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厲英良很驚訝,同時也有點感動,沒想到自己給她留下了如此深刻的印象:“你怎麼一個人在這兒站著?是你病了?”

米蘭想起了他那一夜對自己伸出的援手,便向他一笑:“我記得你的聲音。”

米蘭點點頭:“我的病已經好了,今天就要出院啦。”

厲英良怔了怔:“你怎麼知道?”

厲英良“喲”了一聲,正要細問,然而醫院的大門一開,有人走了出來。那人西裝革履,雙手各提一隻小皮箱,嘴裡叼著兩張票據,是用肩膀把大門撞開之後,側身擠出來的。厲英良抬頭望去,正要說話,然而米蘭側過臉,先開了口:“沈先生,手續辦好了?”

米蘭忽然開了口:“厲叔叔?”

沈之恆騰不出嘴說話,於是一邊盯著厲英良“嗯”了一聲,一邊下了臺階。米蘭對著厲英良一點頭:“厲叔叔,謝謝你上次送我回家。現在我要走了,再會。”

米蘭一抬眼皮,轉向了他的方向,那一轉靈活至極,無論如何不像盲人。厲英良繼續熱鬧寒暄:“老遠看見你的時候,就覺得像,但是不敢認,結果我這眼力不錯,還真是大小姐。大小姐一定不記得我了吧?我是——”

然後她伸出盲杖,說走就走,行動比那健全的人還痛快。厲英良一方面怕她從臺階上滾下去,一方面又忙著去看沈之恆。沈之恆停在高處,低頭望著他,望了片刻,忽然向他一伸手,把個皮箱遞向了他。

這四個字似乎是暗藏玄機,可玄機究竟是什麼,他還沒有參透。邁步走向臺階,他離著老遠就發出了快樂聲音:“米大小姐?是不是米大小姐?”

他不明所以,糊里糊塗的接了箱子,沈之恆這回騰出了手,把叼著的票據揣進了大衣口袋裡,然後從他手中又奪回了皮箱。厲英良看他一言不發的就想走,連忙說道:“沈先生,真是巧啊,我們又見面了。”

厲英良心中又想:“米大小姐。”

沈之恆一團和氣的問他:“見了我,你不怕嗎?”

今天的米大小姐,可比他那一夜見到的米大小姐體面多了。可米大小姐穿戴整齊站在此地,難道是她病體痊癒,要出院了?

“哈哈,沈先生說笑了,當然不怕。”

厲英良先是感覺這女孩子有點面熟,緊接著想了起來——米大小姐!

“那你抖什麼?”

那是個女孩子,身穿深灰色洋裝,外頭繫著銀灰斗篷,總之是灰成一體,快和灰色的石頭臺階融合。蒼白麵孔向著前方,她眼皮微垂,有種目空一切的漠然。斗篷系得有一點歪,她露出了大半條右臂,右手戴著小羊皮手套,攥著一根黑色細杖。

“我凍的。”

這時,他忽然發現了臺階上站了個人。

“還請厲會長保重身體,我還有事,告辭了。”

反正姓沈的今天是逃不出他的手掌心了。

他和米蘭走向汽車,厲英良見勢不妙,連忙追了上去:“你等等,我上回差點死在你手裡,這回還敢單槍匹馬的過來見你,就足以證明我對你完全沒有惡意!”

把心思收了回來,他昂頭望向了醫院大門。醫院門前有高高的石頭臺階,他確定沈之恆此刻是在醫院裡,那麼接下來,他是直入醫院找他去,還是站在這裡等待?

沈之恆停下腳步,扭頭向他一笑:“但是我有。”

毫無預兆的,他心生了感慨,裹著他的厚呢子大衣,他回首飢寒交迫的往昔歲月,只覺自己是再世為人,餘生縱是豁出命去,也一定要保住身上的呢子大衣和昂貴禮帽。

他繼續前行,把米蘭和兩隻皮箱都送進了汽車裡,然後關閉車門,他轉身走到了厲英良面前:“我們本來是井水不犯河水的關係,從今往後,我們也可以繼續井水不犯河水,但是你不要再同我搗鬼,否則——”他湊到了他耳邊,放輕了聲音:“我就吃了你。”

這日中午晴轉陰,下午飄起了大雪,是個能活活凍死人的壞天氣,厲英良下了汽車仰起頭,就見天是鐵灰色的,風捲著雪,劈頭蓋臉的打人,虧得他穿著最上等的英國呢子大衣,料子厚密,脖子也圍著一條油光水滑的貂皮領子,可以抵禦風雪。抬手推了推禮帽帽簷,他有點凍耳朵,但是不便抱怨什麼,畢竟這一頂帽子夠平常人家吃半年的飽飯。

然後他不由自主的深吸了一口氣,吸了滿鼻子的肉體氣味。他發現自己對活人越來越有食慾了,這不是個好徵兆。

厲英良是實幹派,在想出了一腦子亂麻之後,他決定親自去見沈之恆。是,他殺了沈之恆一次,可是沈之恆也殺了他一次,所以以著他的思維方式,他認為他和沈之恆已經扯平。這天下午,他前往了維多利亞醫院,想要堵住沈之恆。

厲英良踉蹌著後退了一步:“你什麼意思?你要幹什麼?”

不是愛了她,難道是欠了她?

沈之恆拍了拍他的肩膀:“凡是你能想到的,我都能幹。”

厲英良忽然感覺有點不對勁:先是沈之恆在第一夜死不見屍,接著在第二夜,在沈之恆受襲之地的附近,他遇見了獨行的米大小姐。再然後是如今,不近女色的、和米將軍也未見得有多少交情的沈之恆天天看望米大小姐——憑什麼?米大小姐還是個半大孩子,沈之恆總不會是愛上了她。

轉身開啟車門,他上了汽車。厲英良瞪著他的汽車屁股,一直瞪到汽車消失在了風雪之中。

厲英良最近都把米將軍給忘了,聽了這話,才又想起這人來。由著米將軍,他又想到了米大小姐——他是見過米大小姐的呀!那一夜他偶然做了件好事,正好把街上的米大小姐送回了家——

米蘭坐在汽車裡,問沈之恆:“厲叔叔和你有仇?”

除了以上三點之外,沈之恆表現出來的就都是優點了,比如他雖然是個富家翁,然而一點也不自傲,對人總是和藹可親,又講文明又講禮貌,並且熱心慈善事業,常做好事,對待朋友也夠意思,米將軍的大小姐生病住院,家裡人手不足無人照顧,他便一天一趟的過去看望,米太太感激他感激的了不得。

沈之恆扶著方向盤,在風雪裡辨認道路:“厲叔叔?你什麼時候認識的他?”

厲英良聽了這第三條,不但沒笑出來,甚至心臟還驚恐的一縮。

米蘭實話實說,沈之恆聽了,未作點評,只說:“我和他是有仇,那一夜殺我的人就是他。”

第三——這第三條訊息,是別人當個笑話告訴他的,說是沈之恆有個挺嚇人的嗜好,愛用人血澆花。人血是他透過司徒威廉從濟慈大眾醫院買的,來源合法。

他以為她作為一個小姑娘,接下來一定是要勸自己慈悲為懷,不要再和厲英良冤冤相報。然而米蘭接下來一言不發,原來在她那裡,這個話題已經宣告終結了。

第二,他沒有貼身僕人和跟班,和身邊一切人都保持著距離,除了那個司徒威廉。

沈之恆把米蘭送回了米公館。

第一,他沒家眷,沒家眷倒也罷了,但他也不流連花街柳巷,也不愛舞女明星,甚至家裡連個通房大丫頭都沒有,一言以蔽之:他是徹底的不近女色。唯一常去他家的人,是個名叫司徒威廉的小醫生,厲英良一度懷疑沈之恆酷好男風,可再一打探,那司徒威廉和他似乎也沒有什麼曖昧關係,而且司徒威廉正在公開的追求金靜雪——品味夠差的。

米蘭病得要死之時,米太太口口聲聲喊著“蘭”,哭得死去活來,彷彿蘭是她的心肝寶貝;等到米蘭漸漸好轉了,米太太那點僅存的母愛又轉化成了嫉妒,因為沈之恆天天去看望米蘭,這個死不了的瞎丫頭竟然還被男人愛護起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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