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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負責人仍舊是笑容可掬。
對方恩國的話不置可否。
等他說完了,才樂呵呵說“看來方同志你不知道,這個商標的圖案上,有蘭月服飾的蘭月兩個字。”
說著,負責人還把商標上藝術化的兩個字給指出來。
讓方恩國自己看。
同時還點了點店員手中那件衣服上的商標。
同一個商標,同樣的位置,一模一樣的蘭月二字的藝術體。
一般不知道將蘭月二字融入商標的人,很少會往這個方向去想。
看見了,也只會以為,這個圖案不過只是隨意勾勒出來的花邊。
方恩國這下徹底啞口無言。
負責人笑呵呵反問“方同志現在還敢理直氣壯的說,這都是巧合?
巧合到就連蘭月服飾的名字,都讓你們給用了。”
說最後一句話的時候,負責人臉色已經拉下來。
舉著衣服的店員,悄摸摸瞄了一眼方恩國的臉色。
明顯看出來,他們老闆臉色鐵青。
皺著眉頭一看就是在想法子試圖狡辯。
但事實證據都擺在眼前了,還能怎麼狡辯呢?
再說了,工商局的人不瞭解。
他們這些在國民服飾工作的店員,難道還不瞭解嗎?
從被招進國民服飾第一天開始至今。
所有人心裡都知道,國民服飾的衣服,就是一比一仿照對面蘭月服飾的設計來的。
人家高階設計得衣服,在國民服飾裡只能擺在價格最低的區域。
當然,兩家衣服的布料材質上,是不能比的。
畢竟方恩國只是想要藉此掙筆錢的同時,引起汪蘭心的注意。
他也不是什麼冤大頭。
眼下著急得人,也不只是方恩國。
國民服飾的所有店員,心裡都挺著急的。
畢竟國民服飾關停,意味著他們就要丟了這份工作。
國民服飾的工資雖然不如蘭月服飾那麼高。
但好在這兩個月下來,提成都比工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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