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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挚爱 顾廷璋长命百岁(第4页)

“有这麽灵嘛?”

方琬音半信半疑。

瑞莎见方琬音不信,更急了:“这个很灵的!十岁的时候我想要橱窗里的娃娃,就是对着这个幸运星许愿的,结果我爸爸第二天就买了那个娃娃然後送给我,只要你相信,那麽它就是会灵。”

“可是,我是中国人呀。”

“无论是什麽种族,幸运星都一视同仁哦。”

一个没有种族歧视的幸运星,不错。

方琬音欣然接过那一枚幸运星,然後握在手里,心中默念自己的愿望。

她许完愿,瑞莎道:“方,不是像你这样的,按照我们这里的规矩,你的愿望要大声念出来,越大声,就越会实现。”

“念出来?”方琬音确认道。

瑞莎狠狠点头:“对!一定要念出来,还要大声念!”

方琬音清了清嗓子,再次将那枚幸运星握在掌心。

她也开始相信瑞莎的话了。

心诚则灵。

她闪着希冀的眼眸,说出了自己的愿望:“顾廷璋长命百岁。”

不求与他再度重逢,只愿他长命百岁。

她是用中文说的。

七月七号,星期六,天气阴。

我今天帮米歇尔太太看了一下午的店,真的很有成就感,顾客还夸我的面包烤得很香呢。

不过今天店里来了一个熟人。

他叫麦克斯,是我的同学,他也是罗德曼教授的学生。

他看到我之後就来跟我聊天,我便跟他聊了几句。

结果聊到一半,麦克斯竟然说喜欢我。

当时我在喝水,吓得我一口水差点喷出来。

我盯着麦克斯,犹记得他上个月又换了新女友,为什麽又盯上我了?还是觉得我是东方面孔所以有新鲜感吗。

我觉得麦克斯就是随口一说,他进来面包店之前可能根本不知道我在这家店,进来之後正巧看到我在,所以就说了那些轻浮的话,根本不是准备好了要像我表白的。

我很不喜欢他这样,因为我对他完全没兴趣。

我很严肃地拒绝了他,并且说我在工作,他後面没有再烦我了。

我突然想,如果顾廷璋在的话,他会怎样呢,我已经好久没有见过他吃醋的样子了。

如果他平安的话,说不定又勾搭别的女人了。

来巴黎这麽久了,我发现我早就不恨他了。

当初琼苑的事,他也有难处,我是个懦弱的人,我自己解救不了那些女孩子,但我不愿意承认自己的无能,所以我将自己的情绪全都压在了他的身上。

当年的事,我们都无能为力。

其实,我一直在自欺欺人,一开始说什麽自己只喜欢钱,但如今再度回想,我自己一直都不敢承认,我其实……从很早的时候就开始喜欢他了。

具体是什麽时候动心的,我说不上来。

只不过当我回忆往事时,他在我回忆里的每一刻,都是我爱他的模样。

也许是在他送我披肩的时候,也许是他答应帮助杏子的时候,也许就是那个在贺家的晚上。

顾廷璋,我不怪你了。(被泪水晕湿的痕迹)

其实我想说的是,顾廷璋,我想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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