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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好了!”H.M.說。

他拉開書桌的一個抽屜,取出一個我以前經常看到的那種可怕的藍色卷宗夾(這個還沒有久到會積灰塵的地步),他把卷宗夾開啟。

“你們知道她昨天晚上在聖巴多羅馬醫院過世了,”他說。“你們也知道她在死前做了一份供狀;報上也說得夠多了。這是供狀的副本,且聽聽裡面的一兩段。”

……我為他工作了十四年。做的還不止這些,我為他吃盡辛苦。可是我不在乎。因為長久以來,我一直覺得我愛他。我以為在他妻子死了之後,他會娶我,可是他並沒有。也有別的人向我求過婚,我都拒鮑了他們,因為我以為他會娶我。他卻從來一個字也沒提起;他說他會永遠忠於對他妻子的回憶。可是我也沒別的辦法,所以還住在那裡。

我知道他在遺囑裡留給我五千鎊。那是這個世界上我唯一的希望。後來我們聽說瑪麗要結婚了。突然之間,他告訴我那個瘋狂的念頭,說他要改遺囑,把他所有的財產全部交付信託,留給那個甚至還沒出生的外孫。可怕的是,我突然明白他真的要這樣做。我不可能答應這種事,我也不能容忍這件事。

……當然我完全知道他和史本賽還有崔甘農醫師打算做的事。,我從一開始就知道了,不過艾佛瑞並不曉得我知道。他認為女人不該艱這種事有所牽扯,他也不會告訴我。我另外有一件事必須告訴你們的,那就是我非常喜歡瑪麗,我絕不會殺了艾佛瑞而嫁禍絡卡普隆·安士偉先生:那個雷全納·安士偉在勒索瑪麗,我想要是把罪名安在他身上,是他活該。我怎麼會曉得來的不是那個人呢?

“一點也不錯。”H.M.大聲地說,“這正是在她發現自己做了什麼事之後會崩潰的一半原因。”

“可是她事後並沒有坦白承認,”艾芙蓮說,“她還在法庭上發誓說艾佛瑞始終就是打算對付吉姆·安士偉。”

“她是在保護那一家人,”H.M.說,“你聽起來會覺得很怪嗎?不,我想你能瞭解。她是在保護那一家人。也在保護她自己。”

……關於我知道他那個計謀的事,我始終什麼也沒向艾佛瑞提起,一直到我殺他的一刻鐘之前,當時戴爾出門去取車,我帶著行李下樓來。我直接走到書房門口去敲門,我說:“我知道你把他關在裡面,給他下了藥;現在家裡沒有別人,所以開門讓我幫你吧。”

奇怪的是他好像並不覺得有多意外。他也需要別人支援;這是他第一次做壞事,真要做起來他得靠我。呃,這也是我第一次做壞事;可是我做起束比他好得多。所以我才能讓他照我的話去做。

我告訴他說他太愚蠢了,居然認為等安士偉上尉——我當時以為是那個人——等安士偉上尉醒來之後,他不會大吵大闈,要求搜尋整個房子。我說傅來明先生會到場,而傅來明這個人絕對會堅持搜尋房子來找酒杯、蘇打水和其他東西的。他知道這話是真的,也把他嚇壞了。我想,從我愛上艾佛瑞,前後大概有七年吧:可是在那一刻,我恨他。

我說我的旅行包在外面,再過不到幾分鐘就要下鄉去,我說我可以把所有的東西帶出去丟掉。他同意了。

我們把手搶放進那個人的口袋裡——他當時躺在地上——然後我們把那個東西倒了一部分到他喉嚨裡,我當時很怕會嗆到他。我也必須承認另外一件事,就是在那時候,我開始懷疑那個人其實是卡普隆·安士偉先生;因為我看到了他大衣和上裝裡裁縫的標籤。可是我已經涉入太深而不能退出了,等我們把那支箭用力一扯地拉了下來,又割傷了艾佛瑞的手來讓事情看來更真實之後,我們還得把指紋弄上去。我最困難的部分是怎麼把箭拿到房間外面而不引起他的懷疑。我是這樣做的。酒瓶和酒杯等等的東西都已經拿出去了,我假裝聽到戴爾回來了,就抓著箭尖跑出房間,一面叫他快把門閂上。他想也不想地就照做了,因為他是個老人,這也不是他常做的事。

然後我得加快腳步。我已經把那把十字弓放在黑暗的走廊裡,而那條線早已放進了門上的把手裡……

H.M.把藍色卷宗夾丟在他書桌上。

“最糟糕的一點是,”他說,“就在她剛把她的工作做完時,就真的聽到戴爾回來了。我當時想到這就是最大的麻煩;她沒有預留勸說和跟老艾佛瑞爭辯而延遲的時間,她把時間算得太緊了。就在她剛把門上的機關恢復原狀之後(用的是艾佛瑞·胡彌的手套,後來我們也找到了),戴爾就過來了。她本來並不打算把十字弓藏在皮箱裡的,該做的是把十字弓再放回小屋去,不會引起任何人的懷疑。可是她現在沒有時間了,她甚至於沒有時間把卡在十字弓絞盤裡的那截羽毛拉脫。哎呀,她該拿那把十字弓怎麼辦呢?再過二十秒,戴爾就會到那裡看到一切了。

“這點讓我一開始就碰上了麻煩,差點讓我走錯了路。她有一個小旅行包和一個大箱子,兩樣東西都在走廊裡,當然她原先打算好的是把其他所有的東西都放進她自己的旅行包,等以後再丟棄。十字弓則拿回到小屋裡去,像我跟你們說過的那樣。可是——戴爾回來得太快了——那把十字弓只好放進了史本賽的箱子,因為大得沒法放進小旅行包裡。

“這讓我(一開始的時候)懷疑史本賽本人和謀殺案有關。啊?她用的是他的皮箱嘛。等到整個度週末的行李突然消失之後,史本賽也沒追究——”

“他的確沒有,”我說,“開庭第一天的下午,他還特別說什麼他把那套高爾夫球裝送到洗衣店去了。”

“呃,我假設他想必和謀殺案大有牽連,”H.M.不高興地說,“而且可能是他和我們的朋友艾蜜莉亞一起策劃這場大秀,史本賽小心地在醫院裡準備好不在場證明。我們現在把經過重建到艾蜜莉亞跑出了大門,開車到聖普瑞德醫院去接史本賽;而那個情況看來大有可能。

“可是我當時坐在那裡想著,有一件事讓我覺得很煩心。她帶著箱子離開了那棟房子,總不能再帶回來吧——至少在那天晚上不能拿回來——以防萬一有什麼人感到懷疑,或者碰巧還在找什麼列印臺,她得想辦法處理,而且要馬上在最短時間裡弄好,因為她必須直接到醫院把史本賽醫師接回來。如果她和史本賽是合謀行兇的話,你可能想到她應該把箱子留在醫院裡,他在那裡大概會有個房間,或者至少有個他自己的儲物櫃吧。可是並沒有這麼回事。你們從我在時間表上所寫的註記裡就可以看到,大廳的工人看到她來,看到她帶著史本賽開車離去,並沒有拿箱子出來。那麼箱子究竟到哪裡去了?她不可能把箱子丟進大水溝裡,或是送給個瞎了眼的乞丐,而要把一個裝滿了危險紀念品的箱子脫手(哪怕只是暫時的)卻是非常困難的事。在她安排的時間表上所花的有限時間來看,只有一個辦法。你到普瑞德街上的聖普瑞德醫院去的時候,你就會知道,或者即使不知道也會有人告訴你,你一定會經過帕丁頓車站,箱子可以放在行李寄存處。這是無可避免的,孩子們,一定是這樣。

“我在二月份裡想到這件事,這還(可能是)有那點好運氣。從發生兇案的那天晚上開始,艾蜜莉亞就一直因為發燒而躺在床上不能動彈,也始終沒有出門,到那時候她也還沒出過門,她不可能去把箱子取了回來,就像我說的。邏輯上說來,那該死的箱子一定還在那裡——

“呃,我就像那個找馬的笨小孩一樣,去了那裡;而箱子果然在。你們知道我是怎麼做的。我帶了我的老朋友派克教授和那個做雜工的桑克斯一起去。我希望他們可以證明我在哪裡找到那些東西,同時也可以加以檢查,因為我已經不能阻止這件案子上法庭了。第一,時間已經過了一個月。第二,也是最重要的一點,你們可知道我得跟有關當局說什麼嗎?我這個老頭子(向來就不受內政部長或法務部長喜歡的)得大搖大擺地走進去說:‘哎,孩子們,我對你們有幾點指示,我要你們中止起訴,原因是:艾蜜莉亞·喬丹在說謊,史本賽·胡彌在說謊,雷金納·安士偉在說謊,瑪麗·胡彌先前也說謊。簡而言之,這個可惡的案子裡,幾乎每個人都在說謊,只有我的當事人說的是實話。’他們會相信我嗎?你們兩個笨蛋,好好地問問自己。我得讓這群人都先宣誓要說真話;我一定得先有個公平的戰場和武器,簡而言之,我必須要有公理正義。這就是我的理由,也是我對這件事一直神神秘秘的原因。

“你們知道我是到哪裡去找證人的,也知道原因何在。可是有件事始終讓我很煩心,一直讓我煩心到審判的第二天。那就是,史本賽·胡彌究竟和那件骯髒的行兇殺人有沒有關係?

“我的意思是說,我拿到了那隻箱子。可是箱子從兇案發生的那天晚上起,就一直存放在帕丁頓車站裡。哎,如果艾蜜莉亞和史本賽是共犯的話,她應該老早就會要他趕快去把箱子取回來,免得有哪個多事的傢伙開箱看裡面有什麼吧?那一個多月裡,她雖然發燒,卻也沒有不省人事啊。而一直到我去過車站的一個禮拜之後,才有一個男人——不是史本賽——到車站去,笨頭笨腦地打探那個箱子的事。

“我有時候這樣想,有時候又那樣想:一直到開庭第一天的晚上,史本賽·胡彌逃跑了;還寫了封信給瑪麗,發誓說他親眼看到詹姆士·安士偉行兇。這封信有種他平常引經據典說的話裡所沒有的真實感。可是我卻知道那想必是個漫天大謊,到太陽出來的時候,我就明白是怎麼回事了。透過這個案子,艾蜜莉亞·喬丹呈現的是一個單純無辜的形象,而史本賽叔叔則代表了令人不齒的機巧形象。而史本賽叔叔最大的問題是,他實在過分天真了。十四年來,那個單純而講求實際的女人所說的每一句話他都相信,也許他會相信有他的道理吧。她告訴他說,她真的看到安士偉行兇,而他就相信了。如此而已,你們難道沒注意到他所說的那些聽起來很了不起的陳腔濫調,他都真的深信不疑嗎?她的做法非常簡單。她告訴他說她參與了艾佛瑞的小小計謀,拿了他的(史本賽的)箱子把酒瓶、酒杯以及其他相關的東西運走,她告訴他說她必須把那個箱子扔掉——她在供詞裡說是扔進了河裡——而他只好承受損失。因為,如果有人在他的箱子裡發現那些東西的話,他就會惹上大麻煩了。當然,關於十字弓的事連一個字也不提。結果史本賽就此閉嘴。他甚至為了不背叛她,連給瑪麗的信裡都不說他的訊息並不是第一手的。我想我們對史本賽叔叔是真的看錯了。”

“可是,不對!”我抗議道,“到底是哪個男人去了帕丁頓車站打聽箱子的事呢?顯然是在你去過了一個禮拜之後。你問過證人這件事,我還記得,因為這事大出我意料之外。我原先很確定犯了那件謀殺案的是個男人。是誰去了帕丁頓車站呢?”

“雷金納·安士偉。”H.M.用很滿意的語氣說道。

“什麼?”

“我們這位雷金納,”H.M.繼續用非常柔和的聲音說道,“要因為偽證罪而給關上個兩年;你知道的吧?啊哈,他站在證人席,發誓說他真正看到行兇過程。我本來就要他作證。只要他想玩什麼花樣(我其實很希望他會玩花招),那我就能馬上把他給釘死在牆上,比眨個眼還快;因為要定他威脅取財的罪名,證據還不夠。哦,不錯,你知道吧。我告訴他說他所收到的傳票不過是個形式而已,大概根本不會傳他作證,我當然不希望他像史本賽叔叔一樣地逃跑了——要是我讓他知道我打算提起他勒索瑪麗·胡彌的事,他是絕對會跑的。所以他不以為意,還想要整我來回報我的一番好意,結果是他得因為偽證罪坐兩年牢。可是在這件事上最漂亮、最了不起、最妙的一點就是,除了在他所說的那個人是誰的這個小細節之外,他所說的基本上是真的;實際上他的確看到行兇的過程。”

“什麼?”

“一點也不錯。他並不知道我曉得他和葛拉貝爾談過話的事——我是說他知道胡彌偷了他手槍的事——一直到了審判的第二天。他因為我在他坐在律師席上的時候提起勒索問題而對我恨得要命,所以他要報復我。可是他所說的話裡,前面一部分都是真的,他確實去了格魯斯維諾街,他真的走進了那兩棟房子之間的通道,他也的確走上了通到側門的臺階——”

“可是該死的,你自己在法庭上證明了他不可能透過一扇木頭門看到任何事物——”

“你還是忘記了一件事,”H.M.柔和地提醒我說,“你忘了那兩杯威士忌酒。”

“兩杯威士忌酒?”

“不錯。艾佛瑞·胡彌倒了兩杯酒,給自己的一杯他碰都沒有碰(不想把安眠藥喝下去嘛),另外一杯給他的客人,對方只喝了半杯。你也聽到艾蜜莉亞·喬丹後來把這兩個酒杯放進一個皮箱裡。呃,我可以告訴你她沒有做的一件事是什麼:她沒有把那兩杯威士忌酒倒在皮箱裡,她一定得把杯裡的酒倒空,可是附近沒有水槽,她也不想開窗,怕會破壞了密室。所以她就把側門開啟,把酒往外面一倒,結果——”

“結果?”

“正好讓偷偷摸摸到了那裡的雷金納可以看到裡面的情形。你還記得我拿玻璃門已經換掉的事逼問他時,他說了什麼話吧?他臉都綠了地說:‘那扇門也可能是開著的——’這話一點也不錯。那扇門當時是開著的,他甚至都沒注意到那是一扇什麼樣的門;他只記得以前那扇鑲了玻璃的門,而他之所以提起,只是因為他不想承認他把頭伸進了那間屋子。他到底看到多少,我不知道。我很懷疑他看到行兇的過程。可是想必看到的已經足夠他用來勒索艾蜜莉亞·喬丹,而且他很清楚那隻皮箱大有文章。問題是,那個皮箱後來失蹤了,而他不知道去了哪裡,等到他最後終於知道——等到他能找出下落的時候——他卻已經是進退兩難了。很難說雷金納心裡究竟怎麼想,或者把艾蜜莉亞進逼到了什麼程度。她受到那麼大的折磨,連我都替她感到難過;可是我不能因為這個讓他們把我的當事人吊死。不過我想讓她在法庭上看到證據是件好事,我覺得最好把雷金納放進證人席,讓那個混蛋在他想不到的熱鍋上掙扎。最後,讓我最高興和最感安慰的是,他會因為說了實話而給關進大牢裡好久。”

我們瞪著H.M.大口地喝著威士忌水果酒,他要做大師;天啦,你不得不承認他的確是位大師。

“我倒是有點覺得,”艾芙蓮說,“你實在丟了英國法律講求公正的光榮傳統的臉。既然我們都是好朋友——”

“呣,我想也是,”H.M.沉吟地承認道,“我其實還違法找了我那做小偷的朋友,綽號‘蝦米’的卡洛威,在有天晚上闖進了莫特倫警探的警局,去確定我認為有一小截羽毛卡在猶大之窗裡的推論正確無誤,我絕不會在法庭上因為沒有那截羽毛而毀了我那樣偉大而漂亮的戲劇效果……不過,東西的確是在那裡。這個老頭子很喜歡看到年輕人過得快快樂樂的;我認為吉姆·安士偉和瑪麗·胡彌一定會像你和你老婆一樣有個美滿的婚姻。所以你們為什麼還要找我麻煩呢?”

他又大口地喝了點威士忌水果酒;把他熄了的雪茄煙點上。

“結果,我們那位雷金納鋃鐺入獄,”我說,“是因為扭曲了公理正義的原則;而我開始懷疑,吉姆·安士偉是因為玩了花招才能獲得開釋;而這一切又都是因為——因為什麼呢?”

“我可以告訴你,”H.M.相當認真地說,“就是那該死的、可怕的機緣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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