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馬斯·佩克特·普雷斯特,詹姆斯·馬爾科姆·萊默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二十九章 托比亞斯從福格先生的瘋人院逃跑,理髮師陶德,托馬斯·佩克特·普雷斯特,詹姆斯·馬爾科姆·萊默,大文學小說網),接著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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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們要一直在這兒待到晚上,”托比亞斯說,“那在逃跑之前,給我講講你是怎麼來這兒的吧,或許可以讓你放鬆一下,還可以消磨時間。”

“天知道!或許——或許會吧!”

托比亞斯催著這個可憐的女人講故事,以消磨等待的無聊。幾番催促之後,她就開始講了。

瘋女人的故事

你現在聽到的故事(她對托比亞斯說),如果你仔細聽的話,或許不會有比這更冤枉的錯案了,足以讓任何人瘋狂。但我的神智是健全的,這讓我可以回憶和理解我在這裡長年累月遭受的殘忍和不公。

我從很小的時候就開始受迫害了——我那時候還太小,無法理解其中的緣由,不明白大人對我為什麼比對那些非常任性、難以管束的孩子更加嚴苛殘忍。

我剛七歲的時候,家裡一個沒結婚的姑姑死了,她是我記憶中唯一一個一直對我好的人,儘管我對她的印象不深了,但是我知道她對我好。我還知道我經常去看望她,我是她最喜歡的孩子。我經常坐在她腳邊的凳子上,看她繡花玩,有時候一動不動也不說話,有時候我會問她問題,她會回答我。

我對姑姑就記得這麼多:她很快就死了,但她活著的時候,沒有人對我不好;在她死後,我感覺到了家人的殘忍與冷酷。

似乎我是她最愛的人,無論是在家人還是在其他人之中。她愛我,因此承諾等她死後,她會確保我有足夠的財物,讓我不用依附任何人。

於是,葬禮過後,我的處境就變了。我被孤立了,沒有人關心我,我被推來推去,沒有人在意我的生死。

我無法理解這種改變。我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所見所聞,我以為這是因為我年紀小還不能明白;或許是我那可憐姑姑的死讓他們很悲痛,所以才改變了對我的態度。

作為孩子,我敏銳地感知到了這所有的一切變化,但是我畢竟太小了,沒辦法體會到這背後的原由。

我的父母對我毫不在意,讓我到處跑。他們不管我是不是受傷了,也不管我是不是會遭遇危險。不管發生什麼,他們都讓我自生自滅。

記得有一天,我從一個樓梯上一路滾了下來,傷得很嚴重,但是沒有人來安慰我。因為我哭了,他們就把我推出了客廳。然後我又跑到樓梯口,在那兒傷心地哭了好久。

最後,一位老僕人從閣樓裡出來了,對我說:“哦,瑪麗小姐!發生了什麼事,你為什麼坐在樓梯上哭得這麼傷心?到這兒來!”

我站起來,跟她進了閣樓,她把我放在椅子上,幫我處理了傷口。“好了,告訴我你為什麼哭,他們為什麼要把你趕出客廳?”

“唉,”我說,“我受傷了然後就哭了,他們看見我哭就把我趕出來了。我從樓梯上一路摔下來,但是他們一點也不關心。”

“哦,他們是這樣的,如果是像許多別的家庭,他們應該更關心你才對!”

“你為什麼這麼想呢?”我問她。

“你不知道最近有一大筆錢落到你頭上?我以為你都知道呢。”

“我什麼都不知道,只知道他們最近對我很不好。”

“他們對你很不好,孩子,我也不知道為什麼,我也不知道他們為什麼不把你這筆財富的事情告訴你。”

“我的財富?”我說,“什麼財富?”

“哦,你不知道你那可憐的姑姑生前最喜歡你嗎?”

“我知道我的姑姑愛我,”我說,“她愛我,對我很好,但是從她死了以後,就沒人在乎我了。”

“哦,我的孩子,她立下了遺囑,說她的財產全都留給你。等你長大了,她所有好東西都是你的,你會繼承她的錢,還有她的房子。”

“真的嗎!”我說,“是誰告訴你的?”

“哦,我聽那些在宣讀現場聽到你姑姑遺囑的人說,當你到了年紀,就會繼承一切。想想吧,你那時候會成為一個多了不起的淑女啊!你會有自己的僕人。”

“我覺得我不會活到那個時候。”

“哦,你會的,至少我希望如此。”

“如果我沒有呢,那麼誰會擁有你跟我說的這些好東西?誰會得到這些?”

“哦,如果你沒有活到成年,你的財富就都是你爸爸媽媽的了。”

“那麼他們希望我早點死,而不是活著。”

“你為什麼這麼想呢?”她問道。

“為什麼?”我說,“因為他們現在就不管我了,我死了他們就可以擁有我的財產了——所以他們不想要我。”

“啊,我的孩子,”這個老太太說,“我也不止一次這麼想過,現在你也看明白了。我相信是這樣的。小孩說的很多話都是對的,我敢說你也是對的。不過你要做個好孩子,好好照顧自己,上帝也會幫你躲過災難的。”

“希望是這樣。”我說。

“記住,不要說是我告訴你這件事的。”

“為什麼呢?”我問她,“為什麼不能說是你告訴我的?”

“因為,”她回答道,“如果有人知道我把他們不告訴你的事情告訴你了,那我就會被攆走了。”

“我不會說出去的。”我回答說,“他們不會知道是誰告訴我的,儘管我想親耳聽他們這麼說。”

“有一天他們會親口告訴你的,”她說,“如果你耐心等待的話。終有一天會真相大白——或者會有別人告訴你,反正你總是會知道的。”

“除了我父母以外?”

“對,還有別人——還有幾個人。”

她只跟我說了這些,沒有其他的。我把她的話珍藏在心裡。我決定要和以往不一樣了,不要再和他們有什麼瓜葛,也就是說,除非不得已,我儘量不出現在他們的視線裡。除了吃飯,我根本就不出現在他們面前——只在還有別人的時候我才出現。

我不知道是為什麼,但我覺得是因為有時我吸引了別人的注意,並且我希望有人能說起我的財富,最後我成功了,然後滿意了——並不是因為那會讓我的行為產生改變,而是因為我覺得我有權擁有一筆財產。

一個八歲的小女孩是為何有這種印象的,我也不知道。但是這個想法一直在我腦海裡,我隱約覺得我應該得到更多的注意力。

“媽媽,”有一天我對她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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