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打岔,气氛顿时松快了不少。桌上有人笑出声来,许林泽也忍不住弯了弯嘴角,吸了吸鼻子,拿手背蹭了一下眼角。
她低下头,用西班牙语对养女解释:“他给你起了一个中文名字,叫谭予蓓。予是给予,蓓是花骨朵。以后你就是中国人了。还有,有一个很大的游泳馆建好了,以后妈妈带你去游泳。”
小姑娘听懂了“游泳”这个词,眼睛一下子亮了,害羞地扫视了大家一圈,正好看到邬总夹了一筷子龙虾放到她碗里。她小声说了句“gracias”,低头把龙虾塞进嘴里,腮帮子鼓鼓的,像只小仓鼠。
桌上的人都笑了。
谭笑七端着那杯酒,靠在椅背上,看着这一幕,嘴角微微翘起来。他杯里的酒已经喝了大半,这会儿才顾得上细细品一品,这酒是廖三民酒窖里翻出来的,坛子上标着“年藏制”,什么牌子不知道,但一入口就知道,肯定是纯粮固态酵的优质大曲酒。从年藏到年,二十五年了。
酒液倾出时,颜色比寻常白酒黄了几分,像是浸透了年月的颜色。凑近一闻,香气却不似想象中浓烈,那本该张扬的窖香、粮香都收了锋芒,隐隐约约的,像隔着层旧纱帘。入口倒是一惊,全无新酒的燥辣,极顺极柔地滑过舌面,几乎觉不出那是五十多度的烈酒。可紧接着,一股酸意从舌根漫上来,不是醋的那种尖锐,倒像是果实将熟未熟时的青涩。再咂摸,酒体就显得有些“薄”了,中段寡淡,后味也短,只剩一点若有若无的陈香,像老木头柜子打开时的气味,在喉头绕了绕,便散了。
谭笑七放下杯子,轻轻摇了摇头。
二十五年,太长了。这酒已经过了最好的时候,就像一个人,把所有的棱角都磨平了,脾气是好脾气,可终究少了那股子精气神。
他看着桌上那些笑脸,二婶笑得眼睛眯成一条缝,许林泽还在抹眼角,小瓜腮帮子里塞满了龙虾肉,堂姐给她倒了一杯果汁,邬总又夹了一筷子菜过去。灯光把每个人的脸都照得暖洋洋的,影子投在墙上,叠在一起,分不清谁是谁。
他忽然想起自己改做菜方式的事。其实那是什么“效率太低”呢?是他自己不想再一个人站在灶台前了。其实一桌菜好不好,不在于哪道菜是谁炒的,而在于大家坐在一起吃的时候,开不开心。
就像这瓶酒,过了最好的时候,可今晚喝起来,却觉得刚刚好。
酸是酸了点,薄是薄了点,可那股子陈香,不是新酒能有的。有些东西,就是要放一放,等一等,才能喝出别的滋味来。
许林泽终于平复了情绪,端起自己的杯子,朝谭笑七举了举。她什么都没说,但眼睛里装着的话,比说出来的多得多。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谭笑七也端起杯,跟她碰了一下。
“予蓓,”许林泽又轻声念了一遍这个名字,低头对养女说,“以后你就叫谭予蓓了。喜欢吗?”
小姑娘咽下嘴里的食物,认真地想了想,然后用她那带着西班牙语腔调的中文,一个字一个字地说:
“谭——予——蓓。”
虽然音不太准,但每个人都听清了。
二婶第一个拍起手来,跟着满桌的人都鼓起掌。小瓜——不,谭予蓓——被这阵势吓了一跳,往许林泽怀里缩了缩,但很快又探出头来,露出一个怯怯的笑。
那个笑,像含苞的花骨朵,刚刚裂开一条缝,透出一点点颜色。
邬总又在旁边学着谭笑七的语气说:“来来来,吃菜吃菜,菜凉了就不好吃了。”这回学得更像了,惹得大家又是一阵笑。
谭笑七也不恼,拿起筷子,夹了一块红烧蹄髈放到二婶碗里,又夹了一块放到谭予蓓碗里。小姑娘看着那块油亮亮的肉,犹豫了一下,咬了一口,然后眼睛又亮了,朝谭笑七咧开嘴,露出沾着酱汁的牙齿。
谭笑七看着那张小花猫似的脸,忽然觉得,这顿饭比以往任何一顿都香。
桌上的菜还在冒着热气,酒杯碰在一起出清脆的声响,笑声一阵接一阵地飘出窗外。海市的冬夜冷飕飕的,可谭家大院的灯火,亮得像是要把整个夜晚都焐热。
谭予蓓坐在许林泽身边,怀里还抱着那叠红包,时不时低头看一眼,又抬头看看桌上的人。她不太听得懂他们在说什么,但她认得那些笑——在墨西哥的时候,孤儿院的嬷嬷们也这样笑过,只是没有这么多,这么亮。
她悄悄地、用西班牙语说了一句:“aa,gtaai。”
妈妈,我喜欢这里。
许林泽听见了,把她往身边拢了拢,在她额头上亲了一下。
“喜欢就好,”她说,“这里以后就是你的家了。”
桌上的觥筹交错还在继续,二婶在讲一个什么笑话,逗得满桌人前仰后合。谭笑七又给自己倒了半杯那瓶年的老酒,这次入口,倒不觉得那么酸了。
酒还是那瓶酒,可喝第二口的时候,滋味就不一样了。
有些东西,是要慢慢品的。人也是。
杨一宁并不知道那个墨西哥女孩获救的实际过程,好在人已经找回来了。具体怎么找到的、中间经历了什么,没人说得清楚,她也没多问。不是不关心,是她的心思根本不在那上面。
对她震撼最强的,始终是谭笑七,一米七八的谭笑七。
一米七八。
她反复在心里默念这个数字,像念一道咒语,念一遍,心跳就快一拍。她认识谭笑年了,那个男人在她心里的形象早就刻死了,米,比她矮半个头,站在她面前的时候,她得微微低头才能看清他的表情。她曾经以为这就是命,她喜欢他,可他就是这么高,没办法。她也试过说服自己,身高算什么?人好就行了。可每次走在街上,看到别的女人挽着高个子男人的胳膊,她心里还是会钝钝地疼一下。
现在,米,一年,二十公分。
这二十公分像一记耳光,把她过去所有的纠结、犹豫、自我说服都扇得粉碎。女人是不讲理的动物,她比谁都清楚这一点。如果说以前阻碍她的是谭笑七的身高,那么现在,令她不顾一切要嫁给谭笑七的,同样是因为他的身高。逻辑是一样的荒唐,感受却是实打实的。以前她觉得自己是在“将就”,现在她觉得自己捡到了宝。以前她不敢想象跟他并肩走在街上的画面,现在她满脑子都是那个画面,她挽着他的胳膊,他的肩膀在她视线平齐的地方,她要微微仰头才能看清他的脸。
光是想想这个画面,她就觉得心脏被人攥住了,又酸又胀,喘不上气。
她甚至没时间去想谭笑七到底是什么原因能迅长这么高。是吃了什么药?做了手术?还是之前一直藏着掖着?这些疑问在她脑子里一闪而过,就被更大的浪潮吞没了。她不在乎。真的不在乎。他就算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她也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