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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8年,我從倫敦大學畢業,獲得了醫學博士的學位。不久之後,我又到內特黎進修軍醫必修的課程。讀完了課程之後,我很快被派往諾桑伯蘭第五明火槍團做了軍醫助理。當時這個團在印度駐紮。我還沒有趕到部隊,第二次阿富汗戰役就爆發了。在孟買上岸之後,得知我所屬的那個部隊已經向前挺進,深入敵境。但我還是跟著一群像我一樣掉隊的軍人追了上去,最後平安到達了坎大哈。在那裡,我找到了自己的部隊,立即展開了我的工作。

很多人因為這場戰役得到了升遷和榮譽,但是我得到的卻只是不幸和災難。在被轉調到巴克州旅之後,我就跟隨這個旅參加了邁旺德決戰——那可真是一場慘烈的戰役。在戰場上,一粒捷則爾槍彈擊中了我的肩膀,肩胛骨被打碎,鎖骨下面的動脈也被擦破了。如果不是我那忠誠的勤務兵摩瑞將我用馬馱回陣地,我恐怕早就落到那些殘忍的敵人手中了。

雖然沒有被俘,但是所受的傷卻使我憔悴不堪,加之長期的奔波勞累,使我更加虛弱。於是我就和大批傷員一起被送到了白沙瓦的後方醫院。我身體在那裡逐漸得到了恢復,不料當我剛剛能夠在病房中慢慢走動甚至還能在走廊上曬太陽的時候,我又病倒了。之後我得知自己染上了傷寒——那種印度的倒黴疫病!我一直幾個月都是昏迷不醒、奄奄一息。後來我的神志終於得到了恢復,身體也逐漸好起來。但是我的身體依然十分虛弱,經過醫生的會診之後,他們決定馬上將我送回英國,一天也不能耽擱。於是,我就搭乘運兵船“奧侖梯茲號”回到了英國。一個月之後,我在樸次茅斯的碼頭登岸了。那時候我的身體糟糕透了,我幾乎都喪失了恢復的信心。但是,善良的政府給了我九個月的假期,讓我好好調養身體。

我在國內沒有什麼親朋好友,所以自由得就像空氣一樣,更準確地說,是像一個每天收入十一先令六便士的人那樣逍遙自在。在這種情況下,我很自然地就被倫敦這個大汙水坑吸了進去,而大英帝國的所有遊民懶漢也都彙集在這裡。我在倫敦河濱的一家公寓裡住了一段時間,但是住在那裡很不舒服,而且非常無聊,錢一到手就花得精光,這可大大超出了我的承受能力,我的經濟情況開始變得糟糕起來。不久之後,我覺得應該離開這個大都市搬到鄉下去住,或者徹底改變我的生活方式。最終我選擇了後一個方案,決定離開公寓,另找一個花費不多的住處。

就在我作出決定的那天,我正站在克萊梯利安酒吧門前的時候,忽然有人拍了我的肩膀一下。我回頭一看,原來是小斯坦福——他在巴茨給我當過助手。對於一個形單影隻的人來說,在這人海茫茫的倫敦城裡居然會遇到熟人,的確是一件令人十分愉快的事。小斯坦福其實在那時候並算不上我特別要好的朋友,但我現在竟熱情地和他打起招呼來。見到我之後,他似乎也很高興。狂喜之餘,我立刻邀他一起乘車到侯本餐廳吃午飯。

當我們的車子穿過熱鬧的倫敦街道的時候,他非常驚奇地問我:“華生,你近來都在忙些什麼啊?你怎麼這麼憔悴,簡直只剩下一把骨頭了。”

我將自己的危險經歷簡單地對他講了一下,話還沒說完,我們的目的地就到了。

聽完了我的不幸遭遇之後,小斯坦福憐憫地說:“可憐的傢伙!你現在有什麼打算呢?”我回答說:“眼下我想找個住處,想租幾間價錢不那麼貴而又比較舒適的房子,還不知道應該到哪兒去找呢。”

我的夥伴說:“真是巧了,今天有兩個人對我說過同樣的話,你是第二個。”

“頭一個是誰?”我問道。

“那個人在醫院化驗室工作,今天早上看見他唉聲嘆氣,因為找了幾間好房子,但是租金太貴,他一個人住不起,但是又找不到跟他合租的人。”

我說:“這個好辦,如果他真想找人合租的話,我倒是個合適的人選。我覺得有個伴兒要比獨自一人住好得多。”

小斯坦福的眼睛從酒杯上方望著我,那樣子似乎覺得很驚奇,他說:“你還沒聽說過歇洛克·福爾摩斯吧,不然你恐怕就不想和他做一個長年相處的夥伴了。”

“噢?他有什麼不好的地方嗎?”

“嗯……我倒不是說他有什麼不好的地方。他只是經常會有些古怪的想法——他總是在孜孜不倦地研究一些科學。以我來看,他其實算得上是個正派的人。”

我說:“他是一個學醫的吧?”

“不是,其實我現在也沒搞清他在研究些什麼。我相信他對解剖學研究得很深,而且可以說是個一流的藥劑師。但是據我所知,他從來就沒有系統地學過醫學。他研究的那些東西非常雜亂,簡直不成系統,甚至讓人覺得十分離奇;但是他卻積累了不少稀奇古怪的知識,那些知識足以使他的教授感到驚訝。”

我問道:“你從來沒打聽過他在研究什麼嗎?”

“沒有,雖然他高興的時候能夠滔滔不絕地講話,但是他不是那種會輕易說出心裡話的人。”

我說:“我倒是想見見他。如果是合租的話,我倒是很希望能夠和一個安靜好學的人住在一起。我的身體現在恢復得還不大好,受不了吵鬧和刺激——我在阿富汗已經受夠那種刺激了,這輩子再也不想受了——那麼怎樣才能見到你的這位朋友呢?”

小斯坦福說:“他現在一定還在化驗室裡。他要麼是幾個星期不去一次,要麼是從早到晚在那裡研究東西。如果你想見他的話,吃完飯咱們就坐車去。”

“那好啊!”我說,於是我們又開始談論別的話題。

在我們坐上馬車去醫院的路上,小斯坦福又向我講了一些關於那位先生的詳細情況。

他說:“要是你發現和他處不來可別怪我。我也只是偶然在化驗室碰到他,僅僅是認識而已。除了跟你說的這些之外,我對他就一無所知了。既然你自己想要見他,那出了什麼事可別叫我負責。”

我回答說:“要是我們合不來,散夥也很容易。”我盯著我的同伴繼續說道,“斯坦福,你好像對這件事要縮手不管了,其中一定有原因。難道這個人的脾氣就那麼可怕嗎,或者還有另外的原因?別吞吞吐吐的。”

小斯坦福笑道:“這麼難以形容的事,我還真不知道應該怎麼用言語表達出來。福爾摩斯這個人啊,我覺得有點太科學化了,甚至可以說是近於冷血的程度。記得有一次,我看見他居然讓他的朋友嘗植物鹼。你要知道,這並非出於什麼惡意,只不過是為了作一項研究,他僅僅是想正確地瞭解這種藥物的不同效果。說實在的,我想他自己也會毫不猶豫地一口把它吞下去的。他對於知識的渴求實在是太過強烈了。”

“但是這種精神並沒有錯啊。”

“是的,可是也未免太過分了。後來我甚至看見他在解剖室裡用棍子抽打屍體,這難道還不算怪異嗎?”

“抽打屍體!”

“是啊,他說是為了看看人死了之後造成的傷痕是什麼樣的——我可親眼見過他抽打屍體。”

“可你還說過他不是學醫的呀!”

“唉,鬼知道他在研究些什麼東西。咱們到了,到底他是怎麼樣一個人,你最好自己瞧瞧吧。”說著,我們下了車,走進一條狹窄的衚衕,從一個小旁門拐進去,進入一所大醫院的側樓。我比較熟悉這種地方,用不著領路。我們走上白石臺階,穿過一條長長的走廊。走廊兩邊的牆壁粉刷得很乾淨,兩旁有許多褐色小門。走廊盡頭那裡有一個比較低矮的拱形過道,這裡一直通向化驗室。

化驗室是一間大屋子,無數瓶子被雜亂地到處擺放著。屋子正中排列著幾張又矮又大的桌子,上邊擺著許多試管、蒸餾瓶和一些冒著藍色火苗的本生燈。只有一個人在屋裡,他坐在較遠的一張桌子旁,正在聚精會神地工作著。聽到我們的腳步聲,那人回頭瞧了一眼,然後就直接跳了起來,雀躍歡呼著:“我發現了!我終於發現了!”他一邊對我們大聲喊著,一邊拿著一個試管向我們跑過來,“你看這種試劑,我發現的,只能用血色蛋白質來沉澱,其他的都不行。”恐怕即使他發現了金礦,也不會比現在更高興。

小斯坦福給我們介紹:“這是華生醫生,這是福爾摩斯先生。”

“您好。”福爾摩斯非常熱情,使勁握住了我的手。我簡直無法相信他的力氣會這麼大。

“看得出來,您去過阿富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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