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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二十六日】
嗯哼哼,哎呦喂!
想不到我那麼聰明的一個人,竟然會被一個大概連字都不識的八、九歲的小姑娘給騙了。
真心,年齡都是白長的,這幾年的飯也算是白吃了。
當時我看她一身髒兮兮的衣服,覺得她很可憐。忽然之間,我為自己的愚蠢扶額低嘆,而後為我自己覺得可憐。
昨天我真該把她帶去派出所,這樣我也就不這麼自責。甚至我那本一直想買的書,也能買到手了。
昨天給她那一塊錢的“鉅額”資金,是從我攢了將近一個星期的錢裡面拿出來的。
我想看鄭淵潔寫的《童話大王》,但是爸爸不給我買。然後他們又不給我零花錢,倒是每天給我一些零錢,讓我買一些饅頭啊菜啊什麼的。每天一毛錢兩毛錢的攢的攢到現在才將將兩塊五毛錢。
得,這一下,去掉了五分之二(我用紙算的,絕對沒算錯!)。心都要疼死了。
在革命將要成功的時候,功虧一簣的心情,唉…
一本《童話大王》三塊錢,本來我只差五毛錢,如今差了一塊五毛錢,感覺夢想已經離我越來越遠,後悔啊。
又要等一段時間,哎,不知道買的時候還有沒有貨。希望圖書點的老闆不要把這本書給退掉吧。
看來好事不能亂做,可憐的人也不能太過於同情,幫助別人,也要講究方法。
回頭再要幫別人的時候,怎麼辦呢?是幫是不幫呢?
其實昨天就覺得哪裡不太對勁,但是老是想不通。
今天我在路上,直接又看到那個姑娘在抓人看電燈柱。然後我就過去問她,問她為什麼沒有回家。結果她看到我就扭頭就跑,剩下我和被她抓住站在那裡的男孩子大眼瞪小眼。這下我什麼都明白了。
我也沒有去追她,只是站在原地嘆了口氣。
到底是為誰嘆氣?不僅是為我的那本書,為我的一片好心被人辜負,更是為那個小女孩吧。
雖然她看起來和我表妹一般的年紀,但我對她的嘆息是她的目不識丁(如今想來,也是她騙人的一部分,當時年紀小,愣是用了很長時間才想通┐′-`┌),還有就是她對人的欺騙,大概已經成了習慣。這樣的習慣極有可能跟隨她一輩子,除非她碰見個我爹我媽那麼嚴厲、三觀那麼正的家長,給她強行掰回來。
其實回頭想想,她也有很多可疑的地方。
先是她蓬頭垢面,臉沒洗,手沒洗,頭亂篷篷的。可她穿了一件有特別多口袋的,特別前的牛仔褲。這種褲子是我一直想要的,我媽從來不給我買,說這種褲子上學又不能穿,我們上學只能穿校服,平時生活裡我媽嫌不好看。(直到如今我還是挺想要一個有特別多袋子的牛仔褲,可是一直都沒有買過,雖然我手裡有了足夠買褲子的錢。)她手裡還抱了一個本子,拿著本子卻說自己不識字。我當時竟然沒想通,真是豬腦子。不對,我爸又得說,我還不如豬腦子呢。
這個事讓我思考了很多,然後我特別深入想了一下,覺得自己不是聖母,我救不了她。但是,就是但是,我還是想問一下,是什麼使她成為這樣的人,甚至為什麼身為一個初四學生十六歲的我竟然那麼好騙。(我們義務教育階段當地是五四制,小學五年,初中四年。)
雖然吧,我不是那麼單純的好騙的善良的人,但是她怎麼能把我給騙了呢?看了那麼多書白看了嗎?
(當時括號裡面的字
沒人認同我自以為的善良,他們都覺得我絕非善類,套句一哥們兒說的話“你要善良,還不如讓我不去上網呢!”)
真的好想哭。
可是還不能哭。
一哭好沒有面子。
嗚嗚嗚〒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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