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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一 人生禍福如朝夕作者名:藤萍,更新時間:2006-7-30 1:43:26

江湖上的人都知道一句耳熟能詳的話:瓦罐不離井邊破,將軍難免陣上亡。

這句話的意思就是說,如果你功夫不夠硬,拳頭不夠強,脖子縮得不夠快,見風不夠來得及使舵,運氣不夠好,那麼你只會嫌死得不夠快。人生禍福如朝夕,尤其是在江湖這種詭異的地方,究竟要怎麼活怎麼死常人實在難以算計,說起來叫離奇,實際上叫離譜,這就是江湖。

當然我們說這種大道理並不是想說江湖究竟是什麼樣一個地方,我們想說的只是“人生禍福如朝夕”這句話有多麼經典而已。接下來我們就可以說我們的正題了——江湖上有一個外號為“人生禍福如朝夕”,正名叫公孫朝夕的人。話說“公孫”這姓可不是隨便的人可以姓的,姓了這個姓的人基本上都有相同的特色:心思細密、精於計算、為人奸詐、永遠站在別人身後當老二,但其實主意都是他出,死了也是別人先死的那種奸人。這種人比如說公孫“策”、公孫“勝”等等都是其中的高手,還有一個公孫“大娘”更加厲害,已經奸詐到無形無跡的地步,舞了一套劍器就讓某些人書法大進,某些人武功大升,紛紛奉她為祖師爺,本人連名都不留就已經身居高位,乃是“公孫”世家老二傳統的例外。

公孫朝夕號稱“人生禍福如朝夕”,年方二十三就已經名震江湖——他不是武功高強英雄俠義除強扶弱拯救萬民於水火之中的那種少俠,也不是殺人放火賣淫嫖娼聚眾鬧事締造邪教於盛世之中的那種少邪,也不是投胎變成某某武林盟主的兒子或者某某泰山北斗的首席大弟子的那種踩到……運的那種人,他的名氣是他精心算計出來的——公孫朝夕最大的本錢是,他有一個號稱江湖第一美人的朋友。

江湖第一美人,常規來說應該是冷若冰霜貌美如花輕易不讓人一親芳澤,甚至連倩影都難見直到紅顏變成雞皮美女變成傳說都沒幾個人見過的那種仙女。蕭守紅的確就是這種白衣飄飄冷豔無雙傾國傾城外加武功高強的仙女,她的確行蹤飄忽行俠仗義所交往的都是比“江湖第一美人”更加離奇——不,更離譜——比如說“江湖第一劍”、“江湖第一刀”、“江湖第一廚”的那種人物,很多人都想不通為什麼她會認識公孫朝夕這樣的小人,不,奸人,但是現實就是公孫朝夕不但認識這位傳說中的白衣仙女,而且他們還是很好的朋友。

公孫朝夕最有名的就是他的《冷芳譜》——記錄江湖第一美人蕭守紅的飲食起居、愛好習慣,包括她下幾個月會在哪裡出現,可能去哪裡吃飯的那種記錄。這《冷芳譜》不但記有蕭守紅的一切訊息,還有她身邊那些“江湖第一劍”、“江湖第一刀”、“江湖第一廚”等等人的附帶訊息,此書不但適合仰慕仙女的武男閱讀,還適合仰慕風流俠士、英雄劍客的痴心女子觀賞,更適合要找這些人尋仇或者乾脆是想找這些人出名的“仇敵”研究——於是——公孫朝夕很有名。

“冷芳譜”三個月一出,每逢開書之日,公孫朝夕所開的“金錢坊”面前就人山人海,往往半日之內數千本“冷芳譜”就能全部售空。“金錢坊”銀子如山,公孫朝夕聲名遠揚,仙女英雄的蹤跡外露——江湖時不時就會有流芳百世的狹路相逢的傳說故事。所以公孫朝夕遠揚的也並不全部是惡名,江湖中人還是覺得能夠成為“江湖第一xxx”的朋友,即使自己變成他賺錢的籌碼都不在乎。而且許多人認為公孫朝夕和許多奸商不同,必然是有他有道理的一些地方——當然,那是因為他們沒看見公孫朝夕數銀子的樣子。

總而言之,公孫朝夕的名言:人生禍福如朝夕,現在不攢點兒銀子,誰知道以後會怎麼樣呢?當然是在能攢的時候就攢——他不但是個奸商,還是個小氣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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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錢坊”中。

牡丹亭下。

一個人看著另一個人的鼻子。

看了很久,大概已經有兩炷香那麼久了——終於躺在亭子裡睡覺的人睜開一隻眼睛,挑起眉毛,“我臉上有蒼蠅?”

看他的那個人立刻搖了搖頭,還是用很希罕的眼光看著他。

躺著的人指指自己,“我身上有銀票?”

看他的人還是搖頭,過了一會兒終於長長地吐出一口氣,“公孫朝夕,你什麼時候這麼看得開穿起這種衣服來了?”

牡丹亭裡躺在搖椅上睡覺的人穿著一身白衣,不必懷疑,就是那種衣袂飄飄質地很好往往穿在風流才子身上,如果才子受傷玉女的纖纖玉手一撕就能撕下來裹傷的那種白衣,乾淨整潔得如出岫之雲,比棉花還要舒服,款式也很斯文。穿著那件衣服的人其實並沒有什麼奇怪的地方,除了臉皮看起來好像厚了一點兒完全沒有什麼很英雄的疤痕之類的,其實他還是個很俊俏的年輕人,尤其是身材很好。

“馬無皮,當人的積蓄到了一定程度的時候偶然也會突然想通要好好享受一下的。”懶洋洋地躺在搖椅裡一動不動就算看見了好友也絕不讓座的人說。

“這個月又收了多少錢?”被公孫朝夕叫做“馬無皮”的人身高五尺,瘦得像只猴子,臉卻是一張馬臉。和身矮臉長的馬無皮相比,公孫朝夕突然英俊瀟灑了十倍,這也是公孫朝夕喜歡和馬無皮在一起的原因之一。

“不過三千黃金而已。”公孫朝夕躺在搖椅裡,手裡端著一隻水晶杯,杯裡盛著淺碧色的酒,他華衣碧酒,讓馬無皮瞪直了眼、彎低了腰——在昨天《冷芳譜》沒賣出去之前,公孫朝夕還是一個穿著滿身補丁衣服、喝酒只喝最劣質的、吃飯只吃乾菜蘿蔔、出門絕不騎馬坐轎的……鐵公雞,一日不見如隔三秋,他馬無皮只是眼睛一花這人就變成這樣了?

“人生啊,能享受的時候就要享受,誰知道明天會怎麼樣……”公孫朝夕懶洋洋地躺在搖椅上嘆氣,“人生禍福如朝夕,我只不過是突然想通了而已。”說著他喝了一口酒,喃喃自語:“十兩銀子一壺的酒就是不同。”

“你小子死摳了十幾年,昨天突然想通了?”馬無皮哼了一聲,“不是收到什麼訊息受到刺激,覺得自己活不長了打算在臨死前享受一下?”

“為什麼說老馬你是我的知己,”公孫朝夕長長地嘆了一口氣,“我把自己賣了。”

馬無皮的眉毛一揚,“你把自己賣了?賣到了哪裡?宜春樓?”

“我把自己寫在冷芳第三譜裡面,賣了。”公孫朝夕愁眉苦臉地說,“以後日子不清靜了。”

“小子,你想錢想瘋了吧?”馬無皮“撲哧”一下笑出聲來,“根據我的打聽,近來你小子名氣漸旺,不少人對你虎視眈眈,不懷好意啊。”他說這話不虛,公孫朝夕得陪美人左右,交往的都是江湖一流人物,武功不高且家財萬貫,名聲遠揚之後帶來的麻煩就是有越來越多的人想要他的人頭,一則為美人出氣,二則可以揚名,三則說不定可以拈走公孫朝夕十幾萬黃金的家當,何樂而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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