我這麼做是有原因的。首先,我很可能是被一系列的巧合引入了歧途。如果是這樣的話,一旦錯怪了人,然後再向人賠禮道歉,那可就丟臉了等我找到了證據——爸爸,你會是第一個知道的但現在,這麼多事情無法解釋,有的看上去幾乎是莫名其妙。比如,這些書唉!”

兩人默默地走了一會兒,埃勒裡沒再吭聲。

“在櫥窗裡發現了弗倫奇夫人的屍體,這事非常可疑。”他終於又開口說道,“我就從這兒開始入手查這個案子。說它可疑已經是相當保守的了——稀少的血跡,失蹤的鑰匙,口紅和未抹勻的唇膏,櫥窗內無照明設施,選擇櫥窗作為犯罪場所這種荒謬的行徑——所有這些都足以成為我們懷疑的理由。

“弗倫奇夫人顯然不是在櫥窗內被人謀害的,那麼,她是在哪兒被殺的呢?夜班員說她曾表示要去寓所;奧弗萊厄蒂說她向電梯走去時手裡還拿著那把失蹤了的寓所鑰匙——所有這些都暗示著必須立即搜查寓所,於是我立刻採取了行動。”

“接著說——這些我都知道。”老奎因沉著臉說道。

“你有點耐心好不好?第歐根尼!”埃勒裡打趣道,“寓所內的情形生動說明了一切。弗倫奇夫人曾到過那兒,這點是毋庸置疑的。那些紙牌、書擋以及它們所表明的一切——”

“我可不知道它們都表明了些什麼。”警官抱怨道,“你是指那些粉末?”

“不是它。算了,咱們暫時不提書擋,先說說我在臥室梳妝檯上找到的口紅吧。它是弗倫奇夫人的,顏色正好和死者唇上的口紅色相同。除非發生了天大的事,否則的話,沒什麼能阻撓女人們修飾她們的雙唇。是謀殺嗎?有可能。但肯定是導致謀殺的事件所以,透過總結種種理由,我得出了結論,弗倫奇夫人是在寓所被謀殺的。而且,我希望能在明天讓你瞭解詳情。”

“我不想和你辯論,因為儘管你的這些理由現在看來荒謬可笑,但它們也可能是正確的。不過,你還是接著說吧——講些更具實質性的東西。”警官說。

“你得先允許我使用一些前提。”埃勒裡笑道,“別害怕,我會證明寓所內發生的一切的。現在,你得先允許我假設寓所是作案現場。”

“那就暫且允許你假設一下吧。”

“好極了。如果兇殺是在寓所內發生的,而不是在櫥窗裡,那麼,屍體顯然是從寓所被移到了櫥窗裡,然後又被塞進了壁床。”

“按你的假設,應該是這樣。”

“但我自問:兇手為什麼要這麼做?為什麼要把屍體移到櫥窗裡?為什麼不把她留在寓所內?”

“為了使寓所看起來不像是謀殺現場?但這根本說不通,因為——”

“是的,因為兇手根本不想遮掩弗倫奇夫人留下的痕跡,比如‘本克’紙牌和口紅——不過,我更覺得留下口紅是他的一時疏忽。所以,很顯然,轉移屍體的目的並不是為了使寓所看上去不像是謀殺現場,而是為了推遲屍體被發現的時間。”

“我明白你的意思。”警官低聲咕嚕道。

“這其中當然牽扯到時間因素。”埃勒裡說,“兇手肯定知道,櫥窗展覽每天十二點整準時開始,而在十二點前,櫥窗一直都鎖著,絕不會有人進去。我一直在琢磨兇手轉移屍體的原因,後來突然想到,直到午後,屍體才有可能被發現,這可能就是答案。出於某種原因,兇手希望推遲罪行曝光的時間。”

“我不明白為什麼”

“雖然目前還不能確定具體原因,但我們可以先做一個直接推測。如果兇手這麼做的目的是為了使屍體在正午前不被發現,那麼,這意味著他早上有事要辦,如果屍體被提前發現,他可能就辦不成這事。明白嗎?”

“有道理。”警官讓步了。

“繼續前進!”埃勒裡說,“如果屍體提前被發現,兇手就沒法完成要乾的事,乍一看,這事簡直就是個難解的謎。然而,我們也掌握了一些事實。例如,不管兇手是如何進店的,他肯定在店裡待了一夜。他可以透過兩條途徑神不知鬼不覺地溜進店裡,但殺完人後,他再想溜出去,那可就困難了。他可能先藏在店裡的某個地方,等到商店關門後,再偷偷地溜進寓所;他也可能是從三十九街的那個夜間貨物入口溜進店裡的。但他絕不可能從僱員出口出來,因為奧弗萊厄蒂整夜都在那兒守著,如果有人出來,他肯定會看到的,但奧弗萊厄蒂沒看到任何人。他也不可能從貨屋的門溜出去,因為那扇門晚上十一點半就鎖上了,而弗倫奇夫人十一點四十五才到。如果他從貨屋的門溜出去,那他根本不可能作案。這是明擺著的!至少在那女人被殺前半小時,貨屋的門就關上了。所以,他肯定得在店裡待一夜。

“如果是這樣的話,至少在第二天早上九點前,他不可能逃走。商店九點開門營業,這時,他可以裝成一名早到的顧客離開商店。”

“那麼,他為什麼又不嫌麻煩地將屍體藏進櫥窗裡,以防止她在正午前被人發現呢?他為什麼那麼做?”警官問,“如果九點時他能離開商店,再說他還有事要辦,那他為什麼不能當時就去辦事呢?他根本不用擔心屍體會被發現,因為九點後他可以立刻去辦該辦的事。”

“確實如此。”因為激動,埃勒裡的聲音聽著有些尖銳,“如果九點時他能出去,並且能一直在外面待著,那麼他根本沒理由推遲屍體被發現的時間。”

“但是,埃勒裡,”警官反駁道,“他確實推遲了發現屍體的時間!除非——”他像是突然悟出了什麼。

“非常正確。”埃勒裡嚴肅地說,“如果我們的兇手和商店有著某種聯絡,那麼,一旦東窗事發,而他不在場,人們肯定會注意到他的缺席,或者至少有這個危險。所以,他把屍體藏到了一個在正午前絕不會被人發現的地方,這樣,他就可以在早上找個機會溜出去,辦他該辦的事

“當然了,還有別的問題。兇手是否事先就計劃好了在殺害弗倫奇夫人後,把屍體藏在櫥窗裡?這一直就是個懸而未決的問題。我倒覺得,場所的轉換並非是在作案前就計劃好的。因為一般情況下,每天早上十點左右才有人去寓所。韋弗有他自己的辦公室,而弗倫奇直到十點後才來。因此,兇手在制定原始計劃時,一定是想在寓所作案後,把屍體留在那兒。這麼說吧,他可以在九點時離開商店,十點前趕回來,時間充裕得很。只要能在屍體被發現前幹完早上的罪惡勾當,他就平安無事了。

“但在進入寓所後,或可能是在行兇後,他看到了一樣東西,這使他意識到必須把屍體移到櫥窗裡。”埃勒裡停了停,“書房的辦公桌上放了一份藍色備忘錄檔案。整個週一下午,它都在桌上擱著,而且韋弗發誓說,週一晚上他下班時,把它留在桌上了。而週二早上,它還在原地擱著。因此,兇手肯定看到它了。備忘錄上寫明瞭韋弗週二早上九點到寓所! 這是一份會議通知,一份簡簡單單的備忘錄,但它卻令兇手驚恐萬分。儘管我們目前還不知道他早上必須去辦什麼事,但如果九點時有人進寓所,那他就不可能有機會去辦他該辦的事,而這事顯然又是非辦不可的。因此,他把屍體移到了櫥窗裡,其他的事也就接踵而至了。明白啦?”

“聽著似乎是天衣無縫。”警官不情願地咕噥了一句,但眼中卻流露出極大的興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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