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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裡,李欗問,修黃河之後,修路搞基建,是否算得上大順的頭等大事。
從大順的兩種私有制之爭的角度上講,是的。
唯有基建完成,路修好了,才能在後續的謀殺中,讓小農的痛楚沒有那麼強烈。
或者移民。
或者去修路。
或者去扶桑當契約長工。
總之,修路基建,對於此時的大順而言,更多的,還是給必然被侵害的第一種私有制下的人,一條可能的生路。
至於說,觸碰生產關係、觸碰所有制……這並不是封建王朝的變革能做成的,也不是在私有制下可以考慮的問題。
很多時候,必須要弄清楚,你支援的到底是什麼。
你是支援私有制?
那麼你支援的,是哪一種私有制?
這兩種私有制,後者肯定是要在前者的屍體上生存的。
你支援的到底是私有制本身?
還是支援所謂的“永恆的正義”、“神聖的天賦”下的私有制?
亦即,在所謂“永恆的正義”,或者“仁、義”加持下的,第一種私有制下的,小資產者的空想?
支援私有制本身,那麼你破產、失地,是你“活該”,只要對方是在私有制的基礎上,讓你動用了你對你的財產的處置權,交給對方。
私有制的精髓,是處置權,而不是歸我有。
是為了多數人更方便的“變賣”,而不是讓多數人更容易“我有”。
歐洲封建社會的土地問題,影響的是“變賣”,亂七八糟的產權、從屬權、封建特權等,讓變賣十分麻煩。
支援永恆的正義下加持的私有制,那這就是小資產者的空想,試圖以道德或者正義,來制止第二種私有制對第一種私有制的謀殺。這和儒家的理想社會、法國雅各賓的永恆正義,沒啥區別。
小塊土地私有制下,你作為小農,擁有小塊土地的處置權。那我作為大商人,有一百種方法,“合法”地搞死你,讓你“天經地義”地動用你的處置權,把你的土地交給我。
騙、放貸、恐嚇、操控物價等等,迫使你交出你的地契,是“永恆正義”問題,是“仁、義、道、德”問題。
而不涉及到私有制本身,也並未觸犯私有制的神聖。
相反,恰恰因為私有制的神聖,所以才需要動腦子去騙、去放貸、去操控物價、去壟斷市場等等,否則……中世紀對猶太債主,怎麼對待?貴族欠了商人債主的錢,商人是否可以把貴族的封地變成自己的,來抵債?奴隸生下來就是奴隸,用得著欠債還錢賣兒鬻女為奴嗎?
《大順律》,在土地制度上,是明顯的私有制。比法國此時的土地所有制,清晰多了、明確多了。
但問題也就在這。
資本主義,是第二種私有制。
私有制,不等於資本主義。
資本主義,是那種以對其他人的勞動的榨取為基礎的私有制。
而那種生產者以自己的勞動為自己的私有制,不是資本主義。
大順只是提前走完了“私有制”這一步。
卡在了第二種私有制對前者的合法謀殺上,而且每次都被反殺。
從法國的歷史經驗來看,歷史上的法國,顯然也算是先國家了。是否可以得出一個結論,即,先確定私有制,再完成第二種私有制對第一種的合法謀殺,將是非常困難的?
搞不好,既容易陷入普遍的貧困;又容易搞成高利貸立國;以及小農對皇帝聖君始終心存幻想;順帶還可能出現一大堆的以“永恆正義”、“仁義道德”、“君子國”、“十足勞動十足交換”為基礎的扯犢子空想社。
這些問題,想要系統地去解決,並不簡單。
需要流血、犧牲、覺醒、復辟、反覆闢、起義、反抗,一波又一波前赴後繼,最終在鬥爭中消滅對過去一些舊事物的迷信,找到自己的路。
所以,這些東西,也壓根不是李欗能解決的。
放到李欗身上,他現在問劉玉,是否認為修路基建,可以不惜代價,可以用任何手段,把這件事作為大順今後二三十年的頭等大事。
劉玉自然是支援的。
但他必須提醒李欗,必須要和大順的現實情況契合,這件事到底應該如何引導。
以及李欗必須得清楚,在山東搞強制贖買,以及強制贖買後強制儲蓄和強制工業投資的這點錢,根本不夠。
如果李欗想要乾點什麼,必須要學會一些社會分析、階級分析,明白自己到底該披著誰的皮,以及又應該給予誰好處。
雖然說,聽起來,李欗說的頭頭是道,好像已經有點明白新時代的一些東西了。
但是,理論是理論。
實踐是實踐。
其中的區別,還是挺大的。
念及於此,劉玉也沒有立刻正面回答李欗的問題,而是反問道“殿下肯定是知道三四十年前,西洋的兩個泡沫事吧?”
且不說李欗是真的在大西洋打過仗的,就算沒去過的,這件事劉玉也常講,大順這邊知道的人當然不少。
李欗對劉玉問這個,倒是並不詫異。畢竟他本身就想著,可以學一下劉玉在扶桑搞泡沫融資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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