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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留下了纖維?”洛根對自己很是憤怒,甚至是暴怒。

“我想這纖維是你飛回費城綁架蘭德爾·傑森、開車回紐約之前和阿圖羅·迪亞茲在機場見面的時候粘到身上的。”

聽了這話,洛根只有一聲長嘆,證明林肯的話是對的。

“嗯,當時我就想你和這件案子有關,但這純屬猜測——直到後來答案擺在了我的面前。不容置疑的答案。”

“這是什麼意思?”

“DNA。我們分析了在第一座遭到攻擊的變電站附近的通道門上發現的血。但是,我一直沒有將結果在DNA資料庫中進行比對。我們怎麼會想到呢?當時我們都認為這是高特的。”

這是關鍵的一步。不久前,林肯透過電腦打字的方式給庫柏下指令——他不能口頭上和他講,因為發電機裡有竊聽器——讓他叫DNA實驗室送一份樣本到資料庫。“你幾年前在紐約執行任務時,我們就得到了你DNA樣本。正當我看到報告上說DNA出自同一個人時,你出現了。我趕忙將電腦螢幕上的內容關掉。”

洛根繃著臉,內心充滿了對自己的憤怒。“是的,是的……在變電站,在通道門上,我的手指被金屬的毛邊弄破了。我盡力把血擦掉,但還是擔心你會發現血跡,於是,我動了手腳,想讓電池爆炸,將DNA痕跡燒掉。”

“埃德蒙·羅卡原則——”林肯說著,引用起20世紀早期的這位犯罪學家的話來:“任何時候發生一樁罪行——”

洛根接著說:“——犯罪者和犯罪現場或受害者之間肯定會有某些物證的轉移。這種轉移也許很難發現,但是他們之間的關聯是存在的。每個犯罪現場專家都有責任發現這細微的證據,因為它雖不能引領著你來到犯罪分子的家門口,但至少會讓你知道他的身份。”

林肯忍不住笑了。這段話是他自己根據羅卡的話改寫的,兩三個月前,他曾經在一篇有關法醫的文章中寫過這段話。顯然,理查德·洛根也一直在做自己的功課。

是不是這功課比做研究還重要呢?

這就是我一口答應的原因……我要靠近你……

洛根說:“你不僅是一個好的犯罪學家,還是一個好演員。你把我給騙了。”

“你自己現在也演得不錯,對嗎?”

兩人的目光對接,他們緊緊盯著對方。這時塞利托的電話響了。他接了電話,簡單交談了幾句之後,掛了。“運送的車輛到了。”

三名警官到了門口,兩個穿著制服,還有一個偵探穿著藍色牛仔褲、藍色襯衫、褐色運動衫,有著一頭棕色頭髮。偵探隨和地微笑著,雖然他的屁股後面左右各掛著一把很大的自動手槍。

“你好,羅蘭。”艾米莉亞·薩克斯微笑著說。

林肯說:“好久不見。”

“你們好。”羅蘭·貝爾是從北卡羅來納州地方治安官辦公室調來的。儘管在紐約警察局做偵探已經有好幾年了,但還是沒有改掉他的南方口音。他擅長的事情是保護證人以及看管犯罪嫌疑人,不讓他們逃跑。就這一方面而言,無人能出其右。看到是他負責押送鐘錶匠去拘留中心,林肯很開心,他說:“他會得到很好的照顧。”

貝爾點點頭,一名警察扶著洛根站了起來。貝爾檢查了一下手銬腳鐐,又親自搜查了他身上,完了之後,貝爾又點點頭,然後,他們一起朝門口走去。鐘錶匠轉過身,有些害羞地說:“我們會再見的,林肯。”

“我知道會的。我盼望著呢。”

犯罪嫌疑人臉上的笑容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困惑。

林肯接著說:“我會作為法醫方面的專家證人出席你的庭審。”

“也許會是那個地方,但也許會是別的地方。”洛根看了一眼那隻寶璣懷錶。“不要忘了上發條。”

說完,洛根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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