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白无常说道:“我们一个是幻师,擅长幻术,一个是偃师,擅长傀儡术。这两门手艺,与魇女造梦之法有异曲同工之妙。”
梅时雨问他:“魇女……是谁?”
黑白无常却说:“这不重要,早晚你会知道。”
他们接着宣讲:“梦魇,说白了也是幻境,只不过表现得更加真实。人在做梦的时候,很难意识到那是梦境,因为梦里的一切,都与真实经历、记忆、所思所想脱不开关系。”
“魇女制造出的梦魇,最难破解的地方在于,她会利用一个人对好事成真的期待,或者坏事成真的恐惧,把人困住。”
“做梦最可怕的就是,你以为自己醒了,殊不知,是进入另一个梦境,一重又一重,很可能永远都醒不过来。”
“每个人都有弱点,人最难战胜的不是外物,而是自己。所以,当人陷入梦魇的时候,凭自己本身的能力很难挣脱,必须借助外力。”
“看,我这里有个娃娃,可以很好地帮人摆脱梦魇。”
“灰无常”掌心朝上,托着一只绢偶人,“不信你去问我们老大,我们拿他做过试验。”
“虽然有一点小失控,小瑕疵,但可以忽略不计。鬼王用了,都说好。”
他们本可以夸口“保险保质,万无一失”,但最终还是承认略有不足,这样才显得诚心诚意,甚至允许梅时雨先过手验货,一点都不担心他顺手牵羊占为己有。
梅时雨见绢人娃娃做工简陋,圆头圆脑圆肚皮,四肢也像胖乎乎的萝卜,就像冬天小孩子们堆的雪人,但雪人至少还有眼睛和鼻子,这个娃娃却什么都没有,连正反面都分不清。
这就是傀儡师的手艺?有点难以恭维。
黑白无常解释道:“大巧不工,真正的技巧不需要修饰,就像高手打架,不用花招。”
梅时雨归还给他,还是觉得:“我要这个没用,我很少睡觉,也很少做梦。”
黑白无常坚信:“人不能只活在当下,还要学会考虑将来,你将来会用到的。”
梅时雨考虑了一下,“可否先告诉我,你们为什么找我要血髓?”
“为了修补灵核啊。我们听说,你的本体是一块昆仑玉,从灵魂,到肉身,再到元神,都对疗伤有奇效,尤其适用于弥合各种‘裂口’。”
他简直就是一根行走的千年人参,黑白无常心想。
如果说吃了唐僧肉可以长生不老,那吞掉梅时雨一块血肉,大概可以百病回春,要不是他本人很强,靠山更强——从道玄宗到太极殿,从任平生到李停云,他黑白两道通吃——那他大概早就被人细细地切成臊子了。
“好,我答应你。”梅时雨说。
“真的?你真能给我血髓?”黑白无常心中大喜过望。
“虽然我也不知道要那娃娃有什么用,但血髓对我来说,不是不可再生的东西,你急需它救命的话,就拿去一点好了。”
所谓血髓,其实就是人身上造血的骨髓,于梅时雨而言,舍一小块还能再长,无伤大体。
“……你也太好说话了。仙魔势不两立,人鬼陌路殊途,之前你来势汹汹,一个人闯入冥府的时候,我们甚至还交过手,你就什么都不计较?”
“每个人都有自己为人处世的原则,我的原则就是,不能恃强凌弱。对于能力不如我的人,我一般不做太多计较,遇方便时行方便,得饶人处且饶人。”
“虽然你这话听起来有点狂妄,但是……你真好,真的真的,很好很好。”
“灰无常”一双空洞无神的眼睛愈明亮起来,就连眼圈周围万年不变的大片乌青都褪去几分颜色,甚至咧嘴笑了笑,真心的。
薛忍冬见状,又闪身一下挡在梅时雨面前,只听“咔嚓”一声,回头看,梅时雨已经把手放在胸前,压断一截胸骨,取了出来,整个过程被他搞得比剪指甲还简单。
因他脊椎受过重伤,曾多次置换椎骨,在取骨这种事上经验丰富,所以动作很快,非常熟练,疼当然是很疼的,但不见他眉皱一下,轻哼一声。
薛忍冬憋不住冒泡:“你这么做,殿主知道了,会杀人的。”
梅时雨失笑道:“他哪管这个?他可是最烦管闲事的人。再者你不说,他又怎么会知道。”
薛忍冬:“……”你不仅错看他,还小看他?!
梅时雨真的太不了解他们殿主了,大抵是因为他还没怎么见识过李停云真正动怒的样子吧,那可真叫翻脸不认人,谁沾边谁死,食人鱼不免为自己的未来感到担忧——
万一以后李停云追究起来,给他定个“看守失职”之罪,非把他片了做剁椒鱼头不可!
交易达成,梅时雨拿到绢布娃娃,“那么,这个要怎么用?”
黑白无常道:“随身带着就行。只要你突然之间在别的地方看到它,就说明你已经身在梦魇中了。要小心,不是只有睡着的人才会做梦。你可以给这个娃娃起个名字,它会时刻提醒你,什么是梦,什么是真,直到帮你走出梦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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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要给它起个名字?随便什么都可以吗?”
“是的,贱名更好养活。比如狗剩,臭蛋,胖丫。”
“这……也太难听了。”
“你自便。”
黑白无常得到想要的东西,便告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