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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鈴響時,我正陷坐在前廳的電視機前,手裡護著一杯波本,盯著螢幕裡洋基隊的比賽。人類記憶的記得或不記得還真有意思。我記得索門·曼森打了一個長長的界外球,只差不到一英尺就是全壘打,但我不記得他們的對手是誰,連他們該季的表現如何也不復記憶。

我記得那杯波本是 J. W. Dant,也記得加了冰塊。這點我當然記得。我永遠記得自己喝的是什麼,不過我並不是每次都記得為什麼喝酒。

兩個孩子熬夜陪我看了頭幾局,不過因為第二天得上學,所以安妮塔把他們帶到樓上送上床,我則又倒了杯酒坐下來。曼森打出那個長長的界外球時,冰塊差不多都融掉了,電話鈴響時我還在搖頭嘆氣。我讓它響著,安妮塔去接了,她說是找我的。某人的秘書,她說。

我拿起話筒,一個女人的聲音——清脆且職業化——說:“斯卡德先生,這裡是核迪格暨克威爾公司,亞倫·核迪格先生有事找您。”

“噢,好。”我說,然後聽著她進一步解釋,一邊估算到他們公司要花多久時間。我結束通話電話,做了個鬼臉。

“又有工作了?”

我點點頭。“眼下這個案子得馬上處理,”我說,“今晚八成沒得睡了,而且明早我還得出庭。”

“我幫你拿件乾淨襯衫,坐下吧。你總有時間把酒喝完,對吧?”

每次都有。

是很久以前了,這件事。當時尼克松是總統,是他第一個任期的第二年。我是紐約市警局的警探,在格林威治村的第六分局上班。我在長島有棟房子,車庫有兩輛車——安妮塔的福特旅行車,以及我那臺破舊的克萊斯勒勇士小轎車。

長島高速公路上的車流不大,而我也沒怎麼注意限速。據我所知,沒幾個警察會去注意的。沒有警察會開罰單給自己人。我一路順風,把車停在第一大道的公車站時約莫是晚上九點四十五。我在儀表板上擱了張可以幫我逃過罰單和拖車的名片。

執法的最大好處就是你本身不用怎麼守法。

她的門房按鈴通報她我到了,於是她捧著酒杯等在了門口。我不記得當時她穿著什麼,不過我很確定她看起來風情萬種。她一向如此。

她說:“我從沒有打電話到你家。不過這回是公事。”

“你的還是我的?”

“我們兩個的吧,也許。我接到一個客戶的電話。麥迪遜大道的重要角色。某家廣告公司的副總裁之類。穿堤波樂百貨的西裝,拿騎警足球隊的季票,住在康涅狄格州。”

“然後呢?”

“我好像跟他提過我跟警察有交情吧。總之他和幾個朋友小聚,一起打牌,沒想到有個人出了事。”

“出事?朋友出事,送醫不就結了?還是已經太遲了?”

“他沒講,總之我就聽到那麼多。看來是有人出了意外,他們需要找人處理一下。”

“所以你就想到了我。”

“哎。”她說。

她以前也想到過我——情況類似。她有名客戶是在華爾街打拼的鬥士,某天下午他在她的床上心臟病發過世。很多男人都會告訴你這是他們心儀的死法,這種死法也許確實不比別種差,不過對那些得收拾殘局的人來說就不太方便了,尤其是那張床的主人又是位職場女郎時。

同樣的事情如果發生在海洛因交易中,倒是挺好的營銷。某位癮君子嗑藥過量死翹翹,這下子各路好友都想知道他是從哪兒拿到好貨的,哪兒有門路可找。因為,各位,能讓人嗨死過去的肯定是上等貨色對吧?而妓女則不然,她被列為死因可不算好事。總之,伊萊恩覺得她該負點道義責任——這正是敬業。她想緩解當事人及其家屬的窘境。於是我便讓他從現場消失,幫他穿上所有衣物,擱置在金融區的某條暗巷。我打了匿名電話報警,然後回到她的公寓領取酬勞。

“我有地址,”這會兒她說,“你要不要過去瞧瞧?或者我該告訴他們我找不到你。”

我吻了她,我倆勾住彼此久久不放。我放開她猛吸口氣說道:“那就是撒謊囉。”

“啊?”

“告訴他們你找不到我。你永遠都找得到我。”

“嘴巴真甜。”

“地址給我吧。”我說。

我從公車站把車開出來,然後停在一家隔了十幾個街區的上城車站。我找的地址是東六十幾街的一棟棕石建築。一樓店面的櫥窗展示著手提包和公務箱,左右兩側則是旅行社和男裝店。前廳有四個門鈴,我按了第三個,聽到對講機響了,不過沒聽到人聲。我伸手正要再按一次時,嗶聲響起。我把大門推開,爬了三段鋪有地毯的樓梯。

習慣使然,敲門時我站在一側。我也沒有真的預期會來顆子彈,結果穿門而出的是個低沉的聲音,問門外是誰。

“警察,”我說,“據我瞭解,你們這兒出了狀況。”

一陣停頓。然後有個聲音——也許是同個人,也許不是——說:“我不懂。是有人投訴嗎,警官?”

他們要找警察,不過不是隨便哪個警察。“我叫斯卡德,”我說,“伊萊恩·馬德爾說你們需要幫忙。”

門鎖轉動,門開啟來。兩個男人站在那裡,暗色西裝搭配白襯衫和領帶,是上班族的打扮。我越過他們往裡瞧見另外兩個人,一位穿西裝,另一位則著灰色長褲和藍色運動外套。看來約莫都是四十幾,比我大個十到十五歲。

當年我幾歲呢,三十二吧?差不多。

“請進,”其中一人說,“小心喔。”

我不知道他是要我小心什麼,不過我把門推開幾英寸以後撞到了個什麼的時候就知道了。地板上有具屍體,是個男人,蜷著身子側躺著。一隻手臂甩過頭,另一隻彎在一側,手離刀柄只有幾英寸。是一把彈簧匕首,整個刀刃都埋進了他的胸膛。

我推了一把關上門,跪下來仔細看他。我聽到其中一人把門鎖上。

死者約莫和他們同齡,原先的打扮也和他們差不多,但後來他脫下了西裝外套,把領帶也鬆開了。他的頭髮比他們略長,也許是因為他的頭頂開始掉髮,他想借此掩蓋禿頭吧。大家都來這招,不過好像從來不管用。

我沒摸他的脈搏。只碰一下他的額頭我就可以確定,他的體溫已經冷到無脈可摸了。而且,其實我根本無須碰他就知道這人已經歸西。媽的,我停車以前就全知道啦。

不過呢,我還是花了些時間進行檢視。我頭也沒抬,問他們發生了什麼事。一陣停頓,因為他們要決定由誰回答,然後先前聲音穿門而出的男人說:“我們也不很清楚。”

“你回到家時發現他倒在這裡?”

“當然不是。我們在玩撲克,我們五個。門鈴響了以後,菲爾過去應門。”

我朝死者點點頭。“這位便是菲爾?”

有人說是的。“當時他已經出局了。”穿運動外套的人補充道。

“而你們其他幾個還在打。”

“沒錯。”

“所以他——菲爾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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