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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讀《胡適文存》中有關論詩之作,我覺得胡先生的意見前後幾十年間一以貫之,很少變化。這大概也就是胡先生的堅定不移的性格之一個例證,一有所見,便終身以之。

胡先生最初倡導白話文運動時,即很注重韻文這一方面的理論與實驗;引起爭論較多的也是這一方面。他所謂的八不主義,即一不用典,二不用陳套語,三不講對仗,四不避俗字俗語,五須講求文法,六不作無病呻吟,七不模仿古人,八須言之有物,皆可以施用在詩一方面。而且他根本不承認“詩之文字”的存在,他說:“詩之文字原不異文之文字,正如詩之文法原不異文之文法”(《〈嘗試集〉自序》)。這些見解引出了下述的論點:

(一)詩當廢律,即不能廢,亦當視為文學末技。

(二)要充分採用白話的字,白話的文法,和白話的自然音節,非作長短不一的白話詩不可……有什麼話,說什麼話;話怎麼說,就怎麼說。

(三)五七言八句的律詩絕不能容豐富的材料。二十八字的絕句絕不能寫精密的觀察,長短一定的七言五言絕不能委婉表達出高深的理想與複雜的情感。

(四)文學的美,其成分有二,第一是明白清楚,第二是明白清楚之至,故有逼人而來的影像。

以上是胡先生在民國六年至九年間的見解。

到了民國十一年,胡先生評康白情的《草兒》說:“看來毫不用心,而自具一種有以異乎人的美。”評俞平伯《冬夜》說:“艱深難解。”為汪靜之《蕙的風》作序說:“他的詩有時未免太露,然而太露究竟遠勝於晦澀。”評詩的標準依然是著重在詩之是否“明白清楚”,換言之,即所謂詩之“可懂性”。

《嘗試集》以後,胡先生自己沒有多少作品,即使偶有所作,也不離《嘗試集》的作風,論詩的標準也依然未變。可是在《嘗試集》(民國八年)以後的一二十年間,新詩的風氣已有了改變,“可懂性”已不復是唯一的標準,而且有些人還故意地走向晦澀之途,有人說是受了晚近法國詩派的影響。這一現象是胡先生始料所不及的。他極力主張打破束縛自由的枷鎖鐐銬,沒想到五言七言的形式固然打破了,可是又來了洋式的精神上的束縛。在形式上打破傳統是比較容易的事,在這一點上胡先生是成功的,在詩的內容方面誘導詩人走上白居易的路線,而不走上李商隱的路線,則比較難,胡先生似乎無能為力。所以,在這一二十年間,胡先生沉默了。這沉默可不是屈服。他仍然不變他的“明白清楚主義”。民國二十五年一月七日胡先生有一封信給我。其中有一段如下:

“周豈明有《二十五年賀年》打油詩,我戲和他一首,寫給你看看:

<blockquote>可憐王小二,也要過新年。開口都成罪,抬頭沒有天!</blockquote><blockquote>強梁還不死,委曲怎能全!羨煞知堂老,蕭閒似散仙。</blockquote>

前些時讀小說《豆棚閒話》,其中載有明末民間的一首‘邊調歌兒’:

<blockquote>老天爺,你年紀大;耳又聾來眼又花。你看不見人,聽不見話。</blockquote><blockquote>殺人放火的阜盡榮華,吃素看經的活活餓殺!</blockquote><blockquote>老天爺,你不會做天,你塌了罷!你不會做天,你塌了罷!</blockquote>

我們如何作得出像最末兩句的好詩!”

從這一封私信也可窺見胡先生所謂的“好詩”的標準依然如舊。

民國二十四五年我在北平編《自由評論》,我批評了林徽因女土和梁宗岱先生的詩,胡先生特寫了一篇《談談“胡適之體”的詩》,他說;

<blockquote>古人有“言近而旨遠”的話,旨遠是意境的問題,言近是指語言文字的技術問題。一首詩儘可以有寄託,但除了寄託之外,還須要成一首明白清楚的詩。意旨不嫌深遠,而言語必須明白清楚。古人譏李又山的詩“獨恨無人作鄭箋”,其實看不懂而必須註解的詩,都不是好詩,只是笨謎而已。</blockquote>

胡先生第二次到臺灣來,我曾約他到師範大學來演講一次,題目好像是“中國文學的演變”,所說的仍然是他的那一套,讀過《胡適文存》第一集的都不覺得有任何新的材料,只是談起律詩時他的口氣加重了,他一再地咬牙切齒地斥律詩為“下流”,使得一部分聽眾為之愕然。我事後曾替胡先生解釋,此“下流”非“下流無恥”之“下流”,乃是“文學末技”之意,胡先生在《文學改良芻議》所謂“言文學改良,當先立乎其大者,不當枉廢有用之精力於微細纖巧之末”,即是此意。但究竟胡先生之所以言重,仍是由於他的多年見解之牢不可破。

近讀余光中先生對胡先生的批評(《文星》九卷五期十二頁),我認為很深刻而公道,他說:

<blockquote>他對文學的要求僅止幹平易、流暢、明朗。這要求太寬了,太起碼了。這些性質原不失為文學作品的美德,可是那應該是透過深刻的平易,密度甚大的流暢,超越豐富的明朗。</blockquote>

我猜想胡先生對這一批評未必能完全心服:第一,胡先生一方面承認“可懂性”為起碼條件;另一方面他對於“明白清楚”也自有他的一套理論,並不是一味地放寬要求,他說過:

<blockquote>古人說的“含蓄”,並不是不求人解的不露,乃是能透過一層,反覺得直說直敘不能達出詩人的本意,故不能不脫略枝節,超過細目,抓住了一個要害之點,另求一個“深入而淺出”的方法。故論詩的深度,有三個階級:淺入而淺出者為下,深入而深出者勝之,深入而淺出者為上。(《蕙的風》序)</blockquote>

這一番話我們是可以接受的。不過談到深入淺出,我們要知道,淺出固難,深入亦不易。先深入然後才能談到淺出。一般人的大病在於入得不夠深,欲求其不淺出而不可得。胡先生作詩,眼高手低,有時也自承有“淺入而淺出”的毛病,可是胡先生深入淺出的見解確是不錯的,和余光中先生所說的道理不謀而合。第二,胡先生提倡白話詩,是針對當時文學狀況而發,有時不免矯枉過正,有時不免忽略細節。例如,胡先生反對五言七言,未嘗不可,但如胡先生所說“五七言詩是不合語言之自然的,因為我們說話絕不能句句是五字或七字”,這就有點過火。作詩本來就不能和說話一樣。再例如,胡先生說作詩要講求文法,這也是很籠統的要求,“綠垂風折筍,紅綻雨肥梅”,“雞聲茅店月,人跡板橋霜”,都是胡先生所欣賞的句子,其中可有什麼文法?西洋詩比我們中國詩要注重文法些,但是詩人也有特權違背文法的格律,至於句法之顛顛倒倒以及字之省略更是常事。中國詩的特點之一便是不講文法,像後期印象派的畫—般,一點一點地補綴起來,自成印象,句中往往沒有主詞或動詞,前置詞更不必論,這是中國文字(單音字)不可免之現象,是優點還是缺點似乎尚未可一概而論。胡先生特揭文法之重要,亦不過力反堆砌之病而已。所以胡先生特別一再強調平易通暢的性質,想來也是有感而發,並不一定只認這種性質為詩之極致。只是胡先生認定這一點不肯放棄,並且以後沒有進—步做更深刻的有關詩學的解說,遂不免令人感覺胡先生的詩論一直停留在這啟蒙的階段上了。

胡先生的“明白清楚主義”,其初步的假想敵是中國舊詩,五七言的律詩,他的理由具見《胡適文存》,其第二步的假想敵乃是模仿象徵主義等的所謂現代派的詩,在這一階段(約從民國二十五年起)胡先生沒有積極發揮他的主張。可能胡先生以為他在一九一九年所發表的主張已經足夠抵抗這新興的現象。如果他真是這樣想。他是過於大意了。因為現在所牽涉到的已經不是詩的文字的問題,而是詩的實質的問題。不是深入淺入或深出淺出的問題,而是入到哪裡去出到哪裡去的問題。照傳統的想法,詩寫的是人類的情感想象,亦即普遍的永久的人性,照現代派的想法,詩寫的是自己的一個人片刻間的感覺,乃至於下意識的感覺。所以現代派的詩,不可能明白清楚,先天的“濃得化不開”,根本不以令人“懂”為目的。我曾想,現代派的詩也許有一點像是禪吧,直指人心,當下即悟,否則無論怎樣參究,終歸是門外漢。

胡先生研究佛學史,對禪宗的歷史背景頗有研究,但是胡先生一點也不信禪宗那一套想法。有一次我和他談到日本的鈴木所著的《禪宗論文集》,因為我對禪宗是有一點愛好的,胡先生低聲向我說:“不要信他那一套,那是騙西洋人的!”胡先生是實驗主義者,當然不能體會到禪的境界,所以講到詩,胡先生的欣賞範圍也自然有一個界限,他喜歡老嫗都解的白居易,不大能領略杜甫《秋興》一類的作品。這有關各人的性格。我個人也是喜歡平易近人的作品,從前讀一些帶神秘色彩或宗教氣味的詩,如“玄學派詩人”的作品,便常不得其門而入,如墜雲裡霧中,既讀不懂當然談不到欣賞。近年來讀到許多朋友們的現代派詩,也常覺得不知所云,實不敢贊一詞。不過,我想,詩的範圍很廣,種類也很多,我喜歡這一種,你也可以喜歡另一種,我嘗試這一種,你也可以嘗試另一種,並不需要統一,也無法使之統一,“講到品位,那是無法爭辯的”(indiscussible)。在文學批評裡,也需要容忍。有人願意走坦途大道,也有人願意走小徑,更有人願意鑽牛角尖;有人願意邁方步,也有人願意翻筋斗,更有人願意堆羅漢。只要各得其樂,也就罷了。胡先生提倡白話詩,已經獲得了極大的成功,等於開啟了一座大門,讓大家進去遊賞。現在已經沒有人懷疑白話可以入詩。不過,什麼是詩,什麼是好詩,這是在歷史上爭辯了多少年也不得結論的問題,將來也永遠不會有結論。胡先生喜歡引述“善未易明,理未易察”這一句話,我覺得還可以再加上一句——“美未易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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