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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然“嘶啦”一聲,黎耀桐手裡正大力扯著的廉價小褲頭終於犧牲了。
裴柯漱完口,用掛在胳膊上的毛巾擦乾嘴,回頭看到可憐巴巴滿臉泡泡的黎耀桐,默默走上前:“我來吧。”
“!!!”
黎耀桐扭頭看向裴柯,圓眼睛裡盛滿了驚喜和感激。於他來說,此時站在昏黃燈下對他伸出援手的裴柯無異天神下凡。
而且這樣看好像更帥了!
被他過於狂熱的眼神看得渾身不自在,裴柯抿了抿唇,又道:“只此一次,下不為例。”
說完他讓黎耀桐把身上的泡泡洗乾淨,然後站到旁邊去,看自己是怎麼操作的。黎耀桐也很聽話,處理完臉上手上頭上的泡泡後果真回來,目不轉睛的看他忙碌。
嚴格來說,洗衣服這事也沒什麼技術含量,無非就是搓揉的事,洗衣液看衣物髒汙程度放,工地上的衣服很少有乾淨的,所以搓起來要費些力氣,但也不用太用力,不然就會像黎耀桐的褲頭一樣下場。
黎耀桐的關注重點全在裴柯那雙手上。
裴柯的手指細長而有力,指關節凸出,如果不是正在洗衣服,單看手指會以為他的主人是一個優雅地鋼琴家。
“你的手真好看。”黎耀桐看著看著就誇了起來,“如果你要是學鋼琴的話,一定會有很高的成就。”
裴柯沒有答話,因為他不覺得手好看有那麼大的作用。
黎耀桐自說自話:“我小時候也學過鋼琴,但是我不喜歡。你看我的手——”
他說著伸出自己的小短爪給他看,“老師說我的手太肉了,而且手指有點短,可能不太適合彈琴,按不住黑白鍵,彈個琴比種地還忙。”
裴柯瞥了一眼。
和黎耀桐漂亮的臉蛋不同,他的手的確和主人反差巨大,那手短短圓圓肉乎乎,別說彈琴,估摸稍微精細一點的活都不易幹。
“不過我大哥安慰我,說術業有專攻,不能彈琴也沒什麼。”黎耀桐收回手,忽然又莫名驕傲起來,“我覺得他說得很對!我打遊戲就可厲害了,就算隊裡有人划水掛機,我也能單殺對面!”
裴柯沒打過遊戲,不知道這是不是一件值得驕傲的事,於是只好繼續沉默。
說來也怪,黎耀桐怎麼都搞不定的髒衣服,到了裴柯手裡很聽話,三兩下就洗完了,除了被染色的白色短衫救不回,其他都搓得乾乾淨淨。
就在黎耀桐準備把壞掉的褲頭扔進垃圾桶時,裴柯轉頭道:“別扔。”
黎耀桐拎著褲頭看他。
“……縫一下還能用。”
即便他知道黎耀桐話或許出身富貴,可多年的節儉習慣讓他依舊會為被丟棄浪費的東西而感到可惜,在理智之前,本能就先一步行動了。
“縫?”
黎耀桐捧著內褲一臉懵懂,畢竟在他的世界裡,就不存在“縫”選項。
那邊裴柯說完就後悔了,多管閒事本來不是他的風格,更遑論他和黎耀桐才認識一天,替他洗衣服已經越界,再管別人處置自己的東西已經很不妥當了。
“沒事。”他垂下眼瞼,低聲道:“你扔吧。”
黎耀桐救星一般立刻捧著褲頭跑過來,雙手恭恭敬敬獻上,莊重的就好像在上供:“謝謝裴哥!”
裴哥看著滿臉喜氣的黎耀桐,一時無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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