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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早晨,我們正在一起吃早飯,福爾摩斯忽然說:

“華生,也許我不得不去一次了。”

“去一次?什麼意思啊?”

“我準備到達特穆爾,去金斯皮蘭。”

我聽了並沒感到特別驚訝,實際上,我現在倒是對另外一件事情很感興趣。目前,在英國的大街小巷,人們都在談論著一件非常離奇古怪的案件,但是對這個案件,福爾摩斯卻沒有發表過任何意見。他每天都緊鎖著眉頭,坐在一旁低頭沉思。有的時候,他還會在屋內轉來轉去,菸斗裡一斗接一斗地裝上烈性菸葉,然後不斷地吸著。那個時候,他對我提出的問題或者發表的議論就像完全沒有聽到,當天收到的各種報紙,也僅看了一眼就放到了一旁。不過,即便他一直沉默著,我心裡也非常清楚,他正在思考著某個問題。眼下,擺在人們面前的只有一個案子,那就是在韋塞克斯杯錦標賽中,名駒的奇異失蹤和馴馬師莫名其妙的慘死。這個問題急需福爾摩斯運用他出色的邏輯分析和推理能力去解決。因此,當他突然說要去調查這件戲劇性的奇案時,我完全沒有感到驚訝,相反,這正在我的預料之中。

“如果不介意的話,我希望能和你一起去。”

“親愛的華生,如果你願意和我同去,我當然求之不得。這件案子真的很有特點,甚至可以說是獨特。我們現在就出發吧,等我們到達帕丁頓的時候應該正巧有去那裡的火車。等上車以後,我們再好好研究一下這個案子吧。對了,你最好帶上你那個雙筒望遠鏡。”

一個小時後,我們就坐上了開往埃克塞特的火車。福爾摩斯戴著一頂帶護耳的旅行帽,這使他輪廓分明的面孔被遮擋住了。此時,他正在瀏覽在帕丁頓車站買的一大堆當天的報紙。很快,我們就駛離了雷丁站,福爾摩斯把最後看的那張報紙塞到了座位下面,然後拿出香菸盒遞給我一支菸。

他望向窗外,然後說道:“這車開得真快!”福爾摩斯看了看錶接著說,“我們現在每小時的車速應該是五十三英里半。”

“我沒有留心數四分之一英里的路杆。”我說道。

“我也沒留意。不過,這條鐵路線旁電線杆的間隔是六十碼,所以我能很快算出來。我想,關於約翰·斯特雷克被害以及銀色白額馬失蹤的事,你已經知道了吧?”

“我在電訊和新聞報道中看到了。”

“關於這個案子,我認為,我們可以用推理來查明事實的細節,而不用費力去找新的證據。這件慘案很特別,其中有很多疑點,而且那麼多人都牽涉其中,這讓我們在調查案子的時候要費一番心思。最棘手的問題就是,我們一定要把那些確鑿的事實也就是無可爭辯的事實和那些記者、理論家歪曲的說法區別開來。我們的責任就是依據現有的、可靠的根據進行推理,得出最終的結論。這樣我們就能知道,在這件案子中什麼是關鍵問題,什麼是次要的。星期二那天晚上,馬的主人羅斯上校和警長格雷戈裡都給我發了電報,格雷戈裡還請我和他一起調查這個案子。”

“星期二晚上?!”我忽然提高了聲音,“今天都星期四了,你為什麼昨天不動身呢?”

“親愛的,這都因為我,也許我會出現一些錯誤,並不像你透過那些關於我的回憶錄所瞭解到的那樣。實際上,我根本不相信這匹英國的名駒可以隱藏這麼長時間,尤其是在達特穆爾北部那樣人口稀疏的地方。昨天我一直希望可以聽到馬被找到的訊息,而且認為,那個拐馬的人一定就是殺害約翰·斯特雷克的兇手。誰知道到了今天,除了抓住了年輕的菲茨羅伊·辛普森之外,事情沒有任何進展。我覺得我必須採取行動了,而昨天的時間我覺得也沒有浪費。”

“你這麼說是不是表示你已經初步有了分析判斷呢?”

“至少現在我已經初步瞭解了這個案子的大概情況,我可以和你詳細地談一談。我認為,弄明白一件案子的最好辦法,就是把你知道的情況和另外一個人討論一下。另外我覺得,如果我不把自己對這個案子的理解告訴你,你也很難幫上我。”

我靠在椅背上找了個最舒服的姿勢,然後抽了一口雪茄。福爾摩斯的身子微微向前傾,他那隻瘦長的食指不斷地在他的左手掌上指點著,然後,緩緩地向我述說著他所掌握的案件的情況。

福爾摩斯說道:“銀色白額馬是索莫密種,它與它馳名世界的祖先一樣,一直保持著令人驚歎的記錄。它現在是五歲口,在各種比賽中,它為它那幸運的主人羅斯上校贏得了許多頭獎。在這次事件之前,它一直是韋塞克斯杯錦標賽的冠軍,人們甚至在它的身上下了三比一的賭注[1]。銀色白額馬一直是賽馬愛好者鍾愛的名駒,而且,它從來沒有讓那些愛好者失望過,因此,即使大家在它的身上下了那樣大的賭注,所冒的風險也不是很大。這樣,如果成功阻止銀色白額馬出現在下星期二的比賽中,對很多人來說都是具有重大意義的。

“這樣的事實,對於上校馴馬廄所在地金斯皮蘭的人來說都是心知肚明的。因此,大家對這匹名駒採取了非常周到的保護措施。馴馬教練約翰·斯特雷克原來是羅斯上校的賽馬騎師,後來他發了福,不能再馴馬了,所以就換了別人。在上校家裡,斯特雷克一直做了五年的騎師,七年的馴馬師,在平時的生活中,他表現得就像一個非常熱心誠實的僕人。在斯特雷克的手下還有三個小馬倌。羅斯上校家的馬廄不算太大,一共就四匹馬。其中有一個小馬倌每天晚上都在馬廄裡睡覺,而另外兩個則睡在草料棚裡。三個小馬倌的品行都不錯。約翰·斯特雷克已經成家了,他的家就在距離馬廄大概二百碼的一座小別墅裡。斯特雷克沒有孩子,家裡僱了一個女僕,日子過得還算愜意。那個地方非常荒蕪,在北邊半英里之外,還有幾座別墅,那些房子都是塔維斯托克鎮的承包商負責建造的,別墅裡住著療養的病人和一些去達特穆爾享受美景的遊客。往西大概兩英里以外的地方就是塔維斯托克鎮。穿過那片荒涼的地方,大概也有兩英里的距離,有一個梅普里通馬廄,那個馬廄是屬於巴克沃特勳爵的,馬廄的管理人叫賽拉斯·布朗。在荒野周圍的大部分地方都很荒涼,僅能看見一些散居的吉卜賽人。那個不幸的事件就發生在星期一的晚上,大概的情況是這樣的。

“那天晚上和以往沒什麼兩樣,馬在白天的時候都進行了馴練,晚上刷洗以後,在九點的時候,馬廄就上了鎖。一切安排好後,有兩個小馬倌到斯特雷克家裡去吃晚飯,第三個小馬倌內德·亨特則留下來看守。幾分鐘之後,女僕伊迪絲·巴克斯特過來給內德送晚飯,他的晚飯是一盤咖哩羊肉。女僕沒有帶飲料,馬廄裡有能飲用的自來水。在這裡,值班的看馬房的人是不能在工作時間喝其他飲料的。由於天很黑,而且這條小路還在荒野上透過,因此,這個女僕另外還提了一盞燈。

“在伊迪絲·巴克斯特快走到馬廄的時候,大概不到三十碼吧,忽然從暗處走出一個人來,那個人把她叫住。藉著昏黃的燈光,巴克斯特看到了那個叫住她的人。他穿著一套灰色的花呢衣服,戴著一頂呢帽,腳上還穿著一雙帶綁腿的高筒靴,手裡拿著一根看起來很沉的圓頭手杖,看起來像是個上流社會的紳士。但是,讓她印象最深的是,那個人的臉色非常蒼白,神情看上去非常緊張。她在想,這個人估計得有三十多歲了。

“‘你可以告訴我這是哪裡嗎?’他問道,‘如果沒看到你的燈光,我可能真的要在這個荒野上過一夜了。’

“‘你現在已經在金斯皮蘭的馬廄旁邊了。’女僕回答道。

“‘啊!真的嗎?我的運氣真是不錯!’他的語氣聽起來很興奮,‘我知道每天晚上這裡都會住著一個小馬倌。這個應該是你給他帶過來的晚飯吧。我覺得你不會那麼驕傲,甚至連一件新衣服的錢都不屑賺到吧?’說完,這個人從背心的口袋裡中掏出一張疊好的紙片,‘請你一定要在今天晚上把這張紙送到那個孩子手中,做好以後,你所得到的錢足夠買一件很漂亮的衣服了。’

“看到那個男人認真的樣子,伊迪絲表現得很驚訝,她連忙從他的身邊跑過去,直接跑到窗下。也許是因為她習慣從視窗為小馬倌送飯的緣故吧,這時候,窗戶是開著的,亨特正坐在小桌的旁邊。伊迪絲正想把陌生人的事情說出來,可是那個男人已經走了過來。

“‘晚安!’陌生人一邊從窗外向裡探頭,一邊說道,‘我想要和你談一談。’姑娘敢用自己的人格擔保,在他說話的時候,她發現那個人手裡攥著的一張小紙片露出一個角來。

“‘你到這兒有什麼事嗎?’小馬倌問道。

“‘這件事能讓你的口袋裡裝上一些東西。’陌生人說道,‘你們有兩騎馬要參加韋塞克斯杯錦標賽,其中一匹是銀色白額馬,而另一匹是貝阿德。如果你能把準確的訊息告訴我,我保證你肯定會得到好處的。據說在五弗隆[2]距離賽馬中,貝阿德能夠比銀色白額馬快一百碼,你們真的把賭注都押到貝阿德身上了嗎?’

“‘這麼說,你是個可恨的賽馬探子了!’小馬倌高聲喊道,‘現在我就要讓你知道,在金斯皮蘭我們用什麼辦法對付你這樣的傢伙。’他跑過去把狗放了出來。小女僕趕緊往家跑,但是,她一邊跑,一邊不斷回頭看,她看到那個陌生人仍然俯身向窗戶裡面看。而當亨特帶著獵狗跑出來的時侯,那個陌生人已經離開了。亨特帶著狗圍著馬廄繞了一圈,不過,沒有發現那個人。”

“等等,”我問道,“小馬倌帶著狗跑出去的時候,馬廄的門有沒有鎖好?”

“正是這點,華生,你問得太好了!”我的夥伴低聲說著,“我覺得這一點很關鍵,因此,就在昨天,我特意往達特穆爾發了一封電報,目的就是要了解一下這件事。小馬倌在離開以前就把門鎖得很仔細,而且我可以保證,那扇窗小得根本無法讓人透過。

“等另外兩個小馬倌吃完晚飯回來後,亨特就派人到馴馬師那裡報信,把事情的經過都告訴了他。斯特雷克得知這件事情後,雖然還不能馬上就知道這個陌生人的意圖,但是他仍然很驚慌。這件事讓他心神不安,因此,當斯特雷克太太在半夜一點鐘醒來的時候,她看到她的丈夫正在穿衣服。斯特雷克告訴他的妻子,他非常掛念廄裡的馬,總覺得心裡不踏實,所以準備到馬廄去看看是否一切正常。這個時候,外面下起了雨,斯特雷克的妻子看天氣不好就不想讓他出去,但是斯特雷克不顧妻子的請求,穿上雨衣就出去了。

“早上七點鐘的時候,斯特雷克太太一覺醒來,發現丈夫還沒回家,就急忙穿好衣服,叫醒了女僕,然後兩個人一起去馬廄找斯特雷克。等她們趕到馬廄的時候,斯特雷克太太看見馬廄的門是敞開的,亨特正坐在椅子上,身子縮成了一團,已經完全昏迷了,而廄內的名駒早已不知道去向,馴馬師也沒了蹤影。

“她們急忙把草料棚裡睡著的兩個小馬倌叫醒了,他們兩個睡得太沉了,以至於晚上究竟發生了什麼都不知道。很明顯,亨特是被人用強烈的麻醉劑麻醉了,所以,不管大家怎麼叫他,他都沒醒過來。因此,兩個小馬倌和兩個婦女只能任由亨特睡在那裡了,他們必須得出去找失蹤的馴馬師和名駒。本來他們認為,馴馬師可能是把馬拉出去進行晨訓去了。於是,他們就爬到房子附近的小山丘上向周圍的荒野眺望。不過讓人懊惱的是,他們根本沒有看到失蹤的名駒的一點影子。但是,他們發現了一件東西,這讓他們有了一種非常不好的預感。

“在距離馬廄大概四分之一英里的地方,在一片金雀花叢中,他們發現了斯特雷克的大衣,在那片荒野附近一個凹陷的地方,找到了遇害的馴馬師的屍體。他的頭顱已經被砸得粉碎,一眼就能看出是被某種沉重的兇器猛烈擊打過。他的大腿上也有傷口,那是一道很整齊的長傷痕,很明顯那是被一種特別銳利的兇器割破的。在斯特雷克的右手裡還握著一把小刀,整個刀上都凝上了一層血,一看就知道他曾經和攻擊他的對手發生過搏鬥。在他的左手裡握著一條紅黑相間的絲領帶。女僕一下就認出來,那天晚上到馬廄來的陌生人就戴著這樣的領帶。等亨特恢復知覺以後,他也證明那條領帶是那個陌生人的。他認為,一定是那個陌生人站在視窗的時候在咖哩羊肉裡放了麻醉藥,這樣,等他吃完飯以後,就完全失去了知覺,馬廄當然也就沒人看守了。至於那匹失蹤的名駒,人們在山谷底部的泥地上發現了它的腳印,也就是說,當斯特雷克和人搏鬥的時候,名駒也在場。不過,那天早晨它就沒了蹤影,儘管重金懸賞,達特穆爾所有的吉卜賽人也都密切關注,但是仍然沒有任何訊息。還有一點補充的,就是經過化驗證明,在那個小馬倌吃剩的晚飯中含有大量的麻醉劑,而同一天晚上斯特雷克家裡人也吃了同樣的菜,可是沒有任何不良的反應。

“整個案件的基本情況就是這樣。我向你講述的這些都是很客觀的,拋開了所有的推測。接著,我還想和你講一下警署對這件事所採取的處理措施。

“負責調查這個案子的格雷戈裡是一位非常有能力的警官。如果他再稍微有一點想象力的話,我覺得他的職位遠不止是現在這樣。他到了案發地點以後,馬上找到那個嫌疑犯,並把他逮捕起來。找那個人很容易,因為他就住在我剛才提到的那些小別墅中。他的名字大概叫菲茨羅伊·辛普森。他是一個有著高貴出身並且受過良好教育的人。他在賽馬場上曾經揮霍掉許多錢財,現在靠著在倫敦體育俱樂部裡做馬匹預售員來維持生活。警方檢查了他的賭注記錄本,最後發現,在星期二的比賽中,他押了五千鎊的賭注在銀色白額馬失敗上。被捕以後,辛普森很主動就說出他到達特穆爾是想要打探一下有關金斯皮蘭名駒的情況,他也很想知道有關第二名駒德斯巴勒的訊息。德斯巴勒由梅普里通馬廄的賽拉斯·布朗照管。對那天晚上發生的事,他沒有否認,不過他解釋說,他根本沒有惡意,只是想得到第一手的情報,僅此而已。當警方讓他看了那條領帶以後,他的臉馬上失去了血色,他無法解釋他的領帶是如何落到被害人手中的。他的衣服還很溼,這說明那天晚上他曾經冒雨外出過,而他手裡的那個檳榔木手杖的上端鑲著鉛頭,完全可以看做重重擊打馴馬師的兇器。但是警方也發現,在辛普森身上沒有一點受傷的痕跡,而從斯特雷克刀上的血跡能夠判斷出,在襲擊他的人中,至少有一個兇手的身上應該有刀傷。大體來講,情況就是這樣。華生,聽完這些,如果你能給我提供一些建議,我真的非常感激。”

福爾摩斯以他那種特有的能力讓我對案子的大體情況有了瞭解,我甚至聽得入了神。但是,即使我對大部分情況有所瞭解,可仍然無法分析出事情間的相互聯絡,或者說,我根本看不出這些關係到底有哪些重要意義。

“會不會是在搏鬥的時侯,斯特雷克的大腦被擊傷了,然後他自己把自己傷到了呢?”我提了一點建議。

“這個可能性相當大,也許事實就是這樣。”福爾摩斯說,“如果真的是這樣的話,那麼對被告唯一有利的證據就被否定了。”

“我現在還不知道警方的意見是什麼。”我接著說。

“我最擔心的是他們的意見與我們的推論完全相反。”福爾摩斯拉回話題說道,“根據瞭解,警察們覺得是菲茨羅伊·辛普森在看守馬房的馬被麻醉後,用他提前準備好的鑰匙開啟了馬廄的大門,然後帶走了銀色白額馬。這就是說,他是計劃好要偷馬的,只是因為找不到馬轡頭,才解下領帶套在了馬嘴上。然後,他就牽著馬走了,並沒顧及馬廄的大門還開著。走到半路的時候,他遇見了馴馬師,也可能是被馴馬師追上的,結果兩個人發生了爭吵,雖然斯特雷克手中有可以自衛的小刀,但是他並沒有傷到辛普森,反而是辛普森用他手中那個沉重的手杖砸碎了馴馬師的頭顱。之後,這個偷馬賊就把馬藏了起來,要不就是在他們搏鬥的時候,馬掙脫韁繩逃走了,直到現在也不知去向。這就是警方的判斷。也許這種說法沒有太多證據能證明,但是真的很難找到其他更恰當的解釋了。無論如何,我想我應該儘快去現場調查一下,而我相信,很快就能知道真相。否則,我根本不知道下一步該做什麼了。”

當我們到達塔維斯托克小鎮的時候,天就要黑了。塔維斯托克鎮好像是盾牌上的浮雕,它坐落在達特穆爾遼闊的原野中心。在車站,我們遇到了正等候我們的兩位紳士,其中一位身材高大,長得不錯,他的頭髮和鬍鬚都是鬈曲的,那雙淡藍色的眼睛看起來炯炯有神;另一位長得不高,穿著一件禮服大衣和一雙有綁腿的高筒靴,絡腮鬍修剪得很整齊,戴了一隻單眼鏡,給人一種精明強幹的感覺,他就是知名的體育愛好者羅斯上校,之前那位是警長格雷戈裡,在英國偵探界他的名聲也很大。

“福爾摩斯先生,歡迎您的到來!”上校說道,“警長正在幫助我們探查,我也願意盡一切力量為可憐的斯特雷克報仇,並重新找到銀色白額馬。”

“現在的情況怎樣?”福爾摩斯問。

“很遺憾,我們沒有什麼收穫。”警長說,“現在外面停著一輛敞篷馬車,我想您會樂意在天黑前去看看現場,要是那樣,我們可以在路上交流一下。”

一分鐘後,我們坐進了那輛舒適的四輪馬車,穿過德文郡這座古樸的城市。警長格雷戈裡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在了案子上,一路上他一直在講。偶爾,福爾摩斯會問一兩句,或插一兩句。對這兩位偵探的談話我興趣十足,很認真地聽著,羅斯上校抱著臂靠在座位上,用帽子擋住了眼睛。格雷戈裡系統地表達了他的意見,他的想法與福爾摩斯在火車上的預言如出一轍。

格雷戈裡說:“菲茨羅伊·辛普森被警方密切關注,我認為兇手很可能就是他。不過,因為目前的證據有限,若是案件有了新的進展,情況還可能有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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