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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有甚者,還有考官在考場中明目張膽地幫助考生作弊的奇事。明朝萬曆年間,首輔張居正權傾一時,他的三個兒子參加科舉考試,“尚書巡撫以下,日夕候門”,“監試御史為之傳遞文字”。最後,張居正的三個兒子都是高中金榜。

對於普通考生而言,很難有秦檜和張居正那樣的權勢和手眼。既然買題作弊並不能保證金榜題名,要想萬無一失,只有徹底買通考官,讓考官一定選中自己的卷子,這就涉及試卷評定的關鍵環節。

為了擇優錄取及示人至公,歷朝歷代均採取了一系列措施,使得評卷制度趨於嚴密合理。唐朝武則天時,已經出現了封彌制度。封彌又稱糊名,即將試卷上的考生姓名、籍貫、家世等關鍵資訊密封起來,代之以字號。這主要是為了防止考官評定試卷時徇私作弊。不過武則天只是在吏部試中使用封彌,並沒有把這一方法應用到舉人考試當中。到北宋時,封彌制度才成為科舉定製,並且已經有一套規章流程,相當完善。直到今天,在許多重大考試中,封彌還被使用。

北宋鄭獬得中狀元,就直接與封彌制度相關。鄭獬為國子監學生,才華出眾,《宋史》中稱其“辭章豪偉峭整,流輩莫敢望”,鄭獬也由此而恃才傲物。在一次國子監選拔考生的考試中,鄭獬的成績排在第五位。他不滿意自己的排名,認為是考官國子監祭酒評卷不公所致。按照慣例,被錄取的考生要向國子監祭酒寫信表示謝意。鄭獬不但一句感謝的話都沒有,還在信中大發牢騷,宣稱自己“李廣事業,自謂無雙;杜牧文章,止得第五”。又將國子監祭酒比做劣等的駑馬、擋路的頑石,而將自己比做千里馬、巨鰲。國子監祭酒讀信後,暴跳如雷,發誓要給鄭獬好看。後來殿試,鄭獬的考官剛好就是那位國子監祭酒。國子監祭酒二話不說,不辭辛苦地將眾多試卷一一翻閱,一定要找出鄭獬的卷子。但由於試卷已經被封彌,他只能從文筆來判斷。最終,他發現了一份文筆極像鄭獬的卷子,立即毫不猶豫地將這份試卷淘汰。但最後閱卷完畢拆封後,才發現被淘汰的卷子不是鄭獬的,而鄭獬則高中狀元。在這則歷史典故中,正是封彌制度使得鄭獬逃脫了國子監祭酒的報復,由此也說明這一制度對科舉公平取士的貢獻是相當大的。

不過,即使採取封彌糊名,依然不能完全杜絕試卷評定中的作弊,因為考官還是能從筆跡或事先商量好的記號辨認出試卷出自哪位考生之手。為了堵住這一漏洞,又出現了謄錄制度。謄錄又稱做易書,即由專門謄錄官將考生的試卷另行謄錄,再交給考官評閱。為此,還專門設立了謄錄院。為了防止謄錄官在謄錄時改寫試卷或調換試卷,又設立了對讀官,負責校對謄錄的試卷與原卷在文字上有沒有出入。這樣,經過幾層關節後,當考卷最後到達閱卷官手中時,他既不知道考生姓名,也看不出筆跡記號,因此很難判斷出試卷歸屬,由此大大減少了閱卷過程中舞弊行為的發生,增強了考試的公正性。

北宋元祐年間,蘇軾主持禮部考試,為了幫助門生李廌中榜,在考試之前特地寫了名為《劉向優於揚雄論》的文章送給李廌。這其實就是典型的漏題行為。不料文章送往李家時,李廌剛好有事外出,僕人不知道蘇軾文章的重要性,順手就放在了桌子上。不久,章惇兩個兒子章持、章援來李廌家拜訪,看見桌上的文章,喜出望外,立即偷偷帶走,據為己有。李廌回家之後,聽說究竟後,立即想聯絡蘇軾,但此時蘇軾已經入院。北宋初年,為了杜絕奔競鑽營、受賄請託、名人權勢人物干擾主司等種種弊病,鎖院制度創立。主考官自受詔命之日開始,一直到放榜之日,不能回家,只能在考場鎖宿。這樣就斷絕了主考官與外界的聯絡,使得請託難以成行。鎖院制度後來為元、明、清三朝沿用。李廌丟了蘇軾的文章,只能悵惋不已。考試時,試題果然與蘇軾所寫的文章十分類似。章持、章援早已經熟讀蘇軾的文章,胸有成竹,揮筆而就。而李廌則因為心情煩悶,表現不佳。蘇軾閱卷時特別留意,在讀到一份卷子時,發現文風很像自己送給李廌的那篇文章,斷定一定是李廌寫的,便有意給了很高的評語,拆開一看卻是章援的卷子。最後的結果,李廌依然名落孫山。蘇軾對此事很是嘆息,特意作詩送給李廌說:“平生漫說古戰場,過眼空迷曰五色。”可見在嚴密的閱卷制度下,蘇軾想助他的弟子一臂之力,也是有心無力。

封彌、謄錄制度在防止考場作弊中起了關鍵作用,也為後世所沿用,如明清時期的鄉試、會試試卷都是封彌後並重新謄寫的。但是,事情往往是“上有計策,下有對策”,糊名、謄錄只是防止舞弊的重要手段,還是不可能完全杜絕科場舞弊的發生,考官和考生之間仍然可以透過以事先約好的暗號做暗記的形式作弊,這就是所謂的“關節”。北宋真宗年間,宋朝剛剛實行了彌封、謄錄等一套防範嚴密的制度,關節之弊便相應而生。一次科考前夕,翰林學士楊億特地設宴招待來京應試的同鄉舉子。應邀前來的考生聽聞楊億將成為“文衡”(主考官),個個興奮不已,極盡阿諛奉承之能事,更有人直言請求楊億給予照顧。楊億聽到後,勃然變色,罵了出自《尚書》的罵語——“丕休哉”,然後拂袖而去。在場舉子大多面面相覷,以為碰了釘子,但也有幾個聰明的聽出話中有話。數日後,楊億出任知貢舉,幾名卷子中用了“丕休哉”的考生盡數被錄取。

隨著科場規制越來越嚴密,通關節的技術也越來越高明、越來越隱蔽。到清朝時,還出現了一個專門的通關節術語——“用襻”。“襻”即為舊式衣服上扣住紐扣的套,因約定的關節往往為兩個字,好像古代衣服上的襻扣,所以得了這個名字。據鍾毓龍《科場回憶錄》中記載說:杭州有個叫馮培元的人,年輕時家中貧寒,幸好有一位富商出現,主動資助其完成了學業。後來,馮培元高中探花。為了報答富商的厚恩,馮培元決意幫助富商的兒子中舉。他居中牽線搭橋,幫富商的兒子與考官約定在答卷中寫兩個“襻”字作為暗號。富商得到關節後,心花怒放,又特意花重金賄賂了負責謄錄試卷的謄錄書吏。考試結束後,富商又盛情款待謄錄書吏。酒酣之時,謄錄書吏得意洋洋地向富商邀功,說他謄錄時發現試卷中有兩個字不通,幫著改掉了。而這兩個被改掉的字,剛好就是暗號“襻”字。如此一來,之前的一切努力都付諸流水,富商的兒子自然也沒有考上。

同考官李振鄴作弊的方式實際上就是“用襻”,他讓苕溪貢生張漢去收賄銀,只要考生交了錢,他就會與這些考生事先約定關節,即暗號“襻”——約定在試卷某段某行第幾字使用某字。小妾喜滋滋地將李振鄴的話帶給張漢後,張漢眼睛骨碌一轉,認為自己跑腿去找關節的主顧,風險全在自己,只收一千二百兩的中間費太少,便慫恿小妾去找李振鄴要具體的關節,一個關節賣六千兩銀子,然後由張漢和李振鄴對分。李振鄴聽說後,對張漢的貪婪很是不滿,但經不住小妾的軟磨硬泡,還是將關節告訴了她。張漢得到關節後,便公然出入華胄富豪之家,認為名利雙收不過是指日可待。

之所以賣關節者和買關節者均如此明目張膽,只因為科場關節由來已久,不是什麼新鮮事。以往關節敗露,不過是考官降謫、考生斥革。對於一些有錢無才的考生而言,如果不作弊,一定不能中舉;作弊敗露了,最差的結果也不過是不能中舉,但一旦矇混過關,從此就可出人頭地了。

李振鄴已經內定為同考官,對於來自他的關節,有興趣的考生當然不在少數,一時聽到風聲的都趕來向張漢打聽。張漢為了堅定買關節者的信心,便吹噓自己與同考官李振鄴關係如何親密,甚至連李振鄴將小妾贈送的事都講了出來。如此一來,終於順利賣出了三個關節。

只是,李振鄴性本貪婪,除了讓張漢經手賣的三個關節外,還透過官場、同僚渠道來賣,總共賣出了一二十個關節。因為同考官只有推薦卷子的權力,推薦的卷子一般都有定額,李振鄴賣出的關節已經遠遠超出了他推薦卷子的定額,因此出錢買關節的人能不能中就值得懷疑。

正因為出自李振鄴的關節太多,茶坊酒肆輿論紛紛。有人說:“今年北闈要憑文章才學考上可是難了!光同考官李振鄴一人,就不知道賣出了多少關節!”張漢聽到訊息後,很是憂慮,回家告訴小妾說:“我開始以為李振鄴只是讓我賣了幾個關節,花了錢的考生必然能中。哪知道如今人言藉藉,到處都在講李振鄴,恐怕很難收場了。”小妾又將此話告訴了李振鄴,李振鄴以為張漢在背後與人議論自己,勃然大怒,立即騎馬出門,找到張漢,當眾打了他幾個耳光,呵斥說:“我以心腹待你,你為什麼還在外毀敗我的好事?”張漢當眾出醜,羞赧欲死。二人關係由此交惡。

李振鄴恨上張漢後,決意讓他落榜,但表面卻依舊敷衍,賣關節的活動也照舊沒有停止。到最後同考官的任命正式公佈、考官須入簾鎖院時,李振鄴手頭中的名單上已經有二十五人,都是他收了錢的關係戶,向對方承諾一定錄取的。為了日後方便,李振鄴事先有意在二十五人中安排了三種不同的關節:第一種是之前透過小妾透露給張漢的,張漢和出錢向張漢購買的三名考生都知道。但自從張漢與李振鄴交惡後,此關節實際上已經是暗藏殺機;另一種給五名交了錢且出身名門望族的考生,保證他們務必考中;最後一種則給只是有錢的一般考生,佔了大多數。

這邊李振鄴浮薄寡慮,大張旗鼓地納賄舞弊,另一位同考官張我樸也沒有閒著,只不過他不像李振鄴那樣志在錢財,而是更高一籌,志在前途。當時參加順天府鄉試的有不少是他省在京官員的子弟,張我樸趁機給這些人大送關節,打算藉此交結權貴,樹黨援己,為日後升遷尋找門路。雖然其他同考官也各有買賣關節之舉,但均不似李振鄴、張我樸這般公然孟浪。時有“張千李萬”之謠,意喻二人門庭若市,所賣、送出的關節極多。

轉眼到了八月初,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了貢院上。

這裡先說說貢院。貢院一般建在城內的東南方。大門正中懸掛有“貢院”的墨字匾,東西分別建有“明經取士”和“為國求賢”兩座牌坊。進大門後則是龍門,門內建有明遠樓,居高臨下,可以監察舉子及眾人的行動。明遠樓的兩側就是號舍,就是舉子考試的地方,一般有數千間至上萬間。號舍都是各自獨立的,按《千字文》編號,比如“地一號”,即“地”字排的第一間號舍。每間號舍外牆高八尺,門牆高六尺、寬三尺、深四尺,空間很是狹窄,大概一頂轎子大。而且沒有門,是敞開的。號舍內,磚牆東西兩面,離地一尺多及二尺多處各砌有磚託,以承木板。板可抽動,白天以下板為凳,上板為桌答卷;夜間將上板安入下層,合而為床以臥。每號舍容納一人,考生坐臥、飲食、答卷均在其中。這樣做的目的,一是可以防止應考生私相傳授作弊,二來也便於維持考場秩序。

貢院明遠樓北面為至公堂,這裡是外簾官辦公場所。外簾官是指受卷、彌封、謄錄、對讀等官,主考官、同考官則被稱為內簾官。內簾、外簾各司其職,按照規定,一旦貢院封了門,內外官員相互之間不得交結,以防奸弊。

至公堂兩側為監臨、提調、監試各堂,為外簾官的住所。另外還有受卷所、彌封所、謄錄所、對讀所等。至公堂北為內、外簾門。內簾門北為聚奎堂,為主考官及同考官評定試卷的場所。

考官先入闈貢院,然後鎖院,即考官一直住在貢院,直到考試完全結束,且禁止閒雜人員出入,考官與外界的聯絡就此中斷。但李振鄴深謀遠慮,為了日後方便,帶了一個名叫靈秀的親隨一同入闈。同考官是分房閱卷,事先已經按《五經》安排了若干房間,由主考官曹本榮抽籤決定哪個同考官在哪一間房。李振鄴的房號剛好毗鄰張我樸,二人本是大理寺同僚,這次又同時成為房考,竟然對各自舞弊一事毫不避諱,還就關節一事互相討論交流。

八月初八,鄉試開始前兩天,受卷、彌封、謄錄、對讀官員齊集至公堂,一齊戳印坐號,即將考生姓名編號,排定號舍坐次。排號前,先有意將號戳弄亂,由書吏隨手檢印,於試卷及號簿同時用印,分號舍編排坐號。

考試前一天,八月初九寅時(清晨三點到五點),考生提著裝有各種用品的考籃趕到貢院,點名、檢查、搜身後,按號進入各自的號舍,然後貢院大門關上。考生吃、喝、睡都在號舍,考試結束前不得離開。考生如果要方便,只能去號舍盡頭的糞號,且不能說話,只能舉牌子來表示。牌子的兩面都有字,一面寫著“入靜”,另一面寫著“出恭”。

八月初十子時(半夜十一點到一點)一到,書吏準時發放試題,考生可以睡覺,也可以開始挑燈答卷。有考生事先將五經四書寫在內衣上,趁夜色脫衣下來檢視。考試時間到當天戌時(晚七點到九點)止。因為有考生會提前交卷,又分午前、午後、傍晚三次開門放牌。

八月初十上午,陸續有考生開始交卷。閱卷官員中的一干外簾官便要開始忙碌。考試結束後,受卷官先收集每場試卷,在卷面蓋上自己的印章,表示此卷為本人所經手,然後以每十卷為一封,送彌封所糊名。彌封官收到試卷後,立即在考卷背面的右上角糊名並加蓋印章,卷面用浮簽寫上考生的編號,再轉送謄錄所。謄錄所的謄錄生開始用硃筆抄卷,錄出一個副本,稱為“硃卷”,而考生原卷用黑墨書寫,稱為“墨卷”。謄錄完畢,謄錄生在朱、墨兩本卷子上籤上自己的官銜、姓名,戳上印章,再送對讀所校對。對讀官如果發現有出入,則用赭色筆改正。對讀完畢,對讀官在試卷上具名戳印,然後將硃卷、墨卷一起交收掌官。收掌官負責保管墨卷,硃卷則分包分批送提調堂,經監臨官蓋印後送入內簾。一切正常,外簾程式遂告結束。

硃卷進入內簾後,先由內簾收掌官分成若干束,由副主考官宋之繩抽籤決定將哪一束試卷分給哪一房同考官批閱。這一套閱卷過程相當程式規範,由此就有很大的偶然性,李振鄴收了錢的二十五名考生的試卷未必到得了他手中。不過,巧的是,他恨之入骨的張漢的試卷剛好分到了他這一房,他從關節中一眼辨出後,立即毫不猶豫地用藍色筆在卷子上塗抹一番,評為下等。

按照規定,各房同考官對試卷是沒有決定權的,他們只能將他們認為好的卷子圈出來,推薦給正、副主考官,稱為“薦卷”,俗稱“出房”。對於特別出色的試卷,同考官會特別推薦,稱為“高薦”。那些沒有得到同考官推薦的卷子則被稱為“落卷”,同考官必須在這些落卷上也寫上批語,說明不予推薦的理由。為了防止佳作被棄,主考官有權在落卷中搜尋好的試卷,稱為“搜落卷”。不過因為試卷眾多,正、副主考搜落卷只是個形式,他們一般會集中精力在同考官的薦捲上,再按比例選取考中者。比如倘若從李振鄴的薦卷中選中五份,那麼也必須在張我樸的薦卷選出五份來,這樣一碗水端平,沒有看輕哪位同考官的嫌疑,不會得罪同僚。

這樣走一遍流程下來,一本卷子上佈滿了各種顏色。這是因為清朝對閱卷官在試卷上的用筆顏色有很嚴格的規定:謄錄官用硃筆,監臨官及監試、提調、受卷、彌封、外簾收掌等官用紫筆,同考官與內簾收掌官用藍筆,對讀官用赭筆,正、副主考官則跟考生一樣用墨筆,合起來總稱“五色筆”。

李振鄴將張漢的卷子處置為落卷後,這才開始尋覓自己的關節考生。分到他房中的卷子,只找到了兩本通關節的考生,自然不夠。對此,李振鄴早有準備,立派小親隨靈秀拿著自己寫的名單和關節字條到其他同考官的房中去查對答卷,稱為“摸索”。靈秀果然不負所望,按字條上的名單將二十五本關節卷子全部尋獲。

帶有暗號的卷子找到後,李振鄴便親自出馬,與相關同考官套交情,提出交換的條件,你中我的,我則中你的。除李振鄴、張我樸外,同考官蔡元禧、項紹芳等均有各自的關節考生,接受賄賂、私許密約者加起來已經超過一千人,超過了錄取名額二百零六名的四五倍。賄賂託請的人如此之多,名額卻是有限,面對僧多粥少的局面,眾考官經過反覆推敲、權衡利弊,最後制定了兩條以士子父輩爵位高低財產豐薄為順序的錄取標準:爵高者必錄,爵高而黨羽少者次之,在京三品以上官員子弟無不中;財豐者必錄,財豐而名不素布者又次之。

自古科舉取士被稱為“掄材大典”,原本該是朝廷為國家選拔人才的最好機會,而考場內眾考官卻肆無忌憚地作弊壞法,不加掩飾地瓜分中榜名額,實在是令人側目。考場外也不平靜,關於考生向考官暗通關節的流言蜚語充斥著整個京城。

最後桂榜發榜的結果,李振鄴的二十五名關節考生中取中五名,如願以償。而張我樸為了自己的關節考生,硬是擠掉了另一同考官郭濬的關節考生浙江嘉善貢生蔣廷彥、蔣文卓兄弟。郭濬為了有所交代,有意將李振鄴、張我樸的醜行告訴了蔣廷彥。蔣氏兄弟自然懷恨在心。而眾考生也發現這一榜有不少問題——不少胸無點墨的榜上有名,詩書滿腹的則名落孫山。一時間,物議沸騰,群情洶洶,其中尤其以張漢和蔣廷彥兄弟意見最大。

李振鄴和張我樸等人竟然還不知道收斂,爭相誇耀某某榜上有名是他出力的結果,指名道姓涉及者多達數十百人,猖狂已極,無少顧忌。張漢氣憤之下,寫了一篇揭文,告發李振鄴貪贓枉法,投送到科道衙門(六科給事中與都察院各道監察御史官署的合稱,都察院即為唐宋時的御史臺)。

有個杭州貢生張繡虎甚有心計,竟然想到敲李振鄴和張我樸竹槓的主意。張繡虎先是找相識的吏科給事中陸貽吉(《東華錄》作陸姓,據吳偉業《吾谷行》注及王應奎《柳南隨筆》,貽吉姓嚴,為嘉靖大學士嚴訥裔孫),要他出面去給李振鄴和張我樸帶話。陸貽吉哪裡會惹這種麻煩,於是張繡虎就自己拿著張漢的揭文直接去找李振鄴、張我樸二人,敲詐了一千二百兩銀子。

蔣廷彥、蔣文卓兄弟也不甘寂寞,步張漢後塵寫了一份揭帖(傳單),預備公開張貼在市集上。揭帖中揭發了張我樸以權謀私的事實,為了舉證,還特意提到張繡虎成功敲詐李振鄴、張我樸的情節,以表示李、張二人心虛,並說明被敲詐的一千二百兩銀子是另一名同考官陸貽吉經手的。陸貽吉聽說後急忙趕來,怒斥蔣文卓並和其理論。蔣文卓於是在揭帖上刪掉了陸貽吉的名字。

但陸貽吉見到滿城風雨,輿論大譁,便告訴同僚任克溥說:“張漢與蔣文卓寫揭帖揭發了今科之弊,想不到把我的名字也無端牽涉了進去。我自己要上疏,檢舉這件事。”其實他本人確實曾為行賄計程車子和受賄的同考官居間說合,心中不能自安,所以才有自我檢舉的意思。但他一時又下不了決心,依然心存僥倖,是以一直觀望,未見行動。

任克溥時任刑科右給事中,他之前也曾努力謀取同考官一席未果,此時便對陸貽吉的話留了心。之後,任克溥暗中將事情瞭解清楚後,並沒有立即上疏揭發。他時任給事中,正是負責監察的官員,卻隱忍不發,顯然是幕後涉及黨爭。他駐足觀望,只是在等待最好的時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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