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脑袋里,全部都是沈临风的声音。
父亲。。。。。。。
他唯一承认。。。。。。却又不敢承认的人。
“虽然我很不想,用这个称呼去叫他。”
苟旦,你跟我一样,总是太喜欢相信别人了。
你的名字,你的,名字。。。。。。
黑白为墨,我想。。。。。。叫你,沈墨,记住了,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人是全黑,更没有人是全白的,不要再非黑即白的。。。。。。看待任何人。。。。。。
咳咳——还。。。。。。还记得,那个选择题吗?良心和钱。。。。。。今天,我想。。。。。。我想选择一次。。。。。。良心。。。。。
带着这颗良心,活下去。。。。。。。活下去。。。。。。
“但沈临风,的确是我最敬佩的人。。。。。。。”
“他做了一辈子的恶人,可偏偏在最后时刻,选择了自己的良心。”
沈墨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在自己人生最重要的时刻,想起沈临风这个人。
毕竟沈临风的本质,是个混蛋。
没有人,会去敬佩一个混蛋。
更没有人,会在正式场合里,谈起一个混蛋。
而且还用了“敬佩”这种字眼。
也许就是这种反差,才让现场所有的观众,都被吸引了注意力。
毕竟他们从未在任何网络论坛,以及小道消息里,听说过沈墨,还有这样一段经历。
“喂,这么说真的好吗?”
讲台底下,李爱火不由得担忧起来。
沈临风这个人,是个坏人。
一个竞选市长的人,竟然要崇拜坏人?
这舆论要是传出去,会不会不太好?
“有什么不好的?”
另一旁,张恨水咧嘴笑了起来。
他无比崇拜地看向沈墨。
心中的热血也在燃烧。
这才对嘛!
这才是我认识的沈墨!
不拘泥于任何形式,敢说真话,敢露真情!
张很水的想法跟李爱火不同。
不管在什么场所,说真话的那个人,永远比只说场面话的那个人,更加可信!
这是一种魅力!
二人再侧头看向广场中央。
那些聚集的群众们,也不再喧闹起来。
安静。。。。。。
明明是金羊区最繁华的商业街,此刻却显得出奇地安静。
他们也感受到了沈墨心中的那份真感情。
“我知道,你们怎么称呼沈临风,也怎么称呼我的。。。。。。。”
“我并不觉得当混蛋有什么不好。”
“当你身处恶劣的环境中时,当你向老天爷祈祷老天爷不回应你时,当你的身边只有你自己时。。。。。。。”
“那就做个混蛋吧,不需要考虑任何人的感受,对欺负你的人,对霸凌你的人,甚至对所谓的狗屁命运。。。。。。”
“竖起个中指!”
“如果不顺应所谓的命运,就叫做混蛋,那我甘愿做个混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