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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林便帶著七個人上了大車,直奔警察局。到了警察局,有人等著周林,又直接帶著他們去了案現場。

這是一個小院子。典型的杭州特色的小院。

小院的圍牆不高,有一米多。

院子進去,只能透過院門。院門有一米五高。

周林看了現場,現場不亂,說明沒有生格鬥。

毛的屍體放在客廳中。屍體仰面而躺。

毛的胸口被插上一把刀。這是力行社配製的匕。

一刀斃命!

周林問陪同的警察局的隊長“有人動過屍體沒有?”

“有!法醫來過。”

周林又問“那法醫動過刀沒有?”

隊長喊來了法醫,一個三十多歲男人。

“我只是看了看死沒死,在他的頸下摸了摸。其他的我沒動。因為那刀一看就知道是力行社的配刀。我就不能插手力行社的事了。”

周林點點頭,“謝謝配合!從現在開始,這裡歸我們接手了。”

警察隊長巴不得撒手,便喊道“歸隊。”

周林喊來向東“帶著人去問一問左右鄰居。問他們看到案前後有什麼人來過。再問問,平時找毛的有哪些人。”

向東帶著人去走訪去了。

周林蹲了下來,看著地上的毛。

毛的身上配有槍,也有刀。正常情況下,遇到襲擊,他會拿出刀槍反抗。而且,毛的臉上露出了驚訝的表情。

這兩方面的推斷,殺毛的人,是他的熟人。

應該是他們見面之後,那人要走,毛在後面送行,兇手轉過身來掏出刀,一刀從毛的胸前處剌入心臟。

毛沒想到兇手會殺他,所以這才感到驚訝。

周林喊來了隨行的法醫,“會錄取指紋嗎?”

法醫搖搖頭“不會!”

周林便指揮法醫,對匕握柄上的指紋進行了採集。

採集完成後,又對指紋進行了拍照留檔。

“這個膠捲,你要保留好!不能交給任何人。回去後,就將這個膠捲衝出來給我。”

法醫接過相機,去檢視屋內的情況。

周林洗了手後,點上一支菸抽了起來。

很明顯,這起案子與周林有關。

前腳毛說出了洪主任的事,一天後,毛就被人殺死了。這樣看來,是有人殺人滅口。

之所以要滅口,就是不想讓毛再說出什麼。

這一切,彷彿很自然。

但是,周林卻感到了不對的地方。

毛該說的事已經說了,再去殺他,有什麼意思嗎?

假如洪主任是兇手,毛說出了洪主任的事。洪主任是不會去殺毛的。

因為毛說的只是一面之詞。他說看到了洪主任與洋人在一起。洪主任可以否認。這就牽涉到證據的問題。你說我勾結洋人,那你拿出我與洋人交接情報的證據來。

洪主任也相信,毛拿不出證據。因為他就算看到了,也只是偶然碰上。你讓他去拿照相機拍照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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