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七)
(if线,不知道的小宝可以看看十八章的作者有话说)
星期叁是台风天,她拿了糖水从巷子里走过,不明白大人们所谓张家角是平民窟的意思,只是明白这里抄近路会很方便。
她不知道她走在这里那么显眼的,光饱饱的皮肤,拉夫劳伦的白短袖下雨天全部淋湿透,透出里面蕾丝边的小胸罩来。她走在巷子里好像飘在黑水潭上面的雏菊花瓣。
这衣服是叔叔从香港带回来的,她很多东西都是叔叔从全世界各地带来的,因为叔叔的生意做很大。有一万个沉默的中年男人从叔叔的写字楼里进进出出,她每次是从侧门被秘书带上去,她不知道为什么不能走正门。
这些年叔叔身边的人都问起来她,他讲是死了父母的侄女。得到一句节哀,叔叔的脸露出那种令人要信服他的微笑来。她记得自己在六岁的时候问过叔叔父母死因是什么,答案是车祸,隔了两年是癌症,去年是煤气灶没有关。
她已经不是小孩子,所以明白是谎言,但是叔叔的谎言实在堆砌太多了。记得在他写字台下面的旧抽屉翻出来老照片,是叔叔穿着老土的衬衣抱小婴儿,照片的背面写2005年智理。智理是她的名字,原来那么小的时候叔叔就认识她。
走出巷子是她的小区,只有她和刘妈,刘妈是保姆阿姨。一百七十多平她觉得不大不小,她不是没概念,只是她见过叔叔的家。门厅过去是小客厅,两个厨房连在一起,大理石中岛台比她的床还大。记忆里她匆匆被带过去拿学籍和户口本,叔叔的妻子在小客厅里讲今天的茶叶太涩,只是记得女人身上是全黑的套装。她后来没再去过那别墅。
星期叁叔叔会过来吃晚餐,她于是走得格外快。叔叔是她唯一的亲人,她总是依赖要多一些,刘妈跟她算不上亲,她天然地,对他有许多信任。
叔叔早就在房子里等他,倦怠的眼睛,睫毛飞出去好像煽动龙卷风的蝴蝶,他站在那里门厅就变成油画。她在作文里面用的比喻纷纷摔倒,叔叔是那种能迷死女人的男人,连刘妈做菜的速度都比平时快了不少。虽然他在十岁的时候就把房子过户给她,但是她还是默认这里他是主人。她配得感很低的。
爱娇的神色跟他讲话,端着糖水忘记喝,杯口的液体要浇下来的时候被他提醒,才发觉,于是慌慌张张去摆好。走过去的时候想走姿好不好看,嫌拖鞋拍打地面的声音太响。她踮起脚拿咖啡杯给他泡咖啡,上衣往上提,露出草稿纸一样白的腰腹来。
那么细,那么白,白得不知道要涂画什么上去才好,如果摁下去会留下手印。
他说下次的家长会他去,刘妈不用代劳,她放咖啡豆的手一抖,豆子落下去劈里吧啦好像鼓掌,她背过身收拾实在忍不住要笑。喜欢星期叁,宁愿天天都是星期叁。
叔叔在各种场合接电话说的最多是“我老婆”,明明有时候是借口,但从他嘴里说出来就那么爱,他是说什么别人都愿意信服的男人,所以做生意才要成功。老婆在她听起来好像循环的,因为接下来就有人说他们十几年如一日那么恩爱。她知道他和他老婆。
那天是在写字楼他办公室,本来她趴在那里写作业,秘书说方敏在楼下了,他于是叫她到秘书办公室去写作业。隔了玻璃门,她偷听到他们接吻的声音,听到他讲老婆,她后来在港剧里面听到老婆两个字总是要掉眼泪。
她十七岁的时候喜欢看东京爱情故事,越直白越矛盾的东西她就喜欢,喜欢完治没选莉香,喜欢铃木保奈美的衣服,她会在日记本里面写如果叔叔来演完治,那么就没有人会责怪那样光艳的一张脸。
啊,看电视剧想到他,吸奶茶珍珠被堵在吸管里想到他,男生递过来要微信的小纸条也想到他。叔叔无处不在,却又总是真正缺席她长大的许多瞬间。
风把裙子吹成茶壶肚子,她的手臂伸出去是茶壶嘴,心事滚烫地倒出来,没有茶杯可以接住她。她每次都要特地搭配好见他的衣服,有时候玛丽珍配格纹短裙,有时候男孩子气的短裤配娃娃领上衣,他从来不看。他在走神,被她提醒才会继续咽下去饭菜,他哪里来那么多重要的事情要想。或者是她根本不重要。
朋友总是讲智理那么漂亮,爸爸妈妈肯定也很好看,她对自己的好看没概念,她只关心他的好看。智理忽略了一个事实,一个大人们眼里时常会出现的意味深长的眼神——她和她叔叔长得太像了。如果她早一点发觉,如果她经年累月里已经窥见事情的真相,如果她敏锐一些就会明白愧疚是一个女人对于男人最好用的工具。可惜她没有。
彼时她已经到了可以作为谁谁的情人年纪,走在路上都有星探给名片,她回到家里仔仔细细看自己的脸,看出的竟然有叔叔的神色在里面。魂不守舍,她只知道有个俗语是外甥像舅,可她和叔叔又是什么说法?
叔叔,我们两个人连在一起到底是什么意思?
作者有话说:停更几天我有点灵感枯竭了,等我回来继续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