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封信是在第三天傍晚送到你手上的。
信封已经泛黄,边角磨损得厉害,封口的火漆早就碎裂,被人小心翼翼地重新粘合过。
上面没有寄件人的地址,只有一行字——
“‘小白眼狼’亲启”
字迹潦草而张扬,带着一种熟悉得让你心头一紧的弧度。
你认得这个字迹。
是赞德的。
送信来的是个十六七岁的少年,穿着星际邮差的制服,一脸忐忑地站在你办公室门口。
“是,是有人匿名委托的,”他结结巴巴地说,“委托金付了双倍,只要求务必送到您本人手上。”
“我们查过了,寄件日期是……”
他翻出一张泛黄的收据,“星历元年三月七日。”
你愣住了。
星历元年三月七日。
那是联邦宪法签署后的第三天,是你和安迷修站在菲利斯墓前的那天。
也是赞德不告而别的前两天。
你拆开信封。
信纸只有一页,边角有些卷翘。
字迹比信封上更潦草,有几处甚至被墨渍晕开,像是写着写着忽然停笔,又像是有什么东西滴落在纸上。
“致某个没良心的小白眼狼:
看见这封信的时候,我应该已经走了。
别生气,也别找。你身边围着的骑士啊,哥哥啊,姐姐啊太多了,早就没我的位置了。
本帅哥这么聪明,当然要提前退场,免得最后尴尬。
开玩笑的。
其实是……不知道该怎么面对你。
在最后那个平行世界里,我听见你叫我的名字了。
你看见我了。
在那个谁都看不见我的时候,你看见我了。
说实话,那时候我差点就不想回来了。当个幽灵也挺好,至少可以一直赖在你身边,不用想什么任务什么神使,什么该不该。
可你还是把我拽回来了。用你的眼泪,用你的血,用你那双蠢得要命的眼睛。
所以我回来了。
然后我现自己好像……有点多余。
不过,安迷修那小子终于开窍了……
你对他,也和对别人不一样——别否认,我观察很久了,你对他说话的时候,声音会软下来,自己都没现吧?
挺好的。
他比我靠谱,比我正经……虽然没我帅。
我从一开始就是带着任务接近你的。
在厄瑞伯斯,在熵海星,在那些你以为我们是‘偶遇’的时候——每一次,我都在算计。
我把你当棋子,当容器,当完成任务的道具。
结果呢?结果我自己成了那个被将死的人。
可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