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馬斯·佩克特·普雷斯特,詹姆斯·馬爾科姆·萊默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一章 斯文尼·陶德理髮店的陌生客人,理髮師陶德,托馬斯·佩克特·普雷斯特,詹姆斯·馬爾科姆·萊默,大文學小說網),接著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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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怎麼說,還挺舒服。該死的!你為什麼把刷子放到我嘴巴里?好了,不要笑了;而且,既然你這麼愛問問題,就先回答我一個問題。”

“嗯,好的,當然可以。您想問什麼,先生?”

“你認識奧克利嗎?他住在倫敦的一個什麼地方,是個做眼鏡的。”

“認識,肯定認識——約翰·奧克利,開眼鏡店的,住在富樂大街上,他的女兒叫喬安娜,那些小夥子都喊她是富樂大街之花。”

“哎,小可憐蟲!他們真的這麼稱呼她嗎?該死的!你現在笑什麼?有什麼好笑的?”

“您剛才不是說‘哎,小可憐蟲’嗎?頭偏到這邊一點點,好了。先生,您是不是出過海?”

“對,沒錯,這不才從印度回來,剛剛上的岸。”

“的確!我的磨刀皮帶去哪兒了?剛才還拿在手上的;我應該是放在哪個地方了。真是奇怪,怎麼找不著了!太離譜了,它能幹嘛去呢?噢,我想起來了,我把它放在客廳了。坐著別動,先生。我去一會就來;坐著別動,先生,有勞了。對了,您可以看看報紙,先生,我去去就來。”

斯文尼·陶德走進後面的客廳,把門關了起來。屋裡面突然傳來一陣奇怪的聲響,先是推搡摩挲的聲音,然後是重重的一拳。隨即,斯文尼·陶德就從客廳出來了,雙臂交叉抱在胸前,打量著剛才顧客坐的那把椅子,現如今椅子上已經沒人了,甚至連他曾經來過的蛛絲馬跡都找不著,只留下了一頂帽子。斯文尼·陶德飛速將帽子撿起來塞到角落的櫃子裡。

“什麼情況?”他說道,“什麼情況?我好像聽到有聲音。”

門被慢慢推開,托比亞斯出現了,嘴裡說著:“先生,您相信嗎?我居然忘了帶錢就去買餅乾了,害得我又從聖保羅教堂墓地一路跑回來。”

陶德先生三腳兩步就到托比亞斯跟前,拽住他的胳膊把他拖到店鋪最靠裡的角落裡。然後,他站在托比亞斯面前,盯著托比亞斯的臉,那魔鬼般的眼神早已讓小男孩嚇得丟了魂魄。

“說!”陶德先生厲聲喝道,“說!老實交代,不然你的死期到了!你進來之前,到底在門口偷窺多久了?”

“您說偷窺嗎,先生?”

“是的,偷窺;不要重複我說的話,馬上回答我,這樣你不會死得那麼慘。”

“我沒有偷窺,先生,什麼也沒看到。”

斯文尼·陶德長出了一口氣,然後,故意裝模作樣——無疑,樣子應該是滑稽可笑至極——尖著嗓子說道:“好,好,很好;就算你真的偷窺了,那又怎樣?沒什麼大不了的;我只是想知道一下,沒別的;很好笑,不是嗎——奇怪是奇怪,不過相當好笑,呃?你這條狗,怎麼不笑了?好了,沒事啦。現在告訴我你剛才是怎麼想的,然後我們依舊是快活的師徒倆——非常快活。”

“我不知道您什麼意思,先生。”顯然,不管陶德是笑還是兇,這個小男孩都感到無所適從,萬分緊張。“我不知道您什麼意思,先生;我只是因為沒錢買彼得森店裡的餅乾才跑回來拿錢而已。”

“什麼意思都沒有,”陶德倏爾轉過身來,說道,“是什麼東西在門口蹭?”

托比亞斯開啟店門,發現是那隻狗。那隻狗見門開了,急速將店裡上上下下看了個遍,然後,發出一陣嚎叫,著實把理髮師嚇了一跳。

“是那位紳士的狗,先生,”托比亞斯說,“是那位紳士的狗,就是在老聖鄧斯坦教堂看完敲鐘來我們店裡刮鬍子的那位。真好玩,不是嗎,先生?這狗居然沒和它的主人一起走。”

“既然好玩,你怎麼不笑出來?把狗趕出去,托比亞斯,我們這裡不歡迎狗,別讓我看見狗;快把它趕出去——趕出去。”

“我會的,先生,馬上;可是,我感覺它不會走。看嘛!先生——看!看它在幹嘛!您見過這麼兇猛的傢伙嗎,先生?為什麼它跑到櫃門下面去了?”

“攔住它——攔住它!這個畜生一定是鬼上身了!攔下它,我說!”

陶德衝上前去攔那隻狗,哪知櫃門已經被狗弄開;但陶德馬上就明白這樣做很危險,因為狗抓了他的腿,讓他大叫一聲,急忙向後撤退,由著那隻狗去了。狗奮力將門頂開,把陶德剛才扔到裡面的帽子叼走,帶著勝利的喜悅,迅速奔離店鋪。

“這畜生一定是鬼上身了,”陶德嘟囔著,“總算是走了。托比亞斯,你剛才說你看見那條該死的狗的主人在聖鄧斯坦教堂看敲鐘。”

“是的,先生,我真的在教堂那邊看到他了。您回憶一下,您是不是讓我去看時間了,那兩個敲鐘的人正準備敲響六點四十五的鐘聲;我走回來之前聽到他說馬克·因吉斯瑞已經死了,喬安娜應該擁有那串珍珠。然後,我就回店裡了。您再回憶一下,先生,他也進店裡來了。奇怪的是,先生,您知道的,我感覺好奇怪,他居然沒把他的狗帶走,因為…您知道嗎,先生?”

“因為什麼?”陶德大聲叫道。

“因為人們走的時候一般都帶著自己的狗,您知道的,先生;如果我不把狗攆走,我是不是要被做成洛薇特夫人店裡的肉派?”

“噓!有人來了;是坦普勒學院的老格蘭特先生。格蘭特先生,您好呀?看到您身體這麼健康真是叫人開心,先生。您這把年紀了看起來還這麼年輕、精神頭這麼足,誰看了心裡都很受用!先生,請坐。麻煩您再往這邊過來一點。我猜您今天是來刮鬍子的吧?”

“是的,陶德,是的。這程子有什麼新鮮事嗎?”

“沒有,先生。沒什麼令人激動的事情,天下太平,先生,除了那陣大風。有人說昨天國王的帽子被大風給颳走了,後來找諾斯勳爵借了一頂戴上。我的生意也不景氣,先生。雨下個不停,大概沒人願意出來理髮刮鬍子。我店裡已經有一個半小時沒人光顧了。”

“天啊,先生,”托比亞斯說道,“您忘記帶著那隻狗上我們這兒來的那個航海紳士了嗎?您記得的,先生。”

“哦!確實,”陶德回答,“他走了,我看見他遇到了一點小事,我想,他應該就在市場的拐角處。”

“奇怪,我怎麼沒遇到他,先生,”托比亞斯又說道,“我剛才就是從那邊過來;好奇怪,他居然把他的狗丟下了。”

“是的,非常奇怪,”陶德說,“格蘭特先生,麻煩稍等一會。托比亞斯,我的夥計,我剛好要你到客廳幫我一下。”

托比亞斯毫無戒備之心,跟著陶德先生進了客廳。他們進去之後,陶德把門關了,像一頭被激怒的老虎一樣朝托比亞斯撲過去,一把掐住托比亞斯的喉嚨,把他的頭接二連三地往壁板上猛撞,格蘭特先生聽到了大概會以為是木工在做活;然後,他揪掉了托比亞斯的一縷頭髮,把托比亞斯的身子半提著轉了好幾圈,最後狠狠地踹上一腳。托比亞斯禁不住這一腳,整個人趴倒在地,掙扎著爬到了房間的一個角落裡。陶德則一言不發走了出去,在外面把門閂上,閂得嚴嚴實實的,留下托比亞斯獨自一人在裡面回味這頓打的滋味。

陶德走到格蘭特先生身旁並道歉,說道:“先生,實在有必要教我這個新來的學徒做點事情。我已經讓他在裡面好好學習了。年輕人就是得及時教育。”

“是啊!”格蘭特先生嘆息道,“我明白小孩子缺乏管教會有什麼後果;雖然我膝下無兒無女,卻有一個外甥要照看——我這外甥長得一表人才,卻頑劣不堪,做事輕率魯莽,不過模樣倒和我像是一個模子出來的。我一直很想他去當一名律師,他卻不幹,合起來離開我足有兩年的時間了;不管怎麼說,馬克這孩子還是有他的優點。”

“馬克,先生!您說的是馬克?”

“是的,他叫馬克,馬克·因吉斯瑞。天知道他現在怎麼樣了。”

“哦!”斯文尼·陶德說道,繼續搓著格蘭特先生下巴的泡沫。

[1] 坦普勒是倫敦聖堂舊址,後被改造為內殿法律學院和中殿法律學院;而內殿法律學院、中殿法律學院、林肯律師學院和格雷法律學院是倫敦培養律師的四個著名學院。

[2] 鍾院位於倫敦市坦普爾巴,是皇室法院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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