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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曾經在屍體旁放了一張草蓆,然後,大家都站在席子上。”

“太好了!”

“我這兒有個袋子,裡面是菲茨羅伊·辛普森的一隻皮鞋、斯特雷克的一隻長筒靴、銀色白額馬的一塊蹄鐵。”

“親愛的警長,您真厲害!”福爾摩斯拿過布袋,走到低窪的地方,他把草蓆拉到中間,然後伸著脖子伏身在草蓆上。福爾摩斯雙手託著下巴,認真檢查面前被踐踏過的泥土。“這是什麼?”福爾摩斯忽然大喊。原來是一根燒了一半的蠟火柴,上面還裹著泥,要是不仔細看,還以為是一根小木棍。

“難以想象,我竟然忽略了這點。”警長看起來很懊惱。

“它埋在泥土裡當然不容易被發現,我就是刻意在找它,所以能看到。”

“怎麼?難道您已經有了想法?”

“我想這種可能性也是有的。”

福爾摩斯從袋子裡拿出長筒靴和地上的腳印對照,又爬到坑邊,慢慢向羊齒草和金雀花叢間前進。

“恐怕這裡沒有更多的痕跡了,”警長說,“周圍一百碼以內我都認真檢查過。”

“確實如此。”福爾摩斯站起身說,“既然這樣,我想我也沒必要再檢查了。不過,在天黑之前,我很想在荒原上再看一看,也許明天我對這裡的地形就會熟悉很多了。為討個吉利,這塊馬蹄鐵就暫時放在我的衣袋裡吧。”

羅斯上校看了看錶,也許他對福爾摩斯這種慢條斯理的做法並不認同,臉上出現了不耐煩的表情。接著,他說道:“我希望你能陪我一起回去,警長先生。有幾件事,我很想徵求一下你的意見。尤其是,我們是否應該公開這件事,銀色白額馬的參賽資格是否需要取消。”

“當然不需要,”福爾摩斯果斷地高聲回答,“我保證它能正常參賽。”

“聽你這麼說,我真的很高興!”羅斯上校說,“您完全可以在荒原上檢視一下,之後您就到斯特雷克家找我們吧,我們一起坐車到塔維斯托克鎮。”

羅斯上校和警長先回去了,福爾摩斯和我仍然在荒原上散步。這裡的景色很美,夕陽漸漸隱沒,一望無際的平原上閃動著金光,晚霞的光輝落在羊齒草和黑莓上。不過,福爾摩斯根本無意欣賞美景,他的注意力都集中在偵破案件上了。

“這樣吧,華生,我們先暫時放棄尋找兇手,先把注意力放在找馬上。我們假設在悲劇發生的時候或是在悲劇發生以後,這匹馬脫韁逃跑了,你想它能跑到哪裡去呢?馬可是群居動物,以這種本性,它要不就回到金斯皮蘭馬廄,要不就是跑到梅普里通馬廄,根本不可能在荒原上亂跑。如果那樣,會有人看到的。吉卜賽人有什麼理由要拐走它呢?那些人聽到出了事情總會躲得遠遠的,最怕惹麻煩上身了。他們幾乎不可能去販賣那匹馬,因為要帶上那樣一匹馬,很可能要冒很大的風險而得不到一點好處。”

“那麼,馬能在哪兒呢?”

“我都說了呀,它不是在金斯皮蘭就是在梅普里通。現在它不在金斯皮蘭,那就一定在梅普里通了。我們就按照這個假想行動吧,看看結果如何。警長先生曾提起,這片荒原的土質很堅硬,又幹燥,可是,越向梅普里通方向地勢就越低,我們能看到那邊是一個很長的低窪地帶,在星期一的夜晚,那裡一定很潮溼。如果我沒猜錯,那匹馬一定會經過那裡,而我們也能在那裡找到它的蹄印。”

我們一邊談話一邊走,感覺思路漸漸清晰,幾分鐘後,就來到了窪地。按照福爾摩斯的要求,我向右邊走,福爾摩斯則往左走。走了還不到五十步,就聽到他叫我,回頭一看,他正向我揮手。原來在他面前鬆軟的土地上出現了一些清晰的馬蹄印,福爾摩斯從口袋裡拿出馬蹄鐵與地上的蹄印對照,竟然完全吻合。

“你看想象力多重要啊!”福爾摩斯接著說,“格雷戈裡缺的就是這個。既然我們對事情有了設想,而按照設想去辦,結果又證明很有道理,那我們就完全可以繼續下去。”

我們穿過了溼軟的低窪地帶,大概走過四分之一英里的乾硬草地,地勢就開始下斜,在哪裡我們又發現了馬蹄印,然後馬蹄印又中斷了,大約過了半英里,在梅普里通附近,馬蹄印又出現了。福爾摩斯站在馬蹄印邊比畫著,臉上露出了喜悅的神情,因為他很快就發現了,在馬蹄印的旁邊能明顯分辨出還有一個男人的腳印。

我大聲說道:“這匹馬開始是單獨行走的。”

“事實就是這樣。但是,這是怎麼回事呢?”

原來這兩種足跡猛然轉向了金斯皮蘭的方向。福爾摩斯吹起了口哨,我們兩人繼續追蹤。福爾摩斯緊緊盯著足跡,這時,我無意向旁邊看了一眼,讓我吃驚的是,我看到同樣的足跡又折回了原來的方向。

我馬上指給福爾摩斯看。“華生,你真是好樣的!你的發現讓我們少走了很多路,我們現在就跟著折回的足跡走吧。”

沒走多遠,我們就看到足跡中斷在通往梅普里通馬廄大門的瀝青路上。當我們靠近馬廄的時候,一個馬伕急忙從裡面跑了出來。

“這裡不準閒人逗留!”那個人呵斥著。

福爾摩斯把拇指和食指插到背心的口袋裡說道:“我想問一下,如果明天早晨五點鐘我過來拜訪你的主人賽拉斯·布朗先生,是不是有些不合適?”

“上帝保佑!先生,要是那時有人來,他一定會接見,因為他起床很早。不過,他現在來了,你還是自己去問吧。請你不要讓他看見我收了你的錢,他會解僱我的。如果你願意給我,就請過會兒。”

福爾摩斯剛想從口袋中拿出一塊半克朗[3]的金幣,聽到這話,他馬上停止了動作。這時,一個面目猙獰的老人從門內大踏步走過來,手中還揮舞著一支獵鞭。

“道森,你在幹什麼?”他大吼著,“不許閒聊!做你的事去!還有你們,到這兒來幹什麼?”

“我們需要和你談十分鐘,尊敬的先生。”福爾摩斯和顏悅色地說著。

“我沒時間和無聊的人談話,我們這裡也禁止陌生人逗留。趕緊離開!不然我就要放狗咬你們了。”

福爾摩斯俯身向前,在他的耳旁悄悄說了幾句。他忽然跳了起來,滿臉通紅。

“瞎說!”他高聲嚷著,“一派胡言!”

“那麼,你覺得我們是在這兒當眾爭論好呢,還是到你的客廳裡好好聊聊合適呢?”

“既然這樣,請吧!”

福爾摩斯微微笑了笑。

“我很快就會出來的,華生。”福爾摩斯說,“那麼,布朗先生,我現在就完全聽你的吩咐了。”

大約過了二十分鐘,福爾摩斯和他重新走了出來,臉上的紅光這時完全暗了下來。我從未見過有誰像賽拉斯·布朗那樣可以在短時間內轉變如此之大。他面色灰白,額頭全是汗珠,雙手不停地顫抖,手中的獵鞭也像風中的細樹枝一樣不停地擺動,剛開始那種霸道專橫的神情完全消失了。他猥瑣地跟在我的夥伴身旁,好像是一條跟著主人的狗。

“一定完全按照您的指示去做!一定!”他說道。

“千萬不要出錯!”福爾摩斯回頭對他說。他戰戰兢兢,好像在福爾摩斯的目光中有著可怕的威力。

“一定不會出錯的!保證出場!我還需要讓它變個樣子嗎?”

福爾摩斯思考了一下,忽然放聲大笑:“不用了。到時候,我會寫信給你。不要耍花招啊,否則……”

“我保證!請相信我吧!”

“好,我想你會聽話的。明天等我的信。”布朗顫抖著向他伸出手,但是,福爾摩斯根本沒有理睬,轉身走了。我們向返回金斯皮蘭的方向走去。

“像賽拉斯·布朗那樣,前後態度判若兩人,著實讓我大開眼界。”在我們回去的路上,福爾摩斯說著。

“這麼說,馬真的在他那兒了?”

“原來,他那樣虛聲恫嚇是想推脫。可是,我一點兒不差地說出了他那天早晨乾的事兒,因此,他相信我當時看到了一切。你一定注意到了那個特殊的方頭鞋印,布朗的長筒靴就是那樣的。還有,這樣的事,下人們哪敢做?根據他早起的習慣,我告訴他,他是如何發現有一匹奇怪的馬在荒野上徘徊的,又是如何出去迎它,當他發現那匹就是大名鼎鼎的銀色白額馬時,又是如何喜出望外,因為,這匹馬正是他下賭注的那匹馬的對手,而他竟然得到了這匹馬。後來我又說,他開始時是準備把馬送回金斯皮蘭的,但是後來起了邪念,想把馬一直藏到比賽結束,因此,他把馬牽了回來,藏在了梅普里通。當我告訴他這一切的時候,他不得不承認,因為相對於錢來說,他更想保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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