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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日新佔據太多的優勢,不管是人脈上,還是權勢上,根本不是死者家屬那邊可以比的。

法庭上,兩方依舊因為上次的話題而辯論,沒有辯論出任何新的東西。

而就在這時,知只突然對法官說:“我有樣東西想要請法院這邊過目。”

法官看向她,開口說:“拿出來。”

知只將遺書跟信全都拿了出來,突然從椅子上起身,當著所有人的面說:“我丈夫去世前給我留了一封遺書,前幾天我巧然發現,遺書的字跡並不是我丈夫所寫。”知只的目光看向日新律師問:“我想問,隆洲的周津南跟日新是什麼關係。”

知只的眼神如一把利劍,直接刺向日新的律師。

她又說:“你們可以回答我這個問題嗎?”

臺下開始躁動,就連臺上的法官面容都皺了起來。

知只繼續逼著日新的律師:“日新這邊能夠跟我解釋一下,你們跟隆洲那邊的關係嗎?”

日新的律師面對知只不斷的逼問,直接回答:“日新跟隆洲從來都沒有業務往來,而隆洲的董事長周津南先生跟日新的高總,也僅僅是認識,不知道您這句話是什麼意思?”

知只說:“好,那我今天回答你們上一次庭審的問題,日新有什麼理由要殺一個小小的工人,我可以回答你們,因為真正要殺王錚的人,其實是隆洲集團的董事長周津南,而日新集團的高長寧,只是聽命於隆洲,所以日新在看似沒有任何理由下,殺了我的丈夫王錚,實際上真正要殺王錚的人,是隆洲。”

知只這些話一處,臺下騷亂聲更加大了。

法官目光嚴厲的看著知只:“你想清楚了在說這些,法庭上是不允許隨意汙衊人的。”

知只面對法官的目光,狀態和之前完全不一樣,眼神沒任何的退縮跟閃動,直接迎著法官的視線說:“請法官檢視我呈上去的信,我的丈夫死後的三個月,我接到隆洲集團董事長周津南的聯絡,他說與我丈夫是朋友,因為我丈夫對他有恩情,所以在我丈夫臨死時的委託下,答應了照顧我們母子,期間他在聯絡我後,還寄了一封信給我,這封信便是這封遺書,可是這封遺書,卻是假的,並不是我丈夫親筆所寫,我想問,這是為什麼?”

錢千華聽到知只面容無比穩定的說出這些,站在一旁,眼神漸深。

接著錢千華開口說:“法官,據我所知,我的委託人從未跟隆洲集團的周先生有過謀面,我這邊有個疑點,如果說遺書是假的,那隆洲集團的周先生,為什麼會突然娶一個從未謀面的女人,且更讓人無解的是。隆洲集團的周先生正好跟日新集團的高總認識,可死者正好就死在日新的工地上,這是巧合嗎?如果是巧合的話,那遺書為什麼會是假的?”

一瞬間,這個案子被推著走向了另一個方向。

法庭上的法官沉默的看著知只跟錢千華。

好一會兒,法官便在那檢查他們呈上去的遺書跟其餘信件,以及專業機構鑑定出來的結果。

高長寧在日新,他接到一通電話後,不知道電話裡面的人跟他說了什麼,他從椅子上起身,反手便把電話給砸了,砸在桌面上,在那大聲說:“這個女人真敢!”

接著高長寧又走到辦公桌前,迅速拿起桌上剛才被他砸掉的電話,他快速撥了一通電話出去,在電話被接通後,高長寧語氣凝重說:“無論如何都要撇清楚跟隆洲的關係,記住,無論用怎樣的手段,都要撇清楚跟隆洲的關係!聽見了嗎?!這是命令!命令!”

高長寧連著重複了兩聲命令。

法官在看完那些結果半晌後,問日新的律師:“對於原告呈上來的東西,以及說的話,你們這邊有什麼想說的嗎?”

日新的律師嚴厲回擊:“我們這邊只承認死者家屬是在胡亂想象,胡亂認為,胡亂猜測!第一日新的高總跟隆洲的周先生確實是認識不錯,可這不代表跟這遺書有任何的關係。”

錢千華開口說:“怎麼沒有關係,遺書是假的,就代表隆洲集團周先生跟死者是朋友這件事情,也是假的,他為什麼要娶受害者家屬,又為什麼死者偏偏死在隆洲集團的周先生認識的朋友的工地上?這中間的關聯,我認為並不是胡亂認為,而是這本身就是矛盾跟無法解釋的所在,之前法院說日新沒有殺一個工人的理由,那麼現在這樣的連線下,日新殺害一個工人的理由是不是就一切都成立,一切都能夠說通了?”

錢千華趁熱打鐵,他目光看向法官,語氣直白有力,擲地有聲:“是日新殺了王錚,而殺人的原因,便是與隆洲集團有關!日新沒有殺王錚的理由,可隆洲集團的周津南有!”

臺下的人突然全都轟然而起。

中斷

沒多久法官將萬鵬傳了上來,萬鵬在出現在法庭那一刻,所有人的目光全都落在了萬鵬身上,短短半年不見,萬鵬的樣子根本沒法看,瘦骨如柴,臉頰凹陷,下巴處全是青色的胡茬,人看上去神思都有些恍惚。

知只在看到他那一刻,而萬鵬也在看著她,雖然沒有說話,可目光不斷在跟知只傳達救我的訊號。

他不斷被警察推著朝前走,知只的目光一直落在他身上。

錢千華的目光自然也在他身上。

萬鵬在被帶上法庭後,法官問他是否認識臺上的那四個人。

萬鵬在看到那四個日新高層後,他指著那四個高層,無比激動的說:“我不是殺人兇手,是日新的那四個高層……是他們用錢收買的我!我有證據的,有證據的!”

日新的高層在看到他出來那一刻,面色各異。

日新的律師也看著萬鵬。

法官將一段影片放了出來,問他:“你所說的證據,是不是這段影片?”

萬鵬被關押在裡面,等著死刑,根本就不知道外面現在是什麼情況,當他的目光落在大螢幕上後,他問:“為什麼你們會有這些?”可是很快,他立馬說:“這是我找人拍的,當時大樓倒塌我就知道我一定逃不掉的,所以我找了一個相熟的人,提早把手機放進那辦公室拍的!”

法官問:“你找人拿手機放進去拍的?”

萬鵬說:“對,當時那個工地上有我很多相熟的人,這手機就是我讓那相熟的工友放進去的。”

“你怎麼知道放在哪個辦公室?”

“是我要求見的日新高層,而我也猜到日新高層會讓我去哪個辦公室,所以我叫一個工作同伴提前把手機架在了那裡。

出事的第一時間,確實是萬鵬去找的日新高層,而日新高層也正好在事情發生後要見他,所以萬鵬為了讓自己活命,做出了一個大膽的決定。

那就是為自己留一個自救的證據。

當時處於那個情況的萬鵬雖然人已經完全亂了,但是他很清楚的知道,他是否能夠活下來,以及是否能夠從日新高層手上的陰謀逃出來,就只能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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