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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吉爾笑了。“有需要就說話,我很樂意把你介紹給奈傑爾,我的御用服裝師。言歸正傳,高速路下那個女孩的案子進展得怎麼樣了,啊?找到足夠的證據了嗎?能把兇手重新抓回大牢了嗎?”

“你是說賈森·巴恩斯。”

“就是他。還能有誰?”

特里慢慢搖了搖頭。“幾乎不可能。就我們目前掌握的證據而言。沒有什麼說服力。”

威爾·丘吉爾面色一沉,悶悶不樂地緩步走到窗前,掀起百葉窗,看著外面的停車場,一對女警官正從那裡走過。“真的嗎?怎麼會沒有呢?”

“哦,長官,你出席了上訴案的庭審現場,你可能瞭解這個。巴恩斯的原判依據是他開車把死者帶到了河邊的藍丁路上,企圖強姦死者,後用手電筒猛擊死者頭部,然後將屍體藏在了某個地方。要麼丟到了河裡,要麼丟到了泥漿池裡。”

“是的,我們現在知道不是在泥漿池裡了。是在環路下面。在一條馬上就要澆築混凝土的溝渠裡。”

“那就證明這位線人——他叫什麼名字來著,哦,布萊恩·溫尼克——他的證詞是假的,就像巴恩斯說的那樣。”特里說。“羅伯特·巴克斯特賄賂了他。”

“是的,呃,可能吧。”丘吉爾從窗前回轉身來,眉頭緊鎖。“但這並不能說明不是巴恩斯干的,對不對?沒準就是他埋了她呢?”

“可是,沒有實質性的證據證明是他乾的,是吧?”特里堅持道。“不管怎麼說,目前的證據並不比以前多。我的意思是,我們現在甚至都不能確定死者的死亡過程。她的頭骨有撞擊傷,我想很有可能是這個手電筒造成的。但是,也有可能是其他任何東西造成的——石頭、磚頭,什麼都可能——我們甚至也不能確定就是那些創傷要了她的命。也許她是被那條絲巾勒死的,頭部是後來才受傷的,被埋進那條溝渠時磕傷的。”

“又或者他先用絲巾勒死了她,然後又用手電筒敲擊她的頭部,以防萬一。我覺得這不重要。”丘吉爾開始用左手一二三點地總結。“特倫斯,真正關鍵的是,巴恩斯是最後一個被人目擊和死者在一起的人,對不對?他承認他們吵過架,他試圖強姦她。手電筒的血漬上發現了他的指紋。他事後縱火燒車,銷燬證據。半夜三更,他有大把機會處理屍體。卡普曼村就在通往利茲的路上。而他是個有暴力記錄的人渣。所以,很可能就是他乾的。”

“你和羅伯特·巴克斯特想得一模一樣,”特里厭煩地說。“而當他意識到沒有足夠的證據時,他就讓聽話的線人編造了一些證據。”

“也許是這樣,也許不是。”威爾·丘吉爾嘆了口氣。他不喜歡羅伯特·巴克斯特,但薩拉·紐比在法庭上羞辱那老傢伙的記憶刺激了他。那臭婊子能爬到今時今日的位置,他可沒少幫忙。“可他一直沒找到屍體。我們找到了。”

“沒錯,長官,不過那又能說明什麼呢?我們知道死者被人勒過,頭骨碎裂,但是不知道先後順序。我們還知道死者的右手手腕骨折,但那又是怎麼發生的?”特里搖了搖頭。“問題一大堆,卻沒有答案。而且,案發當晚死者在四個不相關的地點出現過,都是完全不同的地方。”他指著牆上的一幅地圖,上面被他別了好多大頭針,以示標記。“首先,古德利克大學校園裡的學生派對,在這裡。有人看見她在凌晨1點45分左右和賈森·巴恩斯從那裡驅車離開。接下來,他們出現在富爾福德的藍丁路,手電筒就是在那裡發現的。從派對地點開車到這裡大約需要五分鐘,所以他們到達的時間大約為1點50分。他們在那裡待了多久,我們不得而知。從五分鐘到半小時都有可能,在此期間死者拒絕與疑兇發生性行為,他們之間從而發生了口角……”

“很可能就待了五分鐘,我認為,”丘吉爾機敏地說道。他迎上特里的目光,會心地咧嘴一笑,“我是說,畢竟是那個年齡段的孩子。”

“也許吧。”特里轉身看地圖。“不管怎麼說,在凌晨四點左右,一位名叫阿曼達·卡爾的護士看到一個穿校服的女孩走在納本路上,就在婦產醫院舊址附近。就是這裡。”特里指著地圖上的一面小旗子道,“她只是匆匆瞟了那女孩一眼,她後來對警方說起這事時,他們沒在意。”特里嘆了口氣。“但如果她看到的就是布倫達呢?如果賈森·巴恩斯說的是實話呢?那就表明布倫達逃入夜色後的那兩個小時都還一直活著。而那時賈森人在利茲,燒燬他偷來的髒車。”

“如果那個女孩是布倫達的話,”威爾·丘吉爾說,“羅伯特·巴克斯特永遠不會相信。”

“當然,” 特里不屑地說,“所以他沒把阿曼達的證詞披露給當年的辯護方。”

“那樣做顯然有問題。”丘吉爾附和道,“不過,那時候的標準和現在不同。我們在進步。你可能會不屑,但我們確實在進步。說句公道話,他有他的理由。他確信這個阿曼達——她姓什麼來著?對,卡爾——是在胡思亂想,一心想要自己的大名見報。她可能誰都沒看見,只不過是月亮的影子之類的。她參加完派對,喝得醉醺醺的,首先就不該開車上路……”

“就算那樣……”

“巴克斯特也應該披露她的證詞,我同意。但他沒那麼做,因為他認為那女護士是個瘋子。她很可能就是——我看過她站在證人席上的樣子。我們的皇室法律顧問駁得她無話可說。”

“但是,紐比夫人勝訴了。”

“當然。在我看來,她就是揪著一個技術細節不放。”威爾·丘吉爾嘖了嘖嘴,好像在品嚐什麼味苦的東西似的。“即便這個叫阿曼達的女人講的是實話,那對我們又有什麼幫助呢?”

“是這樣的。”特里在地圖上比畫著一條路線,“布倫達住在主教村,所以她很可能是想走路回家。她可能在納本透過那座老舊的鐵路橋過了河。也就是說,在精品專賣店——婦產科醫院的舊址——和她家之間的某個地方,有人抓了她,殺害了她。”

丘吉爾一臉同情地望著特里。“那兇手到底是誰?我們知道,有一個傢伙想強姦她,你不去抓他,反倒提議,另外一個不知名的人,也許是一個來自火星的神經病,碰巧出現在那條路上,抓住了那女孩,用絲巾勒死了她,折斷她的手腕,敲碎她的腦袋,然後把她埋在卡普曼村附近、緊鄰環路的一條溝渠裡?是這樣嗎?拜託,特倫斯,醒醒吧。怎麼會有人做這種事呢?”

“誰知道呢?我要說的是,兇手可能另有其人。不是賈森。”

“誰?”

“我不知道。我只是說,我們不應該排除這種可能性。”

丘吉爾嘆了口氣。“看看這張地圖,特倫斯,考慮一下事實。從藍丁路往右拐兩個彎就是埋屍地點,賈森本人也可能在這條路上。”

“凌晨四點以後,肯定不會。”特里堅持道,“因為那就意味著他在外面晃了接近一個半小時。他為什麼要那麼做?”

“找那個女孩,也許。我們知道他那麼幹過,他自己說的。拿著手電筒跌跌撞撞四處走,那是他自己講的……”

“在他用手電筒打過她之後?她腦袋都裂開了,還犯得著到處找?”特里問道。“她肯定已經人事不省了。”

“特倫斯,這就是為什麼我不相信那個護士的證詞。”丘吉爾靠向前,故意逼到特里面前,直盯著他的眼睛。“如果你相信她,那我向你保證,賈森當時一定是在抓緊時間找她。但如果她的話不過是酒後胡言,那一切都會被打回原形。賈森企圖強姦她,見她不從,就殺了她。是用手電筒,還是用絲巾,其實並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手上有條人命,還有大把時間埋屍。他有時間、動機和機會。他就在案發現場,他是存在的,不像你那位精神錯亂的火星神經病。後來,他撒謊說把屍體扔進了一個泥漿池裡,耍了巴克斯特警司,誤導了他。”

特里點了點頭。“的確。但那些都是原審時的推斷了。那時候證據不充分,所以我們的朋友巴克斯特製造了偽供,人為強化了一下。”

“如果是虛假證據,沒錯。”威爾·丘吉爾對上了特里的目光。“溫尼克是個癮君子、卑鄙小人,就和賈森·巴恩斯一樣。也許賈森在獄中的確編了個故事給他聽,除了埋屍地點,把一切都告訴他了。然後,溫尼克在法庭上把聽到的如實交代了,但又決定在臨終前騙他的律師,好報復巴克斯特。你想過這種可能嗎?”

丘吉爾咧嘴問道,看上去對自己的分析相當滿意。特里則緩緩搖著頭。

“上訴法院可不是這麼判的。”

“我知道——我就在現場啊!紐比那娘們兒穿著漂亮的襯褲,滿臉得意。”丘吉爾氣哼哼地在房裡踱步。“沒錯,他們沒找到屍體,但我們找到了。所以,現在我們就能查明真兇,將他繩之以法。如果最後證明就是賈森·巴恩斯干的,我至少是那個拍手稱快的人。”

特里皺起眉頭。“就算是他,長官,我們也不能再次起訴他,對不對?不能就同一罪行起訴兩次——那肯定算雙重審理。”

威爾·丘吉爾咧開大嘴樂了,臉上寫滿高人一等的快樂。他一隻手放到了特里肩頭。“我就愛你這點,特倫斯。你總是比時代慢一步。我們敬愛的前總理已經就那一條做了改動——你沒注意嗎?如果發現特別的新證據,雙重審理準則就不適用了。幾個月以前就出現了第一個案例,我們這個可能是第二個。”他大步往門口走去。

“我想要的——我真心想要的——是讓我們這個部門,哪怕就一次,能揚眉吐氣,然後親眼看著紐比那娘們兒站在法庭上,頂著一臉臭雞蛋承認錯誤。這也能安慰那可憐又可惡的羅伯特·巴克斯特——證明他抓了一輩子壞蛋,其實沒白乾。”他笑了,“所以,去找證據吧,特倫斯,為什麼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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