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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縣令洩完怨氣,心情稍輕鬆了些。回到盛唐縣後,他即開始其日常的巡視與審案活動。

可他沒料到,自己在武成玩失蹤的結果,弄出了很多煩心事。先他在那端期間為活動需要,打著武成縣令的旗號,開了不少“白條”。本想等辦完事後回武成縣府再把這些公務支出由主簿處理。誰料到,他連武成縣縣衙都沒進,就被“吏部”撤回原處,繼續擔任他的盛唐縣縣令。

麻煩就在這裡。那些給高縣令提供方便的債主,見高縣令突然消失,就帶著其所打的“白條”到縣衙報案。

縣尉看了這些白條後明確地說明這不屬詐騙案,這些“白條”確實是當時的縣令開的有效欠條。至於如何兌現,由現任縣令決定。

結果呢?債主拿著欠條找鄭明傑要錢。鄭明傑呢?他看後說這些條子他們縣縣令的公務無關,純粹是盛唐縣縣令的私人行為,他不管這事。

債主怒了,立即到金華府告武成縣衙,婺州刺史這才知道自己的下邊的縣裡竟出現自己不知道的情況下用假調令換過兩任縣令。

這還了得?

刺史一紙密信飛到江南道按察使司馬聰手中,他左看看,右瞧瞧地琢磨了婺州刺史的信許久,不知什麼辦才好。

司馬聰犯難了。

別看他是一道之長,是個三品官,可其職務,表面上相當於今天的省一級,實際上只是一種檢察監督之類的職務,非行政類管理權。

諸位可能覺得,象這類案件,只要去查辦就行,或上奏到朝庭、吏部。讓吏部嚴查就行。

問題是,如這樣做,結果會是怎樣?自己所管理的道里出現如此欺上瞞下的、偽造皇帝聖旨的案件,他能輕鬆麼?這可是一件丟腦袋的事兒。

“這個鄭縣令真是麻煩的主兒,什麼事非要弄大不可。”司馬聰收到婺州刺史的密信後並沒立即回覆,而是急信把刺史叫到道府,與其討論如何處理此事。

“這可是嚴重的造假事件,應立即上報。”州刺史激動地說。

“你傻呀?”司馬聰搖搖頭“這類事,你只去查辦就行了,不要上報,不然上邊一現,就派大批吏部官員來查辦。到時你也獲失察之罪,被罷官。難道你想回家種地麼?”

司馬聰知道眼前的這位是透過科舉中舉並遇上好運平步青雲的鄉間放年娃。雖當起了相當於今天的高官的大官兒(道一級非行政部門,所以州一級才是有實權的,相當於今天的省一級部門),卻一點也不懂官場門道。

“是嘛。”刺史頓時一驚,剛才的激情早消失的無影無蹤“那我們什麼處理這事才好呢?”

好險哪。要不是這位道按察使提醒,自己冒冒失失地再向上寫信的話,豈不撞上御史臺與推事院的槍尖上?

“你去找涉事的武成縣與盛唐縣,好好與鄭縣令與高縣令談,說明要害,讓他們儘快處理好債主上告的事。否則對他們二人誰都沒好處。”

“行,我一定照辦。”刺史這才明白官場的套路太多,憑一時衝動去幹,風險太大。

“還有,你也想辦法把那些假調令取出來,銷燬掉,不要留把柄。否則以後如被上面的人現,易出事。”司馬聰說。

“尊命。”州刺史沒再說什麼,笑著起身行了叉手禮,就出來了。

這樣,他也就親自接見那些債主,答應一定協助把他們的錢給弄回來。

之後,他又去找鄭縣令,讓他把債主的這些錢直接付給算了,反正這高縣令也是帶調令來這裡的,縣衙裡的人也都承認了,不給不太好。

“這個,”鄭縣令面露難色“我問過主簿,他說這類私人打的條子,不能亂接。”

“但高縣令畢竟是帶著調令來的,憑調令可作為他在任時的辦案支出,由縣衙承擔就行。”

“那個調令,是真是假都難料。”鄭縣令說“萬一以後被視為無效,我亂支出,將來就被查的。”

刺史覺得鄭縣令說的不無道理,可這債務怎麼辦呢?如拒不付,那些債主告到洛陽,豈不引出驚天大案?

“這事你自己看著辦吧。”刺史很無奈“記住,如拒不付,人家告到洛陽,就驚動朝庭,你我都完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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