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我承認,我是個舔狗。
一盞年燈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十四章 我承認,我是個舔狗。,我滴女友是千古才女呀,一盞年燈,大文學小說網),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哪哪,看見了沒?雜草邊上。”任之初小說告訴。
“看見了,我來。”說著,她擼起袖子,弓著腰就一點點的走了去了。
……矜持一點,可好,沒聽說你少女時代就是女漢子啊?
怕不是印在了骨子裡!
而且,這才認識一天,就這樣了……
真的好嗎?
任之初杵在原地無語的看著她。
只見,她小心翼翼的過去後,一把就抓住了,那貓只叫了兩聲,居然沒有劇烈反抗?
作為一個流浪貓你的野性呢?
你怕不是個公貓。
氣憤。
又多一個要養的,荷包吃緊啊!
待到少傾兒後,她抱著貓走了回來,一手還擼著貓道“你看,還挺好的,就是有點黑。”
看了一眼她懷中的貓,約莫五六個月,黑的話何止是有點……煤球一樣。
“嗯,它怕不是個煤球轉世,要不是地上有積雪,誰看得見它。”
就正常夜晚能看見它的,估計眼睛都有夜視功能。
“煤球和她一樣黑嘛?幹嘛用的?黑一點也辟邪嘛,挺好。”李清照看了一眼她懷中的貓。
辟邪?
封建迷信……毒瘤,不可取!
我倒是怕它半夜嚇到我,大晚上的那兩眼珠子鋥亮,光。
就見兩朵幽光滿屋子亂竄,再拉著尾影,想想就滲人。
那天我在一個不注意,它沒準就離世了。
“煤球是燒火的,和古代乾柴差不多,市裡很少見的,不用在意。你要是喜歡這個煤球,咱就養。”
反正,一個也是養,兩個也是養,它怎麼也不可能比你花的多。
“嗯,養了。”
“那行,帶走,回家。”說著,任之初拾起地上的袋子。
“嗯。”李清照應了一聲後,也斂起來了地上的袋子。
二人就上樓回家了。
屋中,很暖和,相比外面的溫度,不知道高了多少。
任之初把手中袋子丟到沙上,脫下羽絨服,靠著就一點都不想動了。
要死了~
原來和女孩子逛街這麼累啊。
這一天可累壞了,這也要買,那裡也要去,還操心,怎麼感覺和當奶爸一樣。
隨後,側頭看了一眼穿著漢服在淡然擼貓的李清照。
果然,誰都逃不掉貓的誘惑,就連岳飛那種鐵血真男人還擼貓,並寫了一“貓”詩。
不過名字是真沒記住,又長又繞嘴……
她肯定不認識岳飛,畢竟她十八就過來了,而歷史記載她比岳飛大二十歲。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