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倫敦。
在英國本土的幾個大城市當中,格拉斯哥差不多位於最北邊,而倫敦則近乎最南部,兩者相距五百多公里。
以這個時代的火車度,即使不考慮中途停靠、換乘的時間,去一趟也要十幾個小時。
事實上,這段顛簸的旅途成為了馬哨坐過的最漫長的一次火車,不論前世今生,他都沒有連續坐過二三十個小時的火車。
抵達倫敦時,正是一個清晨,瀰漫在街道上的霧氣讓馬哨稍稍領略了“霧都”的風采。
也只是稍稍。
後世,那場無人不知無人不曉的煙霧事件導致了數千英國人死亡,舉世為之震驚。
而在1848年的當下,第二次工業革命剛剛萌芽,倫敦的霧霾還沒有那麼誇張。
不過馬哨並不能確定這霧霾到底練成了幾分火候,因此他還是戴上了口罩,也讓同行的其他人都戴上,多少做一些防護。
得益於先進衛生知識在阿帕奇部落當中的普及,馬哨的部下們自是都欣然戴上口罩。
當然,就算他們不懂,也不會質疑馬哨的決定。
湯姆森倒是有些不解,指了指馬哨臉上以及遞過來的口罩,不禁疑問道“為什麼戴這個東西?”
“為了我們呼吸道的健康。”馬哨解釋說,“這些霧霾本質上是一種灰塵,當然少吸為好。”
湯姆森顯然不以為意,笑了笑“或許是吧,但這也太小題大做了!”
“要知道,倫敦的霧氣可是一大景緻,有些初來倫敦的人,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深呼吸、品嚐這些霧氣。”他又說。
湯姆森說的是實話。
作為日不落大英帝國絕對的核心,倫敦這座世界第一大城市,在很多人心目中簡直可以用“神聖”來形容。
這樣一座神聖的城市,放個屁都是香的,一群人湊過來吸。
後世有人說美國的空氣是香甜的,這根本不算什麼。
此時以及接下來的一百年內,倫敦連霧霾都是香甜的。
無知的人們選擇臣服於感官上的浪漫體驗,對自己顱內分泌的多巴胺頂禮膜拜,在他們看來,能吸倫敦的霧霾就是最大的榮幸。
“我知道一家不錯的酒店,跟我來吧。”湯姆森說,“我們得在那裡住幾天,等焦耳也到了之後,我們一起出去劍橋。”
“好。”馬哨點頭。
眾人隨即便在湯姆森的帶領下,住進了一家並不豪華但還算舒服的酒店。
然後湯姆森就外出拜訪朋友去了。
馬哨等人則多待在酒店等他回來,也等焦耳趕到,除此之外,有時也會外出逛逛。
馬哨本來以為,憑藉著自己驚人的體型,絕大多數麻煩都會被扼殺在搖籃之中。
極少數沒有被扼殺的,也應該以比較隱晦、剋制的形式呈現,沒人願意與一個二百多斤的大力士生肢體衝突。
然而事實證明,馬哨錯了。
又或者說,倫敦這座人口過兩百萬的級大城市,實在是人才濟濟,無奇不有。
就在抵達倫敦的第三天上午,他帶著梅奧醫生和亂離開酒店,前往附近的一家書店。
不料就在經過一條有些偏僻的街道時,一個語氣不善的聲音從身後傳來“喂,那個黃皮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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