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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有點兒奇怪。他正擦著杯子,聽我說到這兒表情變了。他好像有話要說,但顯然想了想還是不說為好,便繼續幹他手裡的活兒。

“把那該死的唱機關了!”

那張揚跋扈的沙啞聲音充斥了整個屋子。招待員立刻走過去,鼓弄著唱機的按鈕。片刻後那吆喝聲又響了起來。

“給我再拿一瓶啤酒!”

如果我是招待員的話,現在我就會轉過身去,像父母對小孩子一樣,要求他說話帶上“請”字。不過,招待員馬上就給這個粗魯的傢伙送上了他要的啤酒。我這裡正喝著咖啡,那邊桌上又是一聲嘶吼,穿過整個酒吧間。

“喂,我說你,62號房的。你不迷信吧?”

我在凳子上轉過身去。他緊盯著我,手裡拿著杯子。他妻子直瞪瞪地看著前方。也許她把助聽器取下來了。我記起那句名言——對瘋子和酒鬼要遷就,便十分禮貌地回答他。

“不,”我說,“我不迷信。為什麼要迷信呢?”

他笑了起來,那張猩紅的臉上擠出上百條皺紋。

“哼,他媽的,要是我就迷信。”他答道,“住62號房的傢伙兩個禮拜以前剛剛淹死,兩天找不見人。後來,他的屍體讓一個當地漁民用網子撈上來,都被章魚吃掉一半了。”

他笑得前仰後合,用手拍著他的膝蓋。我厭惡地轉過身去,對招待員一揚眉毛,以示問詢。

“是個不幸的意外,”他低聲說,“戈登先生為人很好。他喜歡考古。他失蹤的那天天氣十分暖和,想必他是晚飯後去游泳了。當然是報了警。我們旅館的人都很難過。你會理解的,先生,我們不怎麼談起這件事。這對生意不利。但我對你保證下海洗澡非常安全。我們也是第一次遇到這種意外。”

“哦。是嗎?”我說。

不過……想到那傢伙就是前一位房客,終究心裡有點兒不舒服。但話說回來,他並沒有死在床上。再說,我也不迷信。現在我明白為什麼旅店不願這麼快就出租這所房子,為什麼那小女孩顯得那麼慌張。

“我告訴你一件事,”那討厭的聲音又響了起來,“午夜以後別去游泳,否則那章魚也會把你抓了去。”這話又引得他縱聲大笑起來。接著他又說:“好啦,毛德。我們該上床了。”說完便嘩啦啦把桌子推到一邊。

屋裡清靜下來,只剩下我們兩個,我感到呼吸都暢快起來。

“竟然會有這種人,”我說,“經理就不能把他轟走嗎?”

酒吧招待員一聳肩膀:“生意就是生意。他們又能怎麼樣呢?斯托爾夫婦有的是錢。他們都來這兒兩次了,三月份我們一開張他們就來了。他們看來是迷上這兒了。只是今年,斯托爾先生開始貪杯了。如果再這樣喝下去,他會把自己喝死的。每天晚上都是如此。不過白天他倒很正常。出海釣魚,從一大早一直到太陽落山。”

“我敢說,扔下船的瓶子比他釣上來的魚還多。”我評論道。

“可能吧,”酒吧招待員表示贊同,“他從來沒把釣的魚帶回旅店。我估計,是船伕拿回自己家去了。”

“我真替他的妻子惋惜。”

酒吧招待一聳肩。“她才是那個有錢的。”他低聲回答說,因為這時有兩位客人進了酒吧,“我覺得斯托爾先生也不敢胡來。她耳朵聽不見,有時候倒方便了。不過她從來寸步不離左右。我看她這麼做很對。每天都跟他去釣魚。你們好,先生們,來點兒什麼?”

他轉身去招待幾個新來的顧客,我也趁機逃了。我腦子裡閃過那句俗話:世界之大,無奇不有。謝天謝地這不是我的世界,就我而言,斯托爾先生跟他耳聾的妻子儘可整天躺在太陽底下把自己曬得黝黑,每天晚上再摔幾個啤酒瓶子。不管怎麼樣,我們不是鄰居。就算62號房的前一位住客遭遇意外溺亡,但至少這房子為它目前的住戶提供了隱秘的空間。

我沿著花園小徑走回我的住所。這一夜天色晴朗,星光燦爛。空氣中花香四溢,紅土地上濃密的灌木花叢散發出清甜的氣息。我站在陽臺上,隔海眺望夜色籠罩的群山和小漁港上的燈火。我右側其他小房子裡燈光閃爍,給人一種愉快,甚或童話般的印象,好似一面巧妙勾畫出的舞臺背景。這的確是個奇妙的所在,我真該感謝那位推薦了它的旅行社代理。

我拉開遮門走進臥室,開啟床邊的檯燈。房間像在迎接我的到來,顯得十分舒適。這間房子對我來說再好不過了。我脫掉衣服,上床前想起我把一本書忘在了陽臺上,現在正打算再看兩眼。我開啟遮門,把丟在躺椅上的書拿起來,臨進屋前又朝空曠的海面望了一眼。童話般的燈火大多已經熄滅,但那座單獨處在最遠端的小屋陽臺上依然亮著燈。那條船拴在棧橋上,上面亮著停泊燈。幾秒鐘後我看見我這邊的礁石附近有什麼東西在移動,那是潛泳用的一根水下呼吸管。我看見那細細的管子像根小潛望鏡,在緩緩穿過平靜、黑暗的海面。然後,它移到左側,消失在視線之外。我拉上遮門,進了屋。

不知是為什麼,看見這個移動的物體讓人有些心慌意亂。它讓我想起那個午夜遊泳時不幸溺水的人,我的前住客。大概他也是在今天這樣溫和怡人的夜晚,靈機一動決定下海來一次水下探險,結果卻丟了性命。此等不幸事故自然會讓旅館的客人嚇得不敢晚上單獨游泳。我拿定主意只在大白天游泳,而且——或許是我膽小吧——絕不去太深的地方。

我讀了幾頁書,有了睡意,轉身去關掉檯燈,卻笨手笨腳地把電話碰掉地上。我彎腰把它撿起來,幸好沒有摔壞,但我看到電話上的小抽屜被摔開了。抽屜裡放著一張紙條,或者說更像是張名片,上面寫著查爾斯·戈登這個名字,還有一個布魯姆斯伯裡的地址。那麼說,我的前住客的確姓戈登了?那女孩打掃房間時從未想到開啟這個抽屜。我把名片翻過來,上面潦草地寫著什麼,是一行字:“不要在午夜以後。”接著是數字38,可能是想起來後又加上的。我把名片放回小抽屜,關了燈。旅途勞頓讓我過於疲憊,但直到兩點多鐘我才最後睡著。我毫無緣由地夜不成寐,躺在那兒聽著陽臺下面海水沖刷礁石的聲響。

我一連畫了三天,除了早上游泳和去旅館吃晚飯之外,寸步不離我的房子。沒有人來打擾我。一位體貼的侍者給我送來早餐,我把麵包卷省下來當午餐,小女孩為我收拾床鋪,幹些雜活,也從不礙我的事。在第三天下午畫完我的印象主義的風景畫時,我便認定它是迄今為止我最成功的作品之一。這張畫可以在我計劃的作品展上佔據最顯著的位置。滿足之餘,我覺得可以放鬆一下了,拿定主意第二天沿著海岸探索一番,再去發現一個激發靈感的美景。天氣好極了,就像英國的六月一般溫暖。待在這裡最好的一點就是完全沒有鄰居干擾。其他住客全都守在自己的領地。而且,除了進餐廳時鄰座間互相點點頭以外,誰也不會跟別人拉關係套近乎。我每次都特別留意,在那個討厭的斯托爾先生還沒離開餐廳時去酒吧喝咖啡。

現在我瞭解到,停泊在最遠端的那條船就是他的。他們每天很早就出海,所以我看不見他們離開,但總能看到他們接近傍晚時返航;他那寬闊厚實的身形很容易辨認,在接近棧橋時他還偶爾對掌船的人嘶喊幾聲。那個遠在頂端的單獨小屋也是他們租下的,我懷疑他是有意為之,為了把自己隱藏在左近鄰居們的視聽範圍之外。那麼,祝他好運吧,只要別把他那種無禮行為強加給我就行。

我覺得自己也需要活動活動,便決定下午到旅館東邊那塊地方逛逛。一到那裡,我就不禁再次慶幸自己逃離了這塊擁擠的地方。微型高爾夫和網球場上熱鬧非凡,小小的海灘上遍佈著四仰八叉躺臥的人,連一小塊空地都找不見。不過很快,這嘈雜的世界就被我拋在了身後,而我已安全置身於花叢的屏障之外,卻見這裡已經是陸地的端點,棧橋就在近前。船沒停在泊位,海灣那裡也望不見它的蹤影。

猛然間我心生好奇,想窺探一下那個討厭的斯托爾先生的房子。我悄悄走上那條小徑,覺得自己像個潛行的竊賊,抬頭注視著緊閉的窗戶。這房子跟其他同類,或者跟我的房子沒什麼不同,只是陽臺一角堆著一堆暴露內情的酒瓶。討厭的傢伙……接著,又有什麼東西吸引了我的注意。那是一雙腳蹼,一根水下呼吸管。或許,他喝了一肚子酒,就膽敢下海,不在乎自己會葬身水底了?也許他吩咐自己僱來的當地船工下海抓螃蟹。我想起第一天夜裡在岩石邊見到的那根呼吸管,還有船上亮著的泊位燈。

我隱約聽見小徑上有人走來,怕被人看見我在偷窺,便轉身離開,但離開之前我抬頭看了看房號,是38號。當時這個數字沒有引起我的特別注意,不過後來,在換衣服準備吃晚餐的時候,我拿起放在床頭櫃上的領帶別針,一時興起,拉開電話下面的小抽屜,拿出前任住客的那張名片。是的,我沒猜錯,上面潦草的數字就是38。當然,這也許純屬巧合,但是……“不要在午夜以後”這句話突然間有了某種意味。我來這兒的第一天晚上斯托爾警告我夜裡不要下海。他是不是也警告了戈登?然後戈登把它記了下來,下面還寫上了斯托爾的房號?這合情合理。但顯然這個可憐的戈登沒有在意這一忠告。而38號的住客顯然也沒把這當回事。

我換好衣服,並沒把那張名片放回去,而是裝進了我的錢夾。我心裡惴惴不安,覺得自己有責任把它交給前臺,或許能為不幸的前住客的死亡調查帶來一絲曙光。晚餐時我一直想著這件事,但最後也沒有拿定主意。問題在於,我可能會被牽扯進去,受到警察的訊問。而且就我所知這個案子已經結了。我突然站出來,拿出一張遺忘在抽屜中的或許毫無意義名片,這麼做實在沒什麼用處。

碰巧餐廳裡坐在我右側的客人都已經走了,直接就能看見角落裡斯托爾夫婦的桌子,用不著扭頭。我可以看到他們,但他們注意不到我。我吃驚地發現他連一句話也不跟她說。兩個人形成奇怪的對比。她直挺挺坐在那兒,一本正經,表情嚴峻,像外出野營的主日學校教師一樣用叉子叉起食物送入口中。而他,臉曬得比以前更紅,就像一根腫脹的香腸,侍者端來的大部分東西他只塞了一口便撥到一邊,頻頻伸出他又短又粗、毛髮叢生的手去抓斟滿的酒杯。

我吃完晚餐,去酒吧喝我的咖啡。我來得很早,給自己找了個位子。酒吧招待員和我相互逗趣地客套了幾句,接著說到了天氣的話題,我把頭朝餐廳那邊點了一下。

“我發現我們的朋友斯托爾先生和他太太跟往常一樣,又在海上待了一整天。”我說。

酒吧招待聳了聳肩。“日復一日,從無變化,”他回答說,“大多都是一個方向,去西面出海,進入海灣那兒。有時候那裡風浪很大,但他們似乎並不在意。”

“真不知道她怎麼受得了他。”我說,“我吃飯的時候觀察過,他連一句話也不跟她說。我很好奇別的客人怎麼看他。”

“他們都躲著他,先生。你自己也見識過了。他只要一開口,就滿嘴粗話,跟旅店的工作人員也是如此。姑娘們都不敢進他的房子打掃,只等他走了才去幹活。那裡面的味道就別提了!”他做了個鬼臉,然後往前探了探身子,私密般地說,“姑娘們說他自己釀造啤酒。他在煙道里麵點火,放一個罐子,裝上發黴的穀子,簡直就是餵豬的泔水!沒錯,他還喝得很過癮呢。不僅在屋裡喝,晚飯也喝,然後酒吧這兒再來點兒,他的肝臟得變成什麼樣啊!”

“哦,我知道了,”我說,“所以他大半夜還在陽臺上亮著燈。喝泔水一直喝到下半夜。你知不知道,旅店裡有誰經常潛水?”

酒吧招待有些吃驚。“就我所知,沒有人玩這個。出了事以後就沒人再潛水了。可憐的戈登喜歡深夜遊泳,至少我們這麼猜測。現在我想起來了,他是少數幾個跟斯托爾說過話的人。有一天晚上他們兩個在酒吧聊了很久。”

“真的嗎?”

“但聊的不是游泳,也不是釣魚。他們討論的是古董。你知道,村子那邊有個很不錯的小博物館,但現在關閉了,正在維修。戈登先生跟倫敦的大英博物館有些聯絡。”

“真沒想到,”我說,“斯托爾會對這個感興趣。”

“哦,”酒吧招待說,“你當然會覺得驚奇了。斯托爾先生並不是傻瓜。去年他跟斯托爾太太駕車周遊了所有名勝古蹟,克諾索斯、馬利亞等,還有其他不太知名的地方。今年就完全不同了,每天都坐船出去釣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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