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貝爾對眾人描述了謝麗爾·馬斯頓所受的痛苦折磨,而就在他的話即將告一段落時,有位巡警拿著步話機過來打斷了他。
“貝爾警探嗎?你能再描述一遍那輛車嗎?被疑犯開走的那輛。”
“茶色馬自達,款式是626。車牌號碼是FET237。”
“就是這輛!”這位巡警立刻朝步話機說。接著他又對貝爾和薩克斯說:“我剛接到回報——有一輛巡邏車在中央公園西路上發現這輛車。他們想追上去,但是——我聽他們說——疑犯開車越過安全島衝進公園。巡邏車想跟上去,結果卻堵在安全島上。”
“在中央公園西路上的什麼地方?”薩克斯問。
“九十二街附近。”
“他可能棄車逃跑了。”貝爾說。
“他會棄車的,”薩克斯說,“但他會先把車開到一段距離之外。”她扭頭指向那幾個裝有證物的板條箱。“把這些都送到萊姆那裡。”這句話說完不到十秒鐘,薩克斯便已坐進她那輛卡馬諾跑車,發動引擎,繫上賽車用安全帶,啪嗒一聲將釦環扣上。
“阿米莉亞,等等!”貝爾叫道,“特勤小組的人已經趕過去了。”
但固特異輪胎摩擦地面發出的吱嘎聲和在車後留下的一陣藍色煙霧,是她對貝爾這句話唯一的回答。
薩克斯飛馳在中央公園西路上,向北急駛。她全神貫注地握著方向盤,專心閃避路上的行人、龜爬似的汽車、腳踏車手和溜旱冰的人。
還有嬰兒車。他們似乎到處都是。天啊,為什麼這些小孩不回家去睡午覺?
她把藍色警示燈甩到車頂,將電源接頭插進點菸器裡。明亮的藍光開始旋轉,當她繼續加速向前時,發現自己按喇叭的節奏剛好配合了藍光轉動的頻率。
一個灰色的影子突然出現在她面前。
媽的……她立刻急踩剎車,這輛卡馬諾跑車只差一點點,就撞上了前面那輛突然打算掉頭、價值是她年收入兩倍的高階房車。她避過這輛車,繼續猛踩油門,引擎立刻隆隆地咆哮著發出回應。她控制車速,把時速表指標壓在五十英里以下,直到過了第九十街,待交通狀況稍有好轉,她才把油門踏到了底。
幾秒鐘不到,車速便加到了七十英里。
此時,她丟在副駕駛座上的摩托羅拉步話機中發出嗶剝聲。她騰出一隻手抓起耳機,戴在耳朵上。
“喂?”她直接回答,完全省去了警用步話機必須使用的呼叫方式和代號。
“阿米莉亞?我是羅蘭。”貝爾說,他也一樣沒采用標準通訊規定。
“請說。”
“我們又發現那輛車了。”
“他在哪兒?”她高聲問,聲音壓過了隆隆的引擎聲。
“等等……好了,他開出公園,到了中央公園北路,和一輛卡車發生刮蹭後,繼續逃逸。”
“往哪個方向逃?”
“這……這是不到一分鐘前發生的事。現在他正朝北走。”
“知道了。”
往北想去哈萊姆區嗎?薩克斯心想。哈萊姆區的確有許多條路可以出城,但她認為他不會走那幾條路,因為這些路上都有橋樑,而且大多必須開上高架路,很容易被警方攔截。
最有可能的是,他會在那附近找個沒人的地方棄車,然後再去偷或搶一輛新車。
她的耳機傳出另外一個人的聲音。“薩克斯,我們找到他了!”
“在哪裡?萊姆?”
“嫌疑犯已在第一二五街拐向西邊了,”萊姆說,“離第五大道不遠。”
“我就要抵達第一二五街和亞當·鮑威爾路口了,我會想辦法攔住他,但支援警力也得儘快趕來。”
“他們已在路上了。薩克斯,你剛才到底開了多快?”
“我沒空看時速表。”
“這樣最好,你還是專心注意路上的車況吧。”
她一路鳴叫著來到交通繁忙的第一二五街十字路口,然後把車橫過來,擋住了西向的兩條車道。她跳下車,掏出格洛克手槍。此時有幾輛車正停在東向的車道上,薩克斯對車上的駕駛員喊道:“下車!這是警方行動,所有人快下車去找掩護。”車上的司機——一位快遞員和一個穿著麥當勞制服的女人,立即照她所說的去做了。
如此一來,第一二五街的雙向車道都被封鎖住了。
“所有人,”她大聲喊道,“全都去躲起來!快點兒!”
“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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