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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九七六年那場劫難中,劉招娣倖存了下來,她被母親帶到家裡,享受到了親情和幸福。

母親把最好的條件給了我倆,我倆總是穿戴整齊,從來沒穿過補丁衣服,也沒穿過救濟衣。

可如今,我這個小玩伴,她不小心弄丟了我小妹,讓我家的天都塌了。

很多時候,我都生活在回憶之中,我總是回憶我和招娣童年的點點滴滴。

春天,當桃杏花盛開,柳葉抽出新綠的時候,我帶著招娣漫山遍野地瘋跑,挖羊媽媽,找野菜。

我把採到的漂亮花朵,送給我這個玩伴,我把最水嫩的羊媽媽送給她吃,我喜歡她快樂的樣子。

夏日三伏天,我會帶著招娣去河裡摸魚,在河水裡泡著,黑水河裡充滿了我倆的歡樂。

童年的日子,總是讓人懷念,儘管我家也不是大富大貴的家庭,可是充滿了溫暖。

那種把好吃的一人一半,有福同享有難同當的感覺,讓我的心和招娣緊緊相連在一起,不是親人已勝似親人了。

村裡人總是說招娣是我媳婦,我對此種玩笑,並不反駁,我知道他們開玩笑,是因為他們覺得我和招娣比較般配。

隨著我小妹和招娣的離開,我變得多愁善感起來,每次放假回家,我都要去我和招娣玩耍的山場,轉悠一大圈。

這裡,有我和招娣歡樂的童年,別了,我的童年,我的姑娘!

如今,劉招娣已經離我而去,我不知道她跑到哪裡去了,更不知道她過得好不好,我真的很擔心她的安危。

現在,我也只能想一想罷了,我沒有能力去找回小妹和招娣。

但是,我誓我一定要找回他倆,讓我的家庭恢復往日的歡樂。

趙春妮已經走進了她的學府,開始了她新的學習生活,我一直非常想念她。

開學後的第三個星期,我終於收到了趙春妮的來信,她在來信裡詳細介紹了學校的情況。

她說說她一切都好,讓我不必惦念,還囑咐我要好好學習,爭取明年中考考出一個好成績來。

拿著春妮的來信,我反覆讀了好幾遍,看著她娟秀的字跡,我的心裡總會湧起一股暖流。

這是我接到趙春妮的第一封來信,我視若珍寶,以後的幾天裡,我總是躲在宿舍或者沒人的地方,偷偷地看信。

收信的第二天,我就跑到鎮上的郵電局,把我寫給春妮的回信,扔進了郵桶裡,我要表達我的思念和惦念。

儘管我還是一名初中生,我的文筆也不好,我的信裡沒有寫出太多的情和愛,可是,我是自肺腑的,是真誠的。

接下來的日子,寫信就成了我和春妮的唯一聯絡方式,我倆每個星期都互寫一封信。

用現代人的話說,這就是所謂的情書吧,可除了表達思念之情之外,信裡都是問候,以及這一段生的事情。

可是,寫過一階段信之後,我總覺得這種方式不如見面,還是解決不了我的思念問題。

我鼓足勇氣在信裡說了“春妮,我要到你的學校看你去!”。

沒等到招娣回信,我就和老師請假,說“我家裡有事,需要請兩天假。”。

老師不太願意准假,我接著說“老師,我要去找我小妹,我小妹丟了。”。

“哦,那你去吧,不過要快去快回。”老師答應說。

我把假條寫好,扔在了老師的辦公桌上,然後就趕奔班車站了。

這個做法和決定,我的父母是不知道的,路過王大明店的時候,他和我打了招呼,還問我“天成,你不上課,要去作甚?”。

我只是告訴他,說“我去找人。”,沒說具體找誰。

或許,王大明認為我去找劉招娣吧,他接茬問“是不是去唐山,如果去唐山,我也和你一起去。”。

我說“大明,我不去唐山,是去別的地方找人。”。

然後,王大明就不吱聲了,我大步流星地趕奔了班車站。

以前,我最遠是到過縣城,沒有到任何大城市去過。

那個年月裡,農村的孩子出遠門少,很少見識外面的世界,我一直生活在家鄉這一畝三分地。

汽車啟動,飛快地在公路上行駛的時候,我的心情格外激動,幾個小時後,我就可以見到我心愛的姑娘了。

田野裡的莊稼正在瘋長,班車就像一條游泳的魚,在一片綠色的海洋裡向前飛移。

歲月深長,萬物有期,我們都是微不足道的小人物,可是我們都在努力生活,我們有我們的風雨燦爛和向陽生長。

這是我第一次出這麼遠的門,還是去我喜歡姑娘的學校,儘管是去見我熟悉的姑娘,可是在一個陌生的環境裡,我還是有些拘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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