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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邊寶泉倒跟前面那位刑部給事中王書瑞不同,並非浙江籍官員。他原籍奉天遼陽,其祖先隨清軍入關,屬鑲紅旗漢軍籍。在嚴厲防範漢人的清王朝,邊寶泉可謂是朝廷的親信一派了。甚至當年風雲人物直隸總督李鴻章獻瑞表,他也敢上書揭發李鴻章其人妄言妄為,不過是媚上取寵。

邊寶泉奏疏上後,不但得到百姓的一片叫好聲,還得到了許多官員的鼎力支援。當時懷疑楊乃武案案情可疑的除了浙江籍官員如夏同善外,還有大學士翁同龢(江蘇常熟人,光緒皇帝老師)、刑部分管浙江司刑獄的司官林拱樞(林則徐第五子)等官員,因而支援將楊乃武案交給刑部複審的官員勢力很大。但出人意料的是,慈禧太后卻沒有批准,理由是按照清朝慣例,刑部作為職掌全國刑獄的部門,事務極為繁忙,凡外省審理過的案件,不能再遞交到刑部重新審理。不過,慈禧太后雖然否定邊寶泉的提議,但卻同意將此案案卷交給刑部詳細審研,看是否有可疑之處,一一標出後,再交胡瑞瀾進一步查究明晰。顯然,這既是懾於朝野的輿論壓力,也有慈禧太后複雜的心理在裡面。

江浙是朝廷賦稅重地,也是慈禧太后心中最深的痛。自太平天國平定,江浙之地一直為湘軍所把握,成為朝廷的心腹大患。清廷曾經想努力改變湘軍坐大一方的局面,併為此採取了種種措施,然而隨著同治九年(1870)七月兩江總督馬新貽在南京遇刺,朝廷從湘軍手中奪回江浙的計劃徹底破產。儘管湘軍鼻祖曾國藩不久後去世,但江浙地方實權長期把握在湘軍一系手中,即使是中央政令,也經常有力所不能及的時候。楊乃武小白菜案為浙江封疆大吏親自審定的要案,如果輕易發到刑部複審,那些浙江地方官員如何能服氣?浙江巡撫楊昌浚為湘軍重要將領,在已經七審七決的情況下再懷疑他的審案結果,湘軍那些人會不會又認為朝廷是有意針對他們?就算楊乃武小白菜有冤情,考慮到種種不穩定的因素,慈禧太后也不願意輕易與地方失和。但另一方面,如果真的是冤案,也許反倒是向湘軍下手的一個機會。正是在這種矛盾的心態下,慈禧太后這才同意將案情發給刑部審查。

刑部接到案卷後不敢怠慢,抽調大量人手日夜閱覽材料,目的只有一個——那就是找出疑點。很快,一些疑點被羅列出來:如楊乃武向“錢寶生”購買砒霜,“錢寶生”作為最重要證人,卻僅僅被餘杭知縣劉錫彤傳訊過一次,其後各次審訊均未提鞫,也從來沒有讓楊乃武與其當面對質,這豈不是太不合情理?

刑部提出的疑問被髮給浙江學政胡瑞瀾,要求他如實答覆。胡瑞瀾本來就是個學者,擅長文字上的功夫,立即上了一篇長奏,不但回答了刑部的疑問,還對所有疑問都作了細緻彌縫,整個案情看起來更加無懈可擊。

因為眾人心中已經認定楊乃武是冤案,而朝中大臣為了迎合慈禧太后想借機對浙江官員下手的人大有人在,胡瑞瀾這種答覆當然不能令人滿意,質問他的聲音此起彼伏。

就在這個時候,經手楊乃武案的重要人物浙江按察使蒯賀蓀突然於光緒元年(1875)十二月初二病死。不久前,蒯賀蓀之子也已經病死。街頭巷尾將其父子之死與楊乃武案聯絡起來,為此議論紛紛,滿城風雨。

紅頂商人胡雪巖也沒有停止對此案的關注。在他的努力下,翰林院編修夏同善召集了在京任職的浙江籍官員,發動大家要為家鄉做實事,當然,這實事就是要為楊乃武翻案。如果楊乃武冤情不得昭雪,整個浙江的讀書人都將沒有面子。在夏同善的號召下,浙江籍京官包括內閣中書汪樹屏、羅學成,翰林院編修許景澄,戶部主事潘自疆,吏部主事陳其璋,戶部主事張楨、何維傑、周福昌、吳昌祺、徐世昌、徐樹觀,刑部員外郎鄭訓承,刑部主事濮子潼,刑部員外郎汪樹堂(汪樹屏兄長),主事戚人銑,工部員外郎吳文諤、邵友濂,工部主事梁有常共十八人,聯名寫了一份呈詞,其中舉出了楊乃武一案中種種可疑之處,還增加了他們聽聞來自家鄉的訊息,要求朝廷將此案交給刑部審理,並昭示天下,以釋群疑。又說此案如不平反,浙江將無一人肯讀書上進矣。呈詞由二十八歲的浙江餘杭人李福泉呈遞到都察院。

十八名官員聯名呈控非同小可,都察院立即奏報給慈禧太后。慈禧太后尚在猶豫不決之時,與夏同善關係親密的刑部侍郎袁保恆(河南項城人,袁保慶堂弟,袁世凱叔父)與大學士翁同龢也上奏疏指出胡瑞瀾結案報告中疑點重重,如果再要胡瑞瀾重審,只能適得其反,他必然全力掩蓋案情中的漏洞和疑點,彌縫周圓,只有將此案發刑部重審,才能秉公論斷。慈禧太后見楊乃武案已經轟動天下,又有這麼多的浙江籍官員支援重審,疑慮被打消了,當即同意將此案發到刑部重審。刑部尚書皂保和桑春榮接奉諭旨後,不敢拖延,一面組織官吏閱覽此案的全部卷宗,一面通知浙江巡撫楊昌浚,將有關犯人和證人押解到北京刑部。此時,已經是光緒二年(1876)的正月。

然而,光緒二年(1876)正月十六,楊乃武一案中最重要的證人“錢寶生”突然在杭州大獄中暴斃身亡。事情發生在最關鍵的時刻,“錢寶生”之死自然引來多方猜測。浙江巡撫楊昌浚和浙江學政胡瑞瀾上報說“錢寶生”是在獄中病故。但有衙役說“錢寶生”是自縊身死。也有曾與“錢寶生”同獄的犯人出獄後說,“錢寶生”是餘杭知縣劉錫彤和杭州知府陳魯聯合買通獄吏殺死的,為的是殺人滅口。《申報》的報道則說胡瑞瀾為答覆刑部疑點,曾將“錢寶生”提杭州審訊,之後派差役押解其回餘杭縣,“錢寶生”回到家中,突然腹痛如絞,隨即病故。

不論事實的真相如何,直接證人“錢寶生”一死,給審案帶來極大的影響。無奈之下,只好由“錢寶生”的母親姚氏和藥鋪店夥楊小橋作為替補證人。在臨出發前,楊乃武家人找到楊小橋,送上銀洋六百元,不求其他,只求他能說實話。

因為擔心路途上再出意外以及犯人、證人串供,押解分批進行。最先被押解上路的只有小白菜一人,她坐在囚車當中,枷鎖鐐銬加身,四周都是戒備森嚴的兵丁衙役。雖然是生平第一次踏上了遠途,但前方不知道什麼樣的命運在等待著她,心情之淒涼可想而知。當時輿論雖然支援翻案,但無論是官員還是百姓,同情的均是楊乃武,對攀誣楊乃武的小白菜則極盡辱罵鞭撻之能事。《申報》更是公然報道她“本為土娼”,並不是葛品連明媒正娶的妻子,她一個人下毒謀害了丈夫葛品連,又誣陷素有仇隙的楊乃武,作為報復。相比於楊乃武備受憐憫關注的處境,她可謂千夫所指了。

第二批押解的是證人,包括喻氏(葛品連母)、沈體仁(葛品連繼父)、王氏(小白菜母)、王心培、何春芳、姚氏(“錢寶生”母)、店夥楊小橋等,一共數十人。浙江巡撫楊昌浚曾以姚氏患有癲癇病、王氏有年幼女兒為藉口,請求擴音二人進京,只寫出證詞畫押即可。但被刑部斷然拒絕。

楊乃武被單獨安排在第三批。一路上,他和小白菜的刑傷都得到了治療,這是因為之前胡瑞瀾等人均上報說沒有動用酷刑。因為刑部的嚴密關注,沿途均由當地官府照顧,路上倒是沒有出什麼差錯。

光緒二年(1876)三月二十七日,第二批上路的證人抵達北京。在按照慣例搜身時,刑部人員從葛品連的母親喻氏身上搜出一張字條,寫著“刑部司員文起暨浙江糧道如山宅內居住之劉殿臣,餘杭縣署內姜位隆懇託”的字樣。因為字條中涉及刑部官員,刑部立即如臨大敵,審問喻氏字條從何而來。喻氏說是家鄉餘杭的遠親姜位隆所寫,擔心她來北京後無依無靠,讓她投靠文起和劉殿臣。調查後,發現刑部司員中並沒有一個叫文起的人,只有個叫文超的。因為楊乃武案情重大,刑部不敢疏忽任何一個細節,為了證實喻氏的話,竟然發告示在全國通緝劉殿臣和姜位隆。後來才知道,姜位隆本來要寫的是“文超”,粗心寫成了“文起”。此事弄得風聲鶴唳,草木皆兵,不過最後只是虛驚了一場。經查,文超、劉殿臣和姜位隆均與案情無關。

有意思的是,這次檢查還查出了證人詹善政並不是真的詹善政,原來詹善政不願意進京作證,已經潛逃躲避起來,改由楊乃武岳母張氏家的幫工王順發頂替。經過一番折騰後,詹善政最終還是被緝捕,押解進京。

等到涉案人員全部抵京後,刑部舉行了一次大審,又叫三法司會審,指由刑部主審,都察院、大理寺會審。主審官是刑部尚書桑春榮和皂保,發話訊問的是刑部浙江清吏司郎中剛毅和另一位都察院刑科主事。當時趕到刑部署中觀審的官員不計其數,“觀者如堵”,後來者連插足的地方都沒有。然而在審訊過程中,大堂上下鴉雀無聲,眾人無不傾耳細聽案情經過。可見這一案件當時矚目的程度。

犯人一帶上來,就明顯有受過酷刑的痕跡,這一點與之前楊昌浚具題、胡瑞瀾上奏中所說的並無刑訊一節顯有不符。因為楊乃武的膝蓋受刑時受過傷,還沒有痊癒,無法下跪,審訊官破例允許他坐在地上回答。楊乃武知道這是他最後的機會,於是就推翻前面的口供,說出了自己案發時根本就不在餘杭,後來承認有罪,都是畏刑誣服。

到小白菜時,她開始尚不敢翻供。姿色出眾的她雖然一再受刑,很是憔悴,但依舊還是能見到當日風韻。審訊官見她畏懼,料到是怕上刑,便溫言安慰,鼓勵她照實直說。小白菜終於鼓足勇氣,說只以為丈夫病死,不知丈夫是服毒,毒藥從哪裡來的也不知道,楊乃武並沒有給她毒藥,二人也無姦情。

其他證人也均據實作證。“錢寶生”母親姚氏和店夥楊小橋均說藥鋪從來沒有進過砒霜,也沒有見過楊乃武。尤其是仵作沈祥供認,驗屍時並不能確認葛品連是中砒霜而死。形勢急轉直下,開始對楊乃武、小白菜有利。為了確認葛品連的死因到底如何,刑部緊急調運葛品連的屍棺到北京,準備重新勘驗。路途遙遠,為了防止屍棺被調包,刑部進行了嚴密的防範,派出兵丁押送,並在棺材上貼上封條。

光緒二年(1876)十二月初九,葛品連屍棺運抵京城,停放在朝陽門外的海會寺前。刑部尚書皂保率領刑部官員,偕同五城兵馬指揮等地方官,在海會寺前當眾開棺驗屍。犯人和所有證人也都被押到現場。楊乃武和小白菜身穿紅色囚衣,被關在一旁的木籠當中。由於影響巨大,前來觀看開棺驗屍的人山人海,甚至還有一名法國記者。

刑部選調的荀義、連順都是當時北京最有名望的老練仵作。二人開啟棺材後,發現屍體皮肉已經腐爛殆盡,只剩下骨殖。如果是中毒,骨殖應呈青黑色。二人由上至下仔細詳驗,發現葛品連囟門骨、胸部龜子骨、牙齒、牙齦、手指、足趾骨尖及周身大小骨殖均呈黃白色,並無砒霜中毒的跡象,屍骨經過蒸煮也沒見異常,與《洗冤錄》所載正常病死符合。最後得出權威結論:葛品連確係因病而亡,並非中砒毒而死。

結果一經宣佈,現場歡聲雷動。法國記者急忙跑到木籠邊,對楊乃武和小白菜喊道:“無毒!無毒!”據說後來這位法國記者還到浙江採訪過楊乃武,並在國外媒體上作了報道。

刑部官員又當眾詢問餘杭知縣劉錫彤、仵作沈祥當時勘驗情況。二人承認,原來勘驗時,試毒銀針並未按要求用皂角水反覆擦洗,不符合朝廷規定的檢驗程式;沈祥向劉錫彤只報服毒而死,卻未報何毒致死。

至此,案情已經基本清晰。

光緒二年(1876)十二月十六日,刑部尚書皂保命將所有犯人、證人帶到大堂,環跪一圈,當面對質。在眾目睽睽之下,沒有人敢再說假話、作偽證。全案的來龍去脈,始末經過,至此全部水落石出。歷時三年,經過七審七次誤判的疑案,屢經曲折,柳暗花明,至此終於大白於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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