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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天,我隨時都仰頭看天,因為,天氣挺棒。這幾天忽然現下午的時候天上都有上弦月在天空上那塊兒掛著。

那彎月亮如同白雲一般掛在天空中,不仔細看,還以為是一片像月亮似的雲,然後仔細一看才現那只是像雲的一彎月亮。

陽光依然很燦爛,這幾天是陽光明媚的晴天。

於是日月同輝再次上演。

學過地理的人都知道,月亮是反射太陽的光芒。如今在地球上同時看到陽光和月光,雖然會感覺不可思議,但是也是可以理解的。

日月同輝,星光閃耀。

一如我們一直都知道白天也有星光,只是陽光太燦爛,遮蓋了所有的光芒。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中,那些我們自己覺得特別重大的事情全部都是關於“我”自己的事情,而別人告訴我的,那些他們的事情,甚至他們認為重要的事情,可能轉頭就被我們遺忘了。

我記得小時候,女孩子之間都很喜歡傳秘密。然後每次說秘密的時候都特別的神神秘秘。大家都帶著一臉八卦去分享各自的和其他人的秘密。最後還會說一句,不要告訴別人哦。但是這些秘密基本上是公開的。但是很不幸,對於這些秘密,好像很多都是還沒有跑去轉告別人的時候,就已經被我忘記了。

這就像小說中,主角的事情,主角的身份,甚至主角的心思,永遠都是最重要的。反而配角的基本情況和一些事情基本不提,甚至都可以不寫(更甚者有一些苦逼的配角連名字都沒有,只有代號,譬如某某經紀人)。在作文裡,這叫詳略得當,在生活裡,這大概就叫以自我為中心?大概吧。

我最近很喜歡說大概和也許。因為我不能確定這個事情到底能不能做成,最主要的就是這個事情不是我在做。如果是我去做,我可以給出一個比較明確的答案,而不是大概也許。甚至有時候我還可以給出一個斬釘截鐵的答覆。

但是最近很多人覺得我能做到給一些“別人的事情”下結論。

他們看我做事的時候就像看到刺眼的太陽光一樣,非常簡單的就把我所不能及的事情都幫我忽略掉了。

我所不能及的事情,就像星光一樣微弱,他們以此覺得我無所不能。

可惜,我不是人。

人也做不到,讓星光與太陽光奪輝。

以往做什麼事情的時候,爸爸總是交代我,要分清主次,心裡要有點數。

可惜我總是那個心裡沒點數的那個。

什麼叫心裡有點兒數,我至今都不懂。

我一向都是給我一個口令,或者一個命令,然後我去執行。簡單直接的如同電腦程式。複雜一點東西我就可能“嘎嘣”——宕機了。就算不宕機,也會造成程式混亂。

後來他們告訴我,你做事情要有一箇中心。如果是寫作文,要有主題。如果是講課,你想要孩子們學到點什麼?如果是工作,你最重要的工作是什麼?如果是生活,你想要得到什麼樣的生活,你想去做什麼?這就是中心。

我只能回倆字望天。不對!遠目!望天什麼的,這個季節的鳥兒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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