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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8章 天生的罪犯(第2页)

四号,晚上十点。

李建业那边传来了消息。

陈哲和周虎死了。

没有出乎徐嚯意料,凶手确实杀了他们。

陈哲吊死,他住在城中村内,即便尸体臭也没人现,死亡时间大概在十二月三号晚。

周虎则是滴水未进,活活渴死,对方在十一月二十五号,被人捆绑住,时间长达近乎五天的时间,在三十号早晨渴死。

和徐嚯想的一样。

凶手既然盯上了他们,自然没道理放过他们!

但同时。

如果,对方真是按照六年前案件受害者死法,对死者进行的报复,那也意味着

六年前,案子至少还隐藏了三个死亡的人!

张家五人不该被判意外杀人,更不可能被判七年以内,表现良好还减刑

他们死刑才是正常流程!

“也就是说,对方知道的比警方还详细。”

“大概率是六年前事件的亲身参与者。”

“同时,对方还对死者怀揣着愤怒,身份由参与者转变为受害者。”

晚上十点。

林岚市一家干净的店铺内。

徐嚯坐在椅子上,听着李建业说的话,缓缓推测。

此时,他的身边站着几个警察,几个面色刚正的人,以及李建业钱华和一个年轻人。

这里是哪?

手机店。

“说说吧,这个人你们谁认识。”

徐嚯抬头,看向面前的几个面色刚正之人。

几个人长相充满正气,方脸,眉头大眼,留着寸头,不过。

这几人是个小偷。

被称为瓢把子的小偷!

徐嚯让钱华找的也正是他们。

至于所谓的瓢把子。

这是一种江湖黑话,指的是脑袋,也就是头,代指某个区域某片人的老大。

“警官,真没这个人,我手下个个好吃懒做,根本对不上。”

其中一个人五官皱起,可怜巴巴的说道。

“我也是,我给兄弟们立下过规矩。”

另一个人也连忙说着,然后又补充了两句。

“再者,都是一群老光棍,哪有什么孩子。”

“唯一几个也没教过孩子偷东西。”

“而且六年前,谁还记得六年前的小事啊,这太为难我们了。”

小偷,是有老大的。

不只是林岚市,江三市,赵州,每片有人的地方,都存在瓢把子。

瓢把子头顶上还有总瓢把子。

至于为什么不抓他们。

留着比抓了更有用。

警方知道他们的信息,如果有案子与小偷有关,便会时常传唤他们过来配合调查。

早年间,八十年代为了地方的管理,一些警察便利用这种行为稳定当地秩序。

等哪天没用处了,再直接一波端走冲业绩。

“真没有?”

李建业耐不住了,瓮声瓮气道。

七条人命的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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