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本清張提示您:看後求收藏(不幸的名字——藤田組偽鈔事件 - 6 -,疑點,松本清張,大文學小說網),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就在偽鈔案的調查陷入僵局的時候,警視廳忽然接到一封告密信,這封是由原藤田組的二掌櫃木村真三郎寫的,題為“實地錄”。信中稱,“偽鈔是藤田傳三郎、中野梧一、井上馨參議等人合謀製造的”。對警視廳來說,這無疑就像是天佑神助一般。

木村於明治九年經井上馨舉薦,由一個叫河野清助的人介紹進入藤田組就事,第二年升為二掌櫃。“西南戰爭”爆發後,藤田組開始染指陸軍的軍需物資業務,隨著政府軍轉戰各地,木村也先後奔波於長崎、熊本、八代、人吉、延岡、鹿兒島等地,為藤田組立下汗馬功勞。不料這個木村竟漸漸地行為不端起來,終於被藤田傳三郎解僱。換句話說,他正是川路大警視之前指示中提到的“瞭解藤田組內情、被藤田組趕出去而心懷不滿的人”。

這裡粗略介紹一下木村的“實地錄”,其內容大致寫的是:

“西南戰爭”結束那年,即明治十年的秋天,木村回到九州的總部。其時他頗受藤田傳三郎器重,當年十月下旬,按照藤田傳三郎的指示,木村搬進了總部大客堂隔壁的一間屋子,與掌櫃新山陽治、藤田辰之助一同起於此,三人成天在一起喝酒、聊天,於是成了無話不說的好哥們兒。

十月二十六日抑或二十七日,三人在晚上商議公司事務,談到今後打算的時候,陽治與辰之助一不小心說漏嘴,說到了偽造國幣的事情。據他們二人說,藤田組對未來有著深遠的規劃,打算用偽鈔在各地開張更多的分社,強勢進入貿易、土木建設、工業製造等多個領域,今後公司內務全權委託給副經理佐伯勢一郎等人打理,對外事務則由藤田傳三郎和經理中野梧一親自掌管。然而到了十一月初的一天晚上,辰之助和陽治二人又是一頓好吃好喝招呼木村,然後對他說,前些天講到的有關公司內部的秘密,萬一被別人知道就糟糕了,因此要木村發誓不對任何人提,經不住二人軟磨硬泡,木村就給辰之助寫下了一紙保證。“實地錄”中大致寫了這個經過。

此外,木村還附了一張字條,上面寫著,此事只要向陽治和辰之助二人核實一下就可徹底弄清楚,假如二人矢口否認此事的話,自己願意同他們當面對質。

此等告密行徑,實是“藤田組偽鈔誣告事件”產生之根源,一時轟動世間,弄得人心激憤,財界混亂,也令政府當局頭疼不已,對藤田、中野二人自不待言,也給公(井上馨)的名譽造成了汙損,而這樣做的目的無非是為反政府分子提供一個攻擊井上公乃至政府的口實而已。

《世外井上公傳》特意為井上馨撇清了與此事的瓜葛。

大阪地方法院有個名叫桑野禮行的助理法官,在得到這份“實地錄”後立即上京,將此事報告給安藤中警視,並將告密信交給警方。安藤大喜過望,當即派人將木村真三郎從大阪帶到東京,展開了訊問。

再看尾佐竹猛所著的《明治秘史·疑獄難獄》一書中對“藤田組偽鈔事件”的後續進展所做的描述:

東京警視廳的巡查一行到達大阪後,身著制服,佩帶刀劍,在佐藤志郎助理大警部的率領下,於明治十二年九月十五日黎明,從大阪市東區高麗橋一丁目的私宅中將藤田傳三郎帶至設定於堺市南宗寺內的臨時拘繫室。與此同時,中野梧一、藤田鹿太郎、藤田辰之助、新山陽治、河野清助、佐伯勢一郎等人也一同被拘繫於此,並對藤田組總部、各地分社進行了大搜尋。

可是,警方連一枚偽鈔都沒有搜到,也沒發現與之相關的任何物證。這對警方不啻是當頭一棒,簡直是一大失敗。查辦偽鈔案件卻連一枚偽鈔也沒有發現,這案子要怎麼辦下去?再說這不是五張十張,而是總計數萬元的偽造國幣大案。那麼在這場大規模的拘捕之前,警方是否掌握了確鑿的證據證明偽鈔出自藤田之手呢?也沒有。警方行動魯莽,缺少腦子由此可見一斑了。

拘捕行動後,流言四起,一時財界風聲鶴唳,人心惶惶,財界大佬五代才助聞風對自己旗下銀行所有的紙幣進行了一次大檢查,結果未發現偽鈔,於是他以大阪商法會議所理事長的身份發表公開宣告:一旦發現偽造國幣,銀行願意用真幣兌換回收,但無人前來兌換,這樣市面上才漸漸平靜下來。

但同時,對藤田組的訊問卻毫無進展。佐藤助理大警部推測,既然自己及手下幹部已遭拘繫,眼看逃無可能,想必藤田傳三郎會有所交代,於是也不向藤田解釋事件的大致情況,便開始了訊問,並且直到後來仍堅持這一態度。而傳三郎則從頭至尾一口咬定,無可奉告,無論怎樣訊問,自己不知道的事情就是不知道,沒什麼可交代的。

十月十六日,嫌疑人一行被押往東京,十九日關入位於鍛冶橋的警視局一棟輔樓內。當時的警視廳肩負著警視局(後來的內務省警保局)的有關職責。

在警視局,由犬塚盛巍、今井艮一兩位檢察官列席現場,幾位助理大警部對藤田傳三郎進行了訊問——

問:傳三郎,你與高杉(晉作)、木戶(孝允)、井上(馨)、三浦(梧樓)、鳥尾(小彌太)諸公關係密切嗎?如有的話,請你說說你是怎麼與他們認識的。我們可是聽說你與木戶公、井上公有非常密切的關係,你們什麼時候在哪裡有過私密交往?

答:我與木戶公豈止是一般的認識。我家與木戶公家由來知根知底,從小就關係很好,我家親戚裡甚至有人單憑木戶公的知識和品行就敢做擔保,借給他錢財呢。和井上公則是一同在奇兵隊從軍的時候就互相視作良友的。

問:你前段時間是不是跑去長崎待了一陣?是不是因為偽造國幣的事情鬧得滿城風雨才逃到長崎去的?你老實坦白!

答:您這話問得實在是莫名其妙……太意外了。

問:據說你的身家已經到達百萬元,你老實說,你是怎麼積聚起這些財富的?

答:我的身家應該還沒有達到您所說的程度。我對我的企業一年只檢查一次賬簿,至於平時都是全權委託給經理主任等代為打理,所以詳細的事情我一概不清楚。況且,藤田組自從明治八年設立、進入商界以來,一直是採用西洋人的複式簿記法記賬,一錢一厘的私用都沒辦法。想必公司的賬簿等都已經查抄了,不如麻煩請來三井銀行的經理一同查一查賬,那樣肯定比我自己說來得更加準確,再者也可以證明我並沒有說假話。

問:有人揭發你讓井上馨前往歐洲製造偽鈔,然後再運送到你的商社,你打算用這些偽鈔做經營資本,對此你有什麼解釋的?

答:是誰憑空捏造出這種事情……井上公……對不起,您剛才這話令我太吃驚了,我實在不知道如何回答才好……如果說井上公制造偽幣,那把他找來問一下不就好了?那樣自然就真相大白了啊。我從來沒有讓井上公做過這樣的事情,而且我對此事一無所知,完全沒有印象。

如此問答,讓警方完全沒有了擊垮對方防線的有力武器。不僅如此,透過幾個回合的輸攻墨守,藤田傳三郎反而掌握了主動,從訊問者口中得知是原先自己的手下木村真三郎向警方告的密,並且知道了“實地錄”這份東西的存在。經過數次訊問,傳三郎與木村真三郎當面對質,結果真三郎在許多事情上都支支吾吾,理屈詞窮,最後不得不承認“實地錄”中所寫的是自己捏造出來的。事情到了這個地步,整個案件完全站不住腳了,十二月二十日,藤田傳三郎等人統統得以無罪釋放。

安藤則命中警視向上級提出引咎辭職,後來受到免職處分,並且剝奪其位階,追回敘位證書。而佐藤志郎助理大警部,本來警視廳內部的意向是接受其辭職,但未被允許,最後還是被懲戒免職。

木村真三郎因虛構事實,並且編造和投書題為“實地錄”的告密信陷害他人,被判誣告罪,處以徒刑七十日,事情總算告一段落。其後明治十五年,偽造國幣的真正犯人被抓獲,犯人是神奈川縣中津村的熊坂長庵,其共偽造了兩千八百枚偽鈔,其中兩千餘枚被使用流通。

判決書

姓氏:熊坂長庵

住所:神奈川縣相模國愛甲郡中津村十七番地

年齡:三十八歲零十個月

上記者,於明治十二年二月前後起意偽造本國通用之貳圓紙幣,繼而付諸實施,爾來將其用於遊蕩漫遊及其他諸行,直至本年被捕迄。以上事實由司法警察官經預審判明,且有高座郡田名村平民鈴木熊五郎書面證實,又於其住所押收現存偽造國幣並足可判定為偽造所使用各類器具用紙等,業已構成充足物證,故認定對其適用《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條第一款,判處其無期徒刑。

犯罪所使用器具依據《刑法》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予以沒收,其餘洋紙等計十六品予以發還,此前查封之房屋地券等物悉數解封,以負擔所有公訴裁判費用。

明治十五年十二月八日

神奈川縣重罪裁判所

審判長/法官 西潟訥

陪審法官 別役元昌

陪審法官助理 松浦久彥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

都市小說相關閱讀More+

都重生了我當個主播怎麼了?

醉酒方知濃啊

四合院:沒有系統的醫生

頂花帶刺的黃瓜

三十出道從綜藝開始

不吃小蔥

逼嫁:只疼頑劣太子妃+番外

落籽七

開局曝光天帝身份,征戰詭異高原

卻邪

一品天師

十章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