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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說熬了一宿,周澈沒打算睡覺,只是小眯了會。

大白天的睡覺,不太合適。“宰予晝寢,子曰‘朽木不可雕也’”。如果傳出去,定然會被人嗤笑。他回到南屋,從行李中找出件袍子穿上,踱步到前院。

時辰尚早,前院諸人多還在安睡,只有慶鋒起來了,正拿著掃帚在院中掃地。

“澈君,這麼早就起來了?”

周澈笑道“阿慶起的不是更早?來,我幫你。”拿了個陶盆折回後院,從井中打了水,端過來,用手撩著,灑到地上。兩個人一個掃地,一個灑水,很快把前院打掃乾淨。盆中還剩了點水,周澈見院門已開,便走到門口,潑到了外邊。

此時天未大亮,晨曦在東方展開,映襯出遠處山林如黛,襯托出近處田野青翠。諸個裡落如星羅棋佈,散佈田野間,偶有雞鳴犬吠的聲音從其中遙遙傳出,沒有喧鬧,給人靜怡的感覺。院舍前的管道上沒有人,向南北延伸,望不到盡頭,仿似一條黃帶,將大地分成兩半。

又一個漢帝國的早晨,和往常一樣,悄悄地來到了。

“‘高秋八九月,白露變為霜’。這天氣,就要冷起來了。”涼涼的晨風吹動周澈的衣袍,他沒覺得涼,反而精神一振。

慶鋒說道“可不是麼?秋分都過了,沒兩天就是寒露。莫看中午的日頭還毒,說要變天也是快得很。”

晨光漸漸亮了起來,貼在天邊的月弦,先是變成淡淡的一抹,繼而消失不見。東方雲霞燦爛,光芒四射,一輪朝陽躍出了地面,給山林、給田野都染上了紅彤彤的色彩。

慶鋒拄著掃帚,站在周澈的身邊兒。兩人一時都默不作聲,靜靜地觀賞這大自然瑰麗的景象。

周澈捏了捏手中的雜草,聽著慶鋒白話春去秋來,想到姜楓因老父受辱,就憤而殺之,心中感慨--兩漢以孝治天下,孝武皇帝又獨尊儒術,《春秋》大義以及諸經講義非宋明之解。

姜楓之所以會這麼做,與當時的風尚有關“《春秋》之義,子不報仇,非子也”。

《春秋》講了很多復仇的故事。董仲舒說“《春秋》之義,臣不討賊非臣,子不復仇非子也。”

周澈忽然回憶起在洛陽的時候,聽到過洛陽太學生談論過時任九江太守的陽球,也是因為年少時父母受到侮辱而殺人。

陽球,字方正,漁陽泉州人也。家世大姓冠蓋。球能擊劍,習弓馬。性嚴厲,好申、韓之學。郡吏有辱其母者,球結少年數十人,殺吏,滅其家,由是知名。

因這種風氣,社會上廣泛存在對復仇者的同情和支援,當時的官吏如果給復仇者減刑或者放走他們,會得到民間的稱讚。

如和周澈同郡的郅惲---為友人董子張復仇。

董子張的父親被鄉人所害,後來董子張生病,快死了,郅惲去看他,董子張歔欷不能言,郅惲對他說“我知道你這不是在哀傷你要死了,而是因為你的父親仇還沒報,你活的時候我不能幫你,你快死了,我幫你復仇。”說完就帶賓客去殺了董子張的仇人,取其頭來見董子張,董子張見而氣絕。

郅惲時為縣門下掾,是個縣吏,去縣中自。縣令有點遲疑,惲曰“為友報仇,吏之私也。奉法不阿,君之義也。虧君以生,非臣節也。”趨出就獄。縣令跣足追惲,沒追上,遂也去到獄中,拔出劍橫在脖上要挾郅惲說“你不跟我出來,我就自殺。”惲得此乃出,因病去。

郅惲是光武帝年間的長沙太守,是東漢初年的名臣,曾因按照規定擋過因為出去射獵而晚歸的光武皇帝入城門,給皇太子教過書。

光武、明帝時的名臣鍾離意也對復仇的人開過恩,他在任瑕丘縣令時,縣人防廣為父報仇,繫獄,其母病死,廣哭泣不食。鍾離意憐傷他,就叫他歸家,使得殯斂。丞掾皆爭,鍾離意曰“罪自我歸,義不累下。”遂遣之。防廣斂母訖,果還入獄。鍾離意密以狀聞,廣竟得以減死論。

還有開篇幾章曹操四叔嘴裡的胡廣也放過復仇之人。

汝南郡兵曹掾王子祐殺了陳公思的叔父,陳公思就殺了他,為叔父報仇,然後“還府歸死”,“時太守胡廣以為公思追念叔父,仁勇奮,手刃仇敵,自歸司敗,便原遣之”。

當過平皋縣長的張歆也放過為父母復仇的人。“有報父仇賊自出,歆召,因詣閣曰‘欲自受其辭。’既入,解械,飲食,使遣,遂棄官亡命”,後來“逢赦出”,“由是鄉里服其高義”。

陳留郡名士申屠蟠少年家貧,當過漆工,他郡中有一“緱氏女玉為父報仇,殺夫氏之黨”。

“殺夫氏之黨”,是說不止殺了一個人。外黃縣令梁配打算殺了她。申屠蟠時年十五,進諫曰“玉之節義,足以感無恥之孫,激忍辱之子,不遭明時,尚當表旌廬墓,況在清聽,而不加哀矜!”沒碰上好官兒還該給她“表旌廬墓”,何況碰上您這個好官兒呢?梁配覺得他說得對,就沒殺緱玉,“減死”。“鄉人稱美之”。

放走復仇者的不止有官吏,還有皇帝。“寧叔,字茂泰,廣漢人,與友人張昌共受業太學。昌為河南大豪呂條所殺,叔殺條,自拘河南獄。順帝義而赦之”。

最年輕的復仇者大概是綿竹少年左喬雲,年十三殺了打傷他養父腿部的縣吏,“以銳刀殺吏”,接著大概是夏侯惇,年十四殺了侮辱他老師的人,“人有辱其師者,惇殺人,由是以烈氣聞”。

周澈想到此處,周倉昨天聊姜楓之事時說到一個光武皇帝時期名叫周黨的遠房族人,此人曾受鄉佐侮辱,後去京師求學,讀《春秋》,讀到齊襄公九世不忘復仇,知道了復仇之義,“聞復仇之義”,便“輟講而還”,回鄉去找那個鄉佐,約期決鬥。

兵刃相交,他卻打不過對方,反又被打傷。這個鄉佐被他的“義”感動,“服其義”,就用車拉著他,拉到自己家裡給他養傷。周黨傷好後,“敕身修志,州里稱其高”。這就是“九世復仇,《春秋》之義”。

周倉又說了一下復仇風氣最烈的地方前漢時是一在關中,二在潁川、南陽、河內、洛陽,三在太原、上黨等地。

潁川等地在先秦時是韓、魏故地,戰國時這裡的復仇風習就十分盛行,孟子還專門講過。西漢時不少為人復仇的俠者都是這裡的人,如郭解、韓孺、劇孟、薛況。

時人對這個地區重報仇的民風是感受一致的,西漢中期的鄒陽說“韓魏時奇節”,奇節就是指為人報仇之風。兩漢之際,寇恂也對劉秀說“潁川剽輕”,復仇風盛,建議以精兵駐守。

東漢時,復仇風氣的地域有所變化,太原、上黨地區的復仇風習有所減弱,關中依舊保留了濃郁的復仇習俗,時內地復仇最烈的是潁川、南陽及鄰近一帶,見之於史的東漢復仇事例大都生在這裡。

周澈前世大學混學分的時候,補過歷史課,想起越是戰亂,復仇越烈。曹植《精徵篇》“壯年報父仇,身末垂功名”,《結客篇》“結客少年揚,抱怨洛北芒”。結客,就是結交賓客。

姜楓之事生後,周澈在陪同陳松去辦案的路上,詢問了解了當前法律對復仇的定義和懲罰。

秦漢之際,復仇是被視為正義的。

西漢建立後,復仇是非法的。

新莽末至東漢建立,復仇是失控的。

光武帝到和帝九年,大約七十年間,對復仇的控制是鬆弛的。桓譚曾上書朝廷,力主嚴懲復仇者,但受到了光武帝的冷落,可能是光武帝受公羊學所倡導的復仇思想之影響。章帝建初五年制訂了《輕侮法》,明確規定從寬處置為父母報仇之人。這條法律一直延續了十七年,到永元九年。

和帝永元九年到現在,處於對復仇的嚴格控制期,廢除了《輕侮法》,為父母報仇也要受到嚴懲了。放走復仇之人的官吏也要受到懲罰,如前邊提到的張歆就棄官亡命了。在這個時期,雖對復仇的行為嚴格控制,但權勢之家在殺人後卻可避免法律的制裁,如夏侯惇、如陽球。

對兩漢的復仇之風,潁川大儒荀悅曾經做過一番論述“或問復仇古義也。曰‘仇,復仇可乎’?曰‘不可’。曰‘然則如之何’?曰‘有縱有禁,有生有殺,斷之以法,是謂義法並立’。”

荀悅認為既要靠法律來約束,也要透過避仇來防止復仇行為的滋長。

荀悅的這個論斷,對後世中國古代法學,有關復仇的法與倫理的關係有著深重的影響。如唐代韓愈和柳宗元進行探討,上疏朝廷的奏章,都是受到荀悅的啟。

周澈望著天空想著案子感慨萬千,心道“時勢造英雄,英雄造時勢。放在太平年間,周倉所說的那些人,豈能建功立業?恐怕頂多也就是遊俠之流,運氣不好的,說不得,難逃法網。……,若在前漢武帝年間,落在酷吏手中,不是‘說不得’了,必死無疑。”

姜楓為父報仇、郅惲為友人報仇、陽球為父母兄友報仇、夏侯惇為師殺人,這些人或為鄉中輕俠、或為城中豪傑、或為儒生文士、或為強宗地主、或為官宦子弟、或為天下名士,而行徑卻大同小異,並都能得到不同階層人的仰慕和稱讚。

周澈喟然嘆道“我知道為什麼高祖能以亭長之職,結交豪傑了!”秦末、前漢的遊俠風氣比現在更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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