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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第二天再見到哥們兒的時候,大家著實開心了一把。

不過開心歸開心,言歸正傳,哥們兒倒是嚴肅了起來,“其實這沒什麼的,第一次嘛,誰沒有第一次呢!給你講講我的第一次吧,你丫心理就平衡啦。我跟我馬子的第一次是在她家,她爸媽就出去兩個小時吧。我倆火急火燎的,也沒上床,就在地毯上幹起來。我哪懂那玩意兒長啥樣子啊,就在她身子下面蹭。結果蹭來蹭去,把**都磨破了,蹭的原來是地毯!”

眾人又是一頓笑,告密者也笑。

可是笑完了,依舊不是個滋味。自己為什麼不行呢?他很想知道其中的原因。

可是他又不敢輕易嘗試,以免再被朋友們笑話。

進退兩難之際,他想到了召妓。克服了對疾病的恐懼,他依然未能成功,於是便放棄了。

這段時間,還有一件值得一提的事是他的新媽媽——哦,他早已樂意接受那人做他的母親了,因為她實在是這兩兄弟唯一的保護傘。可是這新媽媽似乎近一段時間也犯了病,人慢慢地消瘦下去,面有菜色,常常鼻涕連哈欠的。

他不知道她犯了什麼病。青春期的小夥子嘛,又不好意思展現出對家人的關注,也就不去過問了。

直到他上高中的時候住了校,便極力不肯回家來,更不知道新媽媽的病情在不斷惡化。

直到某一天他接到電話,父親告訴他,新媽媽死了。

又死了……

他回到家,看到新媽媽乾癟的、形容枯槁的老女人的身體和媽媽是一個模樣的。他慢慢地明白了一些事。

他不想說什麼,可是沒忍住,就問父親:“新媽媽是怎麼死的?”“心力衰竭。”“那我媽媽呢?”

“心力衰竭。”“哦……”他說,“去他媽的什麼心力衰竭,這是吸毒死的。”“你在胡說八道什麼?!”父親並不生氣,看著他說。“喂。”告密者轉向弟弟,“喂,你學習好,你說說,媽媽是怎麼死的?”“心力衰竭。”弟弟說。怎麼……連你也……這麼說?……告密者無語,摔門出去。

那天后,弟弟找到他。“回家吧。”他對他說。“狗都不回這種家。”“父親又帶著新女人回家了。你不回去,他是不會收斂的。”“哼,他不帶女人回家,是怕我上了他的女人!”“也許吧,但是你回去,他就不會往家裡帶女人了。現在家裡已經烏煙瘴氣,不成樣子了。”“我不回去!”“那好吧。”弟弟沒再說什麼,轉身走了。弟弟走後,告密者又有些後悔。他覺得自己不該遷怒於弟弟,可也沒做什麼來彌補。告密者不再回家了,父親採用了很簡單的一種手段來制裁他——切斷他的經濟來源。告密者捱了餓。他曾有不少錢,都被他大手大腳地花光了。於是,他便在口袋裡揣了把勺子,每天中午去飯廳轉一圈,“我幫你嚐嚐這個”,“我幫你嚐嚐那個”。可他終究是個要臉的人,因此也只能混個半飽。同學們起初也借給他錢,可他從來都還不上,慢慢地,就沒人願意借給他了。“不借就不借!一個垃圾學校裡的垃圾學生!”告密者生了氣。他這麼說也許沒錯,全班四十多個同學,只有他一個是黑頭髮。

至於怎麼弄到錢,告密者想到了偷和搶,只是不願意那麼幹。自己初中是個小混混,也沒搶過別人錢呢!結果,反而是弟弟幫了他。“哥。”他說,“你要是要用錢,我這裡倒是有不少,你都拿去吧。我不花錢,全都攢下了。”

“多少錢?”“七萬兩千五百多。”“那麼多?!”“嗯,那些零頭是銀行的利息。我把卡給你,你拿去用吧。”“好。”告密者伸手要接。“等等。”弟弟忽然把手抽回去了,“哥,我攢下了這麼多錢,也就說明你花掉了這麼多錢。現在不比過去了,要是父親發現我給你錢,肯定也會切斷我的經濟來源。所以你只有這些錢,不要把它們都糟蹋了。”“哦,行!”“你得保證!”“我他媽保證。”皮包骨頭的告密者對天發誓,“你瞧我都餓成什麼樣了!”“用你死去的母親發誓!”“這……好!”告密者咬了咬牙,“把咱倆的母親都加上,我發誓!”拿到了錢,告密者還真的沒有食言。他想了好久,自己會什麼,能幹什麼呢?

想來想去,他決定開個服裝攤。

這東西不需要什麼能力和才幹,只要肯吃苦就能賺錢。

於是,告密者成了那一帶最年輕的服裝攤主。也許父親多少遺傳給了他一些經商的才能,告密者的眼光很獨到,總能發現那些受到小姑娘青睞的衣服。他每天凌晨五點就從租住的房子裡出發,去批發市場裡淘貨。告密者身手敏捷地跳上一大摞塞滿衣服的黑色大包裹,開始在裡面挑挑揀揀。他一般也挑不出多少,不管時下流行什麼,他只拿那些少見的、近乎獨一無二的、穿上去卻很漂亮、很顯身材的衣服。這樣做就保證他的貨源是附近店家絕無僅有的好東西!

八點多鐘,他把挑好的衣服塞進包裹,回到自己的攤位,準備開業。隨後,讓附近攤主都羨慕不已的是,攤位一支開,他的店裡掛著的、擺放的,就都和別人不一樣,那麼光彩奪目、引人注意。

就這樣,從第二個月開始,他賺錢了。到第三個月,刨去高額的租金,他差不多還能剩下六七千塊錢,此後或多或少一直維持著這樣的水平。來他這裡的差不多都是回頭客,即使有些新客,也會馬上成為回頭客。有趣的是,即使他賺錢比別人多,附近的攤主們卻也只是羨慕而並不嫉妒。為什麼呢?就因為小夥子幹練,有能力,何況他還是攤主中年紀最小的,比其他人的平均年齡還要小個五六歲。那一年他還未滿十八歲。於是,當大家一起外出吃飯喝酒的時候,從來也輪不到他結賬。半年的時間,他便賺回了本錢,把那七萬多塊錢還給了弟弟。“我不要,你留著用吧。”弟弟說。“那不行,你拿著,給自己買點東西。”“不用。”弟弟不要,他只好把錢存上,偷偷塞在弟弟的抽屜裡。那一天,他回到家,幹完這件事,轉身就走,和父親面對面擦肩而過的那一刻,他連看都不看他一眼。

賣服裝的生意說起來簡單,不就是採購獨到的貨物,拿回自己的店裡坐地起價嗎?這種二道販子的手段,有什麼難的嗎?其實不然。獨到的眼光是關鍵,這是學不會的,非得你自己有這個審美能力才行。而吃苦耐勞的精神則更為關鍵。一年是三百六十五天,除去春節的那七天,每天你都要開業。也就是說,每天早上你都要在凌晨五點鐘出門,直到晚上九十點鐘你才能收攤。一天兩天行,天天這麼幹,你試試看?當然了,是人就免不了會得病。生了病,你可以休息一天,最多休息兩天。可你要連著三天不出攤,商場管理人員馬上會來找你,告訴你下個月不用再租了。原因很簡單,如果人人都休息不開攤,那市場的人氣怎麼辦?所以幹這種活,掙的就是份辛苦錢,休息和度假那是跟你挨不著邊的事。不過告密者從不在意辛苦,他幹這行只為了活下去。媽媽早就死了,父親差不多和他斷絕了關係,他沒房沒錢,不得不依靠自己活下去。別的攤主告訴他,這樣下去不行,太累了,會弄壞自己的身子。才剛剛成年的人,發育還沒停止呢。面對人家的好意,他笑笑,不說話。他捨不得花錢僱人。不過有的時候,他倒是也會大方一把,那是對待他喜歡的一個女孩。當然,兩人認識最初也是因為她來他的店裡買衣服。這女孩不常來,可是來了,卻總要和他說一會兒話,也許她也喜歡自己吧。所以沒事的時候,他就搬了把凳子請她坐下。時間長了,其他人都認為他倆是交上了男女朋友。

聊天的話題最開始是很無聊的,不過越來越親近之後,女孩提起了自己的家事。她說自打母親給她生了個弟弟之後,重男輕女的父親對她的態度就變了。

說到這裡,多少有些同病相憐的意味。告密者也講自己的身世,自此,兩人關係非同一般。他帶她去了他的小窩——那不能叫房子,只能算是個小窩而已。不過他許諾,憑他的收入,給她租下一處乾淨整潔的一居室絕對不成問題。

話說得大,可告密者其實沒那個底氣。

算算自己這兩年攢下的錢,倒是有個十幾萬。可是租房子花銷不小,這女孩真要跟自己私奔了,將來不能上學,兩個人指著什麼維持生計呢?總不至於真的開個夫妻店吧?

於是,他又去和弟弟商量,將來能不能把那筆錢再借給自己用。“行!”弟弟很痛快地答應了,“不過有件事對不起你,那筆錢現在是六萬五千多。”“為什麼會少了呢?”“呵呵,”弟弟輕蔑地呸了一聲,“你以為咱們那麼簡單就能糊弄過那老傢伙嗎?他明白得很,知道我在暗中支援你,所以就不再給我錢了。所以,我多少要交些學費啊,買書啊什麼的。”哦!告密者越發覺得自己對不起弟弟了。不過他也覺得很奇怪:弟弟對父親的態度為什麼發生瞭如此大的改變?不過他現在更關心的還是女朋友那邊。他不確定能給她幸福,就一直拖著。這期間,為了讓她高興,就送給她一些小禮物。女孩也不缺錢,從來都不要,只是喜歡他搞來的一件連衣裙,便收下了。

拖泥帶水地折騰了一段時間,紙裡包不住火,讓女孩的父親知道了,這可惹下了大禍。

這位父親比起那位來,也好不了多少。女兒對他來說更像是工具,他還指著將來找個門當戶對的家庭,把女兒“賣”出去,繼續給自己鋪平道路呢!眼見女兒跟個不明來歷的野小子好上了,這他媽還得了!

於是,憤怒的父親把女兒鎖了起來。所幸這對小情侶事先有準備,暗自備下一個手機,趁某晚父母不在的時候逃走。結果這一天晚上告密者心懷忐忑。父親,不管是誰的父親,在他的心中都是足以畏懼的存在。想來想去,他鬼使神差地帶上了那把走夜路防身用的小刀。當晚要做的事情其實相當簡單:夜深了,家裡只有一個熟睡的老太太,又沒有養狗,告密者有鑰匙,只需要開啟前門,然後摸進老太太的房間偷出鑰匙,然後再開啟女友的房門,兩人就可以遠走高飛了。沒想到這老太太睡覺那麼淺,竟然被驚動了,甚至追著告密者跑到院子裡。老太太要大聲喊叫,差不多已經喊出了一聲。告密者不由得火往上衝,情急之下竟然一刀將老人刺死。眼見姥姥被殺,小女友也急了眼。雖然老太太沒文化,沒腦子,甚至連個名字也沒有,可畢竟是姥姥一手把自己拉扯大的。在這個冷漠的家裡,老太太可以說是這女孩唯一的親人了。女孩急了,與告密者廝打起來。本來這一晚,她穿著他送的那件連衣裙,別說睡覺,連眼睛都不曾合過,專等著他來接自己。而此刻,她正穿著那件連衣裙和他廝打起來。她的臉忽而扭曲,她的身子忽然變得乾癟、形容枯槁。你又來了,你又來煩我了!告密者瘋狂了。我必須把你從我的腦子裡面趕走,你再也不能困擾我了!去死吧!他的手指越扣越緊,她的掙扎越來越無力。有那麼一剎那,他發現,她和她的臉重疊了。那個他愛著的女人離開了他,又一個他愛著的女人被他殺了。他脫下了她身上的衣服。他可以戰勝她。他知道,還會有下一個女人成為她!衣服還完好無損啊,他想。死亡的掙扎中所散發出來的汗味,讓他聞到一種格外誘人的香味。他想:哦,這衣服可以繼續拿來賣呢!

它還真的就被人買走了,那是第二個女孩。

再接下來是第三個女孩……

哦,他想,第三個女孩和前面的不同,她還活著。他為什麼留下她活了那麼久呢?

他想,她也許有著和別人不同的東西,也許是她改變了我。

也許吧……

告密者抽完一支菸,又拿起桌面上的字條看了看。

那上面寫著很簡練的一行字:你的女人在我的手上。下面竟然還跟著署名——你的弟弟。

他想,她們好不容易合二為一了,如今卻要被這小子毀掉嗎?我的人生要被這小子毀掉嗎?0000不!

他發出一聲怒吼,換上衣服,出了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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